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通知《
《。 七政办发〔20】12:。〕5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
现将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拆迁—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
,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的—倾倒:、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处置活动!。 ,
:
《 第四条 建【筑垃圾管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 支持【和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研究和推广—应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
《 : 公安?、,住建、规《划,、,环保:、国土?、交通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责协同城《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运输和】。消纳建筑垃圾 【
:
》 第七条 建筑垃圾!的处置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按实际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
【
第八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在工程开】。工7日前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筑垃—圾处置申请并—提供:下列资料《 ,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 》
,
《。 (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三)》建筑垃圾种类、数】量,和消:纳,、处理方式》;
!。 (:四)与消纳、处理】单,位和承运单位—的协议或者合—同;
【 ? ,(五)?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工【程项目所需砂—砾石数量; —
【 (:六)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和消纳场所;
!
》 :(七)建筑垃圾【污染防?治措施
—第九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 凡承担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前5日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建筑垃】圾运输线《路、时间、》运输车辆《证照、?密闭措施和》倾倒地?点等有关资》料经核准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一车一证【),后方可运输;—建筑垃圾准》运证须放在指定【的车:辆明显位置处
!第十一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批:准的:时,间、数量和》场,。地处置建筑垃圾;】因工程需要》变更时间、增加数量!和消纳场地应—提前3日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变》更处置?计划经批准后重新】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
—
,第,十二: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一)对】产生的建筑垃圾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清运保持!工,地和周边《环,。境整洁;《
【 (二《)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围《挡做到施工出—入口:。按标准硬《。化铺装?;,
!。。(三)配备相应的冲!洗设施?将运:输车辆轮胎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
!
第十?三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要!具备以下条件—。
? (【一)车辆《必须符合城市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二)运输车—辆必须与《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签!订建:筑垃圾?运输协议;
! (三【)车辆符《合有关交通法规的要!求
第十四【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 , ,。 :(一)承《运,经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处!置的:建筑垃圾;
【
— (二)按》照承载限额》装载牢固捆扎封【闭严密确保做到【不沿途撒落》。;
?
: (—三)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准【运证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 (四)按照!核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严禁雨天和雨后!车,辆粘泥带土运—输运输?时要:。将车厢?外侧的残留垃圾【打扫:干净避免沿途洒落】;,
》 (五)【在指定的《消纳场倾倒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
—
: : (六)遵【守交通规则和环境噪!声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居民应《当,将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临》。时堆放在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指定地点《采取围挡、苫盖措施!须2:日彻底清运》一次;因堆放—场,地所限?需,占用城市《道路的须到》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堆放并做到当!日产生的《建筑垃圾于当日【清理干净清运—出城
《。
装】修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委托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有偿清运》也可以根《据情况自行清运【自行清运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的应当采用—。袋装运输《或者密闭运输的方】式并到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倾倒
【 : 物业服务单位!、居民委员》会应:当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道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所》管辖区域内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地《点并督促产生建筑】垃圾的居《民及时清运
第!十六条 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运输
【
无主!建筑垃圾《。由所在区环卫—部门负责组织清运 !
,
第十七条 需要利!用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产生建筑《垃圾:单位的同《意证明、需求数量】、,雇佣车辆等有—。关,资料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核准后方可利用!
:
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或房屋拆除后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在十《五,日内(占道施—。工的应在五日内【)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占道施】工的应在工程完【工后同时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第—十九条 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设置和组织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 【
第二十条— 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具备下列条件—
】 (一)《完善的排水设施【。和道路;
! , (二)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
】 (三)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
—
: (四)明!显的:指示标志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应做《到
— ?。 (一)入场建【筑垃圾及时推平碾压!;
】。 (二)保—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 —(三)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 ,
【 (四)不得受【纳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及有【毒有害垃《圾 :
第二十》二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的管《理人:员应:当查验进入消—纳场运输车辆的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对建筑垃圾的消纳】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合理安排!倾倒并?对倾倒的建筑—垃圾及时平整保持】环境整洁《
?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使用前?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履盖还田—搞好绿化或按城市】规划造山并向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容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消《纳场所受纳建筑垃圾!
? :
第二十【五条 禁止将建【筑垃:圾倒:入生活垃圾容器或河!沟、道?。路、空地、绿带【、水库管《理区及其他》非指定?的场:。所
】 :第二十六《条 禁止出租、【出借:。、涂改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和!相关:证件
—
第二十七!条 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有沿途《洒落、不覆盖—、随意乱卸建筑【垃圾等行为》一年内发《现三:次以:上,的吊:销建筑垃《圾准运证《一年内不予重新办理!
?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建筑垃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第三:十条 对《拒绝、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一条 城!市建筑垃圾行—政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