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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地基基础
】
《
5.3.1【 , 对拟建场》地必:须进行详细岩土【工程勘察并》取得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勘察报告除对场!。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作出《评价外对位于山【区(包括丘陵—地带)的建设场地】应特别注意对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不,良地质作用、特【殊性岩土和地震【效应作出全》面,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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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地基基础应!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文件:综合考虑建筑所在的!地域特?点、结构《类型、有无地下室、!荷载大小、地基【持力层埋置深度【和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设计
【
5.3.3】 :地,基基础?应满足地基承载【力和稳定性》要求地基变形—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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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 】地基处?理、复合地基—及桩基础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等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承载力检《验
5】。.,3.:5 邻近疾—。控中心各建筑的永久!性边:坡的设计《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不应低于受其!影响的各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及安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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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 基坑开挖及其支!护,结,构应保证自身及【其周边建筑》。、道路、市政设施】等的安?全,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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