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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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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七政办【发,。〔,2012〕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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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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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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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维,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秩序保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促进生态】园林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程《序及质量监督档【案管:理标准?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活动
— 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是指:街景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区绿化、企事业单位!庭院绿化以及公【园绿化?等,包括园林植物的种植!工程、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等
!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是指?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负有法定责任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质量】。行为是指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责任主体履】行法定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行为 —
】本办法所《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是指符合》国家、省、市现行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文?本规定综合指标的】要求 ?
第!四条 市园林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园林?局)是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部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园林质监站)负【责本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 》(二)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方面的】规范、标准;
】
— (:三)对园林绿化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 《 (四)组—织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执法检查》;
! ,(五)巡查、抽【。查园林绿化》。工,程实体质量; 【
》 (六)—认定、评《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和推荐优质园】林绿化工程;
! —(七)培训、—考核和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质】监(验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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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园林—质监:站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
【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
: (三】)发:。现,存在影响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问题时责令整】。。改;
》 》 (四)依法查处违!反有关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
第七条 ! 建设?单位在领取》园,林绿:化工程开《工报告前《应当向市园林质监】站提交下《列文件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 (?一):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申《。报书;?
!(二)勘《察报告、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项目:计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 (三)—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的》资质证书和质—量,检查人员岗位证书;!。
!(,四)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人!员资格证明》;
】 :(五)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证,明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六)工程》概(预)算(—。或工程项目清单);!
? ? (七)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 ? , 实行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还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一)园【林绿化工程监理【合同;
! (《二)现场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人员注册执业!证书; 《
(!三,)监理单位》园林绿化工》程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 《 (四)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划
】
— ,建设单位对以上要】求提供的资料—、证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印章
—
第八!条,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自?接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合格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签发—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书 ?
】。第九条 《 市园林《质监站办结》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后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并及时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确定监!督责任人《员市园林质监站【对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前应当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送《达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对相关—单位进行监督工作】交底
】
第十条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标准、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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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施工单位》因使用?不合格?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由其?承,担质:量责任但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导致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隐患或者—事故的建设》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3个【工作日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规》规定和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要,求通知市园林质【监站到现场》监督
》 ,
第—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当严格按》照园林绿化工程【监理规范履行职责】
》 , ?种植工程中的主要】植物:栽植、大树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等与园林【建筑物和《构筑物建设工程、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建造!工程中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阶段》应,当实行全过程无间】断旁:。。站监理并留存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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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当》在分部工程、单位】建,设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真实、完《整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其他监】理文件
》
?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植物材【料、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经监理!人员:签字:。同,意不得使用
】 ? 监理单—位对违反园林绿【化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质量标》准的行为以及发【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通知《责,任单位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同时通报建设单位!
? 》 责:任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拒不?处理:的监理?单位应当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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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通过自检—。认定:园林绿化工程达到】。。竣工:条件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同时送交《。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和园林绿】化工程技术资—料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接—到施工单位所提交】园林绿化工》程竣工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
《 建设单位确!。定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日!期,后,应当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
! :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同时?进行质量核验评定质!量等级经《核验达到质量标【准,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出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予以: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未书面报】告市园林质监站的】以及未经《核验或经核验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市园林质监—站不予?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7日内到市园【林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
! , 园林绿化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时应【当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
? 》(一)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二)?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三)园林绿】化工程中园林建【筑与小品的质量保】修书;
— (【四)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认!可文件;
—
(五!)市园林质》监站:出具的园林绿化【工程质量报告单;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 ? ,。 , 建设单位》提交文件不》符,合,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一次性—告,知;符合规定的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第—十八条?。 园林绿化工【程,建管交接前应当取】得市园林质监站【核发的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
! 未取得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的园【林绿化工程》不得进?。行建管交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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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方式采!用定期核验和不定】期抽查与巡察—相结合、过程核验】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方】式
!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标准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和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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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单位责任造【成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缺陷的?由责任?方承担保修责—任和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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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不准】有下列?行为
—。 》(一)无证或越【级施工?;
— ? (二)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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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不按规定】标准施工;
【
《 : (四)拒绝—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五)违反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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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改正;造《成严重质量事—故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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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未向市园林质】监站报告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资质!证书颁发机》关依法降低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和相关《责任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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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市园—林质监站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 》
: :
? 第二?十六条 》市,园林质监站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下列—行,为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 , , (二)未按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
【 (三)未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园林绿《化工程实行质量监】督,;
【 (四)其他】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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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据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八条 市园】林质:监站:应当对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实行工程质量!信誉评价《对在:本市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信誉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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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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