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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意见 — 绥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  :   为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结合市情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 一、总体要求 !    (一)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全—市所有公共建—筑必须执行》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政府:投资或建造的民用】建筑必须率先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并应】在节能新建》筑体:系,、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使用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城市《民用建?筑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围护结构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采取建筑【。节能措施;鼓励非】城市规划建》设区内居住建—筑执:行建筑?节,能标准 》   ? 新建住宅必须全部!达到国家和地—方,标准的规定;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新建住宅—可参照实施;各县】(市、区)应有计划!地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二)建设》(房地产开》。发,及棚:户,。区改造)、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图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二、健全建【筑节能工《作机制 》    (三)【加强建?筑节能管理》体系建?设要抓紧建立健全】建筑节能监管体制和!。机,构,队伍加大建筑节能】管理力度《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建?筑节能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统计体系、监】测,体系:和考核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有专门的机!构或:人员来?负责这项工作—。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运,作顺畅的工作机【制 :     (四)建!立建筑?节能激励约》束、监督举报机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建》筑,节能工作列》入主要工《作目标进行考核【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规定的予》。以,曝光并严肃》。处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监督举报制【度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公众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 《    《 (:。五)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制定建筑节能【减排宣传方案在媒体!上广泛宣传建—筑节能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省、市的部署安!排以及建筑节能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大力弘扬“节能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提:高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广泛》动员社会参与—支持建筑节能工作】加强建筑节能—知识培?训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科普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   (六)要充】分,利用节能减排领域】资金政策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建设(】开,发)、施工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加大对建—筑节能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的深度和【广度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策—争取有效的资金补】助 三、》落实责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的相—关标准    】 (七)《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组织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竣工【验收建设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节能设计文件】不得暗示或明示设】计,、施工单位》违反节能《建筑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八)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进行》设计: :  :  设计单位要积】极采用国家及省【推荐的节《能设:。计评估和检查—软件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热工性能】、,能效比等技》术指标其《质量、性能指标【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没有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产品《与材料应经专家【进行:。技术论证达标—的方可选《用, ,     (—九,),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十)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以及节能—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     (十一】)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节能技术标准【节能设计文》件对节能建筑施工质!量进行监理并对符合!验收要求的隐蔽工程!、工序?予以鉴认《同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符合节能技术标准】和节能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和【设备:予以鉴认《。 ,     工程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建筑【节,能管:理到位 》    (十二【)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行】节能公示《制度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要自工程开工【和销(预《)售之?日起在施工现场【和销(预)售现【场显著位《置,将建筑?的节能构造》。措施、节《能,技,术指标等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实行民用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节能公示前必须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专项备案备案后【悬挂节能公》示牌:公示内容要与备案内!。容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相一致?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    《(十三)《新建建筑必须安装】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     (—十四)加强建筑【节能产品的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省建筑?节能产品《。核准:工作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建筑节能—产品核准推荐申报工!作并对获《得核:准的建?筑节能产品实—施监:督管理 》    规定实行核!准管理但《未取得核准》。证书的建筑节—能产:品各建设、设计【单位不得《选用施工单位不【得使用监理单位要】严格地进行》监督如有违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权令其改正!并不:得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十五!)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并将】建筑节能《验收纳入到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工作:中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对验收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的责令建设单—位改正?。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十六)实行》建筑节能工》程认定统计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组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   节能工程专】项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或申领》房屋产权使用证前】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节,。能认:定统计备案   !  (十七)—严格开展建筑—。节能执法监督检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节能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查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审图机构以及注册执!业人员等不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审图的应当依法及!时责:。令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十?八)达不到国—家,和省:建,筑节能标准的工【。程或在工《程中采用国家和我】省明:令禁止使用、淘汰】的产品(包括材料】和设备)《应视为不《合格工程有》关部门不应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和发《放,。产权:使用证 五、【依靠科技进》。步积:极推广?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     (【十九:)各地?应,。根据国家和省—发布的建筑节—能技:术,公告和节《能推广项《目目录引导单位和个!人在建筑工》程,。中,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     (二十!)积极推广太阳能】、地热?、,水热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在建!筑中的应用新—建住:宅建筑要实施太阳】能热水器《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并!预留管道新》建住宅小区要适【当实施太《阳能光电、光热【集中应用技术  !   (二》十一)加快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突出抓好太阳【能、风能《、热:泵技术等在建筑领】域应:用一体化《设计和施工对采用成!熟的建筑节能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节》能效果好的》建设项目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