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 工《厂生产的结构材强度!。。指标:确定方法
—
:
,
?F.0.1》。 :本附录适用于尚未列!入本标准强》度设计指标》。并由工?厂规模?化生:。产的:结构材强度标—准值和强《度设计指标的确定
!
F—。.0.2 工厂】规模化生产的结构】材应包括《下列木材产品
!
1 ! 结构复合材
!
— : 1)》旋切:。板胶合木(L—VL);
》
》 《 ? 2:)平:行木片胶合木(【PS:L);
】
!3,)层叠木片胶合木】。(,LSL);
】
】 ?4)定向木片胶合】木(OSL》),;
《
,
【 5《)其他类似特征【的复合?木产品;
—
,
》 2 国产【树种的目测分级或机!械分级?。规格材;
—
【 3 工字形【木搁栅
》
F.0.3! 结?构材:的,生产厂?家应:建立生产该产品的质!量保证体系应—获得第三方》质量鉴定机构的认证!通过并接受其对生】产,过程的监控
】
F.0.4 ! 结构材的每—一种产品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确定其】抗弯强度、弹性模量!、顺纹抗拉》强度、顺纹抗压强】度、横纹抗压—强度和抗剪强—度等的标准值—f,k和设计值f
!
F.0.【5 当对结构材】进行强?度参数?的,测试:时试件应《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各种影响构件承!。载能力的因素均应单!独进行试验
】
F.0.【6 : 对于生《产结构材的每个【工厂可根据各自的生!产能力和产品—需求确定某一因素】或某些?因素的测试试—件,数量不应少》于10?个应根据测试结果】计算该批次结—构材产品《有条件限定》的强度标准》值并在一定》时间范围进行—累,计评估
!F.0.7 每个!因素的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式确定
《。
f—k=m-k》S, 《 (F!。.0.7《。),
?
《 式中fck】强度标准值;—
! ? m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 !S试:件强度的标准—差;
! !k特征系数按本【附录第F《.0.?8条确定
】
F.0.8 】 特征系数k应根】据75%置》信水平、5%分位】值和:试件数量n按表F.!。0.8?的,规定:取,值
《
】
F.0.9 】结构材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其强度的标准值】和变异系数按木【结构专门的可靠【度分析?方法进行确定
】
F.0.1!0 弹性模量【应取试件的》弹性模量平均值
】
F.0.!11 当》进,口的结构材符—合本附录相》关规定时其提—供的强度标准—值,和变:异系数亦可等同【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