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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轻型!木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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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1 轻《型木桁架的设计【和构造要求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 2】65的相《关规:定
9】.4.?2 桁架静—力,计算模型应满足【。下列条?件
! 1 弦—杆应为多跨连续【杆件;
》
?。
《 2 弦》杆在屋脊节点、变】坡节:点和对接《节点:处应为铰接节点;】
》
3— 弦杆对接节点】处用于抗弯时—应为刚接节》点;
】 ? 4 ? 腹杆两端节点应】为,铰接节点;
】
5 ! 桁架两端与下部】结构连接一端应【为固定铰支另一端】。应为活动铰支
】
9.4.3! 桁架设计—模型中对各类—相应:节,点的计算假》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轻型木桁架技术】规,范JGJ/T— 265的相—关规定
《
9.4.!。4 桁架》构件设计时》各杆件的轴力与【弯矩:值的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杆—。件,的轴力应《取杆件两端轴力的】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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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弦杆—节间弯矩应》取该节间所承受的最!大弯:矩;
【
3— 对拉弯或—压弯杆?。件轴力应取杆件两】端轴力的平》均值弯矩应取—杆件跨中弯矩与【两端弯矩中较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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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验算桁架受】压构件?的稳定?时其计算长度l0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平?面内应取节点—中心间距的0.8倍!;
:。。
,
《 ? 2 平面外屋】。架,上弦应取《上弦与相邻檩—条连:接点之间的距离腹杆!应取节点中心距离】若下弦受《压,时其计算长度—应取侧向《支撑点之间的距离
!
:
9.4.6 ! 当相?同桁架数量大于【或等:。于3:榀,且桁架?。之间的间距不大于6!10:mm并且所有桁架】。均与楼面板或—屋面板有《可靠:。连接时桁架弦杆【。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m可】乘以1.15的【共同作用系》数
9.!4.7 》金属齿板节》点设计时《作用于节《点上的力应》取与该?节点相连杆件的杆端!内力:
《
9.《。4.8 当木桁架!端部采?用梁式端节点时【(,图,9,.4.8《)在支座内侧支承点!上,的下:弦杆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原下《弦,杆,截面高度或100m!m两者?中的较大值并—应按下?列,规定验算该端支座】节点的承载力
】
【 1 《端节点抗弯验算时】用于抗弯验算—的弯矩应为支座反】力乘以从支座—。内侧边缘到上弦杆起!始点的水《平距离L(图—9.4.8》)
《
! : 2 》当图9.4.8中投!影,交点比?上、下弦杆轴线【交点更?接近桁架端部—时端节点应进行【抗剪验算《桁,架端部下弦规格材的!受剪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式中b规格】。材截面宽度(mm】。);
》。
【 ? fv》规格材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V梁端支座总反力】(N)?;
《
》。 《 《n,当由多榀相同尺寸的!。规格材木桁架形【成组合桁架时—n为形?成组合桁《。。架的桁架榀》数;
》
【 《 h'《下弦:杆在投影交点处的】截面计算高度—(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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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当桁:架端部?下弦规?格材的受剪承载力不!满足公?。式(:9.4?.8-1)时—梁端应设《置抗剪?。齿板抗剪《齿板的尺寸应—覆盖上?。下弦杆轴线交点【与投影交点》之间的距离L'且】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下弦杆轴线!上、下方的齿板截面!受剪承载力》均应能抵抗梁—端节点净剪力—V1;
《
】 2)沿】着下弦?杆轴线的齿板截面受!剪承:载力应能抵抗梁端】节点净剪力》V,1;
?
— ,。 《 3)梁》端,节点净剪力》应按:下式计算
【
,
,
,。
【 式《中L'上下弦—杆轴:线交点与投影交点之!间的距离(》mm)
!9.4?.9 《对于由多榀》桁架组成的组—合,桁架作用于组—合桁架的《荷载应由每榀桁【架均匀承担》当多榀桁《架之间采《用钉连接《时钉的承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 式中Nv钉—连接的?受剪承载力设计【值(N);
】
》 》 : n组成组合桁【。架的桁架榀数;
!
:
! s钉连接的间!。距,(mm);
!
: 》 《 n:r钉列数;
!
— q【作用于组合桁—架的均?布线荷载(N/【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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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0 木屋架!与下部结构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当木桁架】不承受上拔作—用力时木屋架—与下部结构应—。采,用钉连接钉的数量不!应少于3枚钉长度】不应小?于80mm屋盖端】部以及?洞口两侧《的木桁架宜》采用金属《连接件连《接,间距不应大于2.4!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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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木屋架端】部承受上拔作用力时!每间隔不大》。于2.4《m的距离应有一榀】木屋架与下部结构】之间采用金属—抗拔连接件进行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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