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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2〕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 ,。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秩,序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促】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及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  :   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是指街景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绿化等包括园—林植物的种植工【程、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等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本办法所称质量【行,。为是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是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规定综合【指标:的要求 — 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是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园林质监【。站)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  (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 ?     (三】)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     (四!)组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五:)巡查、《抽查园林绿化工【程实体质《量,; ?。   》  (?六)认定、评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推荐优【。质园林绿化工—程; 《   》  (七)培—训、考核和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质,监(验评)人员 】 ? 》第六条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三)发?现存在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整?改; 【 ,   (四)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园林绿化工!程开工报告》前,应当向?市园林?。质监站提交下—列文件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一:)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书; 》     】(二)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项目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     (三)】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质量检【查人员岗《位证书?;  【   (《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人员资【格证明; 】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明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    《(六:)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项目清单); ! 《    (七)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     实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还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一)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合同;《 , ?   ?。  (二)现—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  】   ?(三)监理单位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     】(四:。)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 —  :   建《。设单位对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 《 第八条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合格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签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书? , 【。 ,第九条 《 市:园林质监站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并【及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确?定监督责任人员【市园林质《监站对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前:应当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 【 第十条【。 ,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因使用不合格!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由其承担质量责】任但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隐—患或者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 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3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要求通《。知市园林质监站到】现,场监督 】 第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履行职责 !  ?   种植工程中的!主,要植物栽植、大树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等与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资》料 【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分部工程、单!。位建设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真实、》完整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其他】。监理文件 !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 监理单位对违【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行为以及发!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 :     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同时送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资【料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单位所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    《 建设单位确—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后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同时进行质】量核验?。评,。定质量?等级:经核:。验达到?质量标准《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出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予—以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 ,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未《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的以】及未经核验或经核】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市园【林质监站不予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第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到市园?林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  【  :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 (三)园林绿化】工程:。中园林建筑与—小品:的质量保修书;【 》    (》。四):。。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    (》五)市园《林质监站出具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建设单位提!交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一!次性告知;符—合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 : 第十八条 】。 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前应—当取得?市园林质《监站: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    未取—得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进行建管交接 ! —第十九条 》 监督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核验和不定期!抽查与巡察》相结合、过程核验】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 》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标准: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一!。。条 ?。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责任?造成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 》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准有下列行为— 》  :  (一)》无证或越级施—工; 《。   》  (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     》(三)不按》规定标?准施工; !    (》四):拒绝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    《(五)违反》规定的行为 】 ,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改正;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 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向市园林质监站!报告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 第二》十六条 市园【林质监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二)《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园林《绿,。。化工程实《行质量监督; !     (四)!其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 : 第【二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 , 第二!十八条 《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对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信誉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 :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 ,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