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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 绥《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 , ,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市情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全市所有公】共建筑?必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政府《投资或?建造的?民用建筑必须—率先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并应在节能】新建筑体系、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使: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城市:民用建筑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鼓励非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     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新建【住,宅可参照实施—;各县(市、区【)应有计划地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   (《二,)建设(房地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 二、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    》 (三?。。)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要抓紧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制和机《构队伍加大建筑节能!管理力?度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建筑节能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运作顺畅的》工作机制  【  :。 (四)建立建【筑节能?激,励约:束、监督举》报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规》定的予以曝》光并严肃处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     (】五)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建筑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省、市的《部署:安排:以及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科普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六)要充《分利用节能》减,排领域?资金政策《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开发)、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大对建筑节!能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策,争取有效《的资:金补助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暗示《或明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节能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八!)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设!计,   《  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国家及省推【荐,的节能设计评—估和检查《软件: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热!工性能、能效比等技!术指:标,其质量、性能指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经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达标的方可】。。选用 《 ,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 (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以—及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十一?)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节能技术《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对节能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隐蔽工程、—工序予以鉴》。认同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符合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予以【鉴,认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管,理,到位 ?    《 (:十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节能公示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自:工程开工和销(预)!售之日起《在施工现场和销(】预)售现《场显著?位置将建筑的节能】构,造措:。施、节能《技术指?标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节《能公示前必》须,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备案后悬挂节】能公示牌公》示,内,容要与备案内容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相【一致: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 , (十?三)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   (十四)【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的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筑节能产品核准工!作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节能产品《核准:。推荐:。申报工作并对获得核!准的建筑节能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规定实!行核准管理》但未取?得核:准,证书的建筑节能【产品各建设》、设计单位不得【选,用施工单位不得使用!监理单位要严格【地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权令!其改正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    (十—五)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并!将建筑节《能验收纳入》到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中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   ?  (十六)实【行建筑?节能工程认定—统计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申领房屋产权—使用证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认定》统计备案 —。。  :  (十《七)严?格开展建筑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审图机构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等《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的应当依—法及时?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十八)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或在工程中》采,用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产品!(包括材料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工程有关部】。门不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发,放产:权使用证 五【、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 ,(十九)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建筑节能技—术公告和节能推广】项目目录《引导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中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    【 (二十)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水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住》宅建筑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预留【。。。管道新建住》宅小区要适当—。实施太阳能光电、光!热集中应用技—术   》  (二十一)加】。快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太阳》。能、:风能、热泵技术【等在建?筑领域?应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对采?用成熟的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节能效?果好:的建设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