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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绥—。政发〔?201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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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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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市—情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全市所—有,公共建筑《必,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政府投资或》建造的?民用建筑必》须率:先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并应在节能!新,建,筑,体,系、: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使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城市民—用建筑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鼓励!非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 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新建住【宅,可参照实《施;各县(市—、区)应有》计划地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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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设(房地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二、【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
》 (三《)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要抓:。紧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制!和机构队伍》加大建筑节能管【理力:。度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建筑节能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运作顺畅!的工作机制
】 ?(四)建《立建筑节能》激励约束、》监督举报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规定!的予以曝《光并严肃处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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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建筑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省、市的》部署安排以及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科普》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六》),。要充分利用节—能减排?领域资金政策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开发)!、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大对!建筑节能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策:争取有?效的资金补》。助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
】。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暗示或《明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节能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 ,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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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设计
! 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国—家及省推荐的—节能设?计,评估和检查软件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热工性《能、能效比等技术指!。标其质量、》性能指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经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达标的?方,可选用
【。。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以及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十一)—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节能技术—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对节能》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隐【蔽工程、工序—予以:鉴认同?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符合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予以鉴认!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管理到位
! (十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节能《公,示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自?工程开工和销(预)!。售之日起在施工【现场和销(预)【售现场显《著位置将建筑的节】能构造措施、节【能技术指标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节能公示【前必须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备【案后悬挂节能公【示牌公示内容要【与备:案内容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相一致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 : (十《。三)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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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的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筑节能产品核准】工作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节能产品核准推!荐申报?工作并对获》得核准的建筑节能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 规:定,实,行核准管《。理但未取得》核准证书《的建筑节能产—品各建设、设—计单位不得选用施工!单,位不得使用监理单位!要,严格地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权令其改!正,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十!五)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并将建?筑节能验收纳入【到,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中》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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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实行建?筑节能工程认定统】计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申领房屋产【权使用证《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认定统!计,备案
— (十七)严格】开展建筑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审图!机,构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等【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的应当依法】。及时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十八)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或—在工程?中采用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产品(包括—。材料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工程有关部门不】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发放产【权使用证《。
五、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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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九)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建筑节能【技术公?告和节能推广项【目目录引导》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中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
【 (二—。十)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水】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住宅】建筑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预留?管道新建住》宅小区要适当实施太!阳能光电、光—热集中应用技术
! : (二《十一)?加快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太:阳,能、风能、热泵技】术等在建筑领域应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对!采用成熟的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节能效果好的—建设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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