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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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