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一条: , 为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秩序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促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及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是指街景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绿化等!包括园林《植物的种植工程、】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等,。。。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质量行为—是,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是【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规定综合指】标的要求
!
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是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园》林质监站)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下列职责
】
, ? , ,。 (:一)贯彻《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 (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
! , :(三)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 ? (四?。)组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 (—。五)巡查、抽查【园林绿化工程实【体质量; 》
》 (六)—认定、评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推荐优质园林绿化工!程;
! :。(七)培训、考核】和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质监(》。验评)人《员 :
《
第》六,。条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
(】三)发现存在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整改; 【
: :。 ? (四)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园林绿化工程开工!。报告前应当向市园林!。质监站?。提交:下列:文件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一)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书;
】。 (二)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项《目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三!)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质量检!查人:员岗位证书; 【
,
(】。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人员资!。格证明;
—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明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六)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项目清单》);
【。。 (七—)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
【 实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还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一)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合?同;
! (二)现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
】
: (三【)监:理单位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
, :。 (四)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
— 《 建设单位对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
》
第《八条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合格》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签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书
!
第九条】 市园《林,质监站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并及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确定监督责!任人员市园林质【。监站对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前应:当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
!
? 第:十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因【使用不合格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由?其,承担质量《责任但?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隐患?。。。。或者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3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要:求通知市园》林质监站到现—场监督
—。。 :
第十三条 ! 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履行职责
! ? ,种植工程中的主【要植物栽植、大树】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等与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资料【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分部工程—、,单位建设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真实、完整】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其他监理文件
!
《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
— 监理单位对违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行为—以及:发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
!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同时送—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资料》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单位所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
, 《 建设《单位确?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后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同时进?行,质量:核验评定《质量等级经核验达】到质量标《准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出】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予以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未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的以及未】经核验或经核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市】园林质监站不予【。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七!条 :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到市园林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 【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三:)园林绿化》工程中?园林建筑与小品的】质量保修书;
】
【。(,四)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 (五)—市园林?质监站出具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 : , 建设单位提交】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一》次性告知;符—合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 第十八条 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前应当取得—市园林质《监站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 未取?得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进行!建管:交接 ?
《
,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核验和不定期—抽查:与巡:察相结合、过程核验!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 !
《。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标准?。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责《任造:成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二条 》 施:工单:位不准有下列行【为
! (一)无证或【越级施工;
! (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 》 (三)《不按规定标》准施工;
】 ,。 (四)【拒绝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
: 《 , ,(五)违反规—定的行为
】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改正;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向市园林质监—站报告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
第二!十五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
》 :。第二十六条 — 市园林质监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 (二)!。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园林绿化工—程实:行质量监督;—
】 (四)其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
,
—第二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 ,
:
第二》十八条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对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信誉【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 第二?十九条 《 本办法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