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支 :撑
?
?。
7.7.1 ! 在施工和使用【期间应设置保证结】构空间稳定的支【撑并:。应设置?防止桁?架,侧倾、保《证受压弦杆侧—向稳定和能够传递纵!向水平力的支撑【构件以及应采取保证!支撑系统正》常工作?的,。锚固措?施
:
?
7.7.—2 上弦横向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 当:采用上弦《横向支撑房屋端【。部,为,山墙时应在》端部第二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图:。7.7.2);
】
【 2 《 ,当,房屋端部为轻型挡风!板时:应在:端开间内设置上弦】横向:。。支撑;
【
? 3 当房】屋纵向很长时—。对于冷摊《瓦屋面或跨》度大的?房屋:上弦横向支撑应沿】纵向:每,2,0m~30m设【置一道;
【
《 4 上【弦横向支撑》的斜杆当《采用圆钢应设有调整!。松紧:的装置
【
,
【7.7.3》 下列部》位均应设置》垂直支撑
【
1】 梯形《。屋架的支《座竖杆处;
—
?
2【 :下弦低于支座的下】沉式屋架的》折点:处;
】 3 设】有悬挂吊车的吊轨】处;
! 4 》 杆:。系拱、框《架,结构的受压部位【处;
《
:
5【。。 大跨《度梁的支座处—
7【.7.4 垂直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根据》屋架跨?度尺寸的《大小:沿跨度方向设—置一道或两》道;
?
!2 : 除设有吊车的结构!外可仅在无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一开间或《有山墙的房屋两端】第二开间内设—置但均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
!
? , : 3 《设有吊车的结—构应沿房屋纵向间隔!设,置并在垂直》支撑的下端设置通长!。的屋架?下弦纵向水平系杆】;
?
《 4》 :对上弦设置》横向支撑《。的,屋盖当加设》垂直支撑时》可仅在?有上弦横向》支撑的开间中设置但!应在其他开间设置】通长的下弦纵向水平!系杆
【
,7.7.《。5 屋盖应根【据结构的形》式和跨度、屋—面构造及荷载等情况!选用:。上弦:横向支撑或垂直支】撑但当房《屋跨度较大或有锻】锤、吊车等振动【。影响时除应设置上弦!横向支撑外尚应设】置垂:直支撑支撑构件的】。截面尺?寸可按?构造要求确定
!。。
,
7.《7.6 木柱承】重房屋中若柱间无】刚性墙或木基—结构板剪力》墙除应在柱顶设【置通长的水平系杆外!尚应在房《屋两端及《沿房屋纵向》每隔20m~30m!设置柱间支》撑木:柱和桁架之间—应设抗风《斜撑:斜撑:上端应?连在桁架上弦—节点处斜撑与—木柱的?夹角不应小于30】°
《
?7.7.7 【对于下列情况—。的非开敞式房屋可不!设置支撑《
【 1 》。 有密铺屋面—板和山墙《且,跨,度不大?于9m?时;
—
,
《 2 《房屋为?四坡顶且半》屋架与主屋架有可靠!连接:时;
! , 3 》。。屋盖两端与》其他刚度《较大的建《筑物相连时;但对】于房屋纵向》很长的?情况此时应》沿纵向每隔20m~!30m设置一道支】撑
—。
7.7.8 当!屋架设有双面—天窗时应按本标准第!7.7.3条和第7!.7.5 条的规定!设置天窗支撑天窗】架两边立柱》处应按?本标准第7.7.6!条的规定设置柱间】支撑且在天窗—范围内沿《主,屋架的脊节点和支撑!节点应设置》通长的纵向水平系杆!
《
7.《7.9 在抗【震地区支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和:7度地区支撑—布置应按本节—的规定设置;
【
】 2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地区对《屋面采用《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
!
:
3】。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对密铺【屋面板的木结—构不论是否》设置垂直支撑都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
—。
? 4 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地区!对于冷摊瓦或稀【铺屋面板的》木结构除应在房屋】单元两端《第二开间《。及每隔20m—同时:设,置一道?上弦横向《支撑和下弦横向支撑!外尚应隔间设—置垂直支撑并加设下!弦通长水平系杆【
》
7:.7.10 【地震区的木结构房屋!的屋架与柱连—接处应设置斜撑【当斜撑采用木夹【板时与木柱及屋架】上、下弦连接—处应采用《螺栓连接;木—柱柱顶应设暗—榫插入屋架下弦并】用U形扁钢连接【(图7.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