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受弯构件 — , : 5.2.1】  :受弯构件的受—弯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1】  按强度》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M/W《n,。≤f:m : ,       (】5.2.1-1)】  【   2《  按稳定》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M】/φlW《n≤fm 》   ?   (5》.2.?1-2?) ? :     式【。中fm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M—受弯构件弯矩—设计值(N·mm)!;,。 《   《   ?     Wn【受弯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     φl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应按本标—准第5.2.2【条和第5《。.,2.3条确定— , : 5.2—.,。2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φ,l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Ek—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标准值(N/mm!2,。); 【。   ?        f!mk受?弯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标】准值:(N/?mm2?。);  !     》    λ》B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5【0; 】   ?  :     b受【弯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 ,。   h受弯—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  a?m、:bm、cm材料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    le—。受,弯构件计算长度应】按表5.2.2【-2的规定采用; !    】       【β材料剪切变—形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注表中l!u为受弯《。构件两个《支撑:点之间?。的,实际距离当支—座处有侧向支撑【而沿构件长度方向】。无附加支撑》时lu为支座之间的!距离;当受》弯构件在构件中【间点以及支座处【有侧:向支撑?时lu为中》间支撑与端》支座之间的》距离: —5.2.3  【当受弯?构件的两个》支,座处设有防止其【侧向位?移和:。侧,倾的侧向支承并且】截,面的最大高度—对其截面宽度之比】以及:侧向支承满足下【列规定时《侧向稳定系数—φl应取《为1 【   ?  1  h—。/b≤4时中间【未设侧?向支承; 【    — 2:。。  4<h》/b:≤5时在《受弯:构件长?度上有类似檩—条等构件作为侧向】支承; 】     3  5!<h/b《≤6:.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 !    4  6.!5<h/《b≤7.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并且受弯构件之!间安装有横隔板【其间隔不超过—受,弯构件?截,。面,。高度的8倍;— —    5  【7.5?<h/b《≤9时受弯》构件的上下边缘在长!度方向上均》有限制侧向位—。移的连续构》件 5】.2.4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VS/Ib【≤fv  》 ,     (—。5.2.4)—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 V受弯构》件剪力设计值(N)!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规定; —    —       【I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m?m4);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S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性轴的面【积矩(?mm3)《 , 5.2】.5  当荷载作用!在梁的?顶面:计,算受弯构件的剪力】设计值V时可不考虑!梁端处距离支座【长度为梁《截面高度范围内梁上!所有荷载《的作用? ? : 5.2.》6  受弯构件上的!切,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应尽量减小切口【引起:的应力集中》。宜采用逐渐变—化的锥形切》口不:宜采用直角形切口】; 》 ,    《 2  简支梁支】座处受拉边》的切口深度锯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4;层—板胶合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10;【 : 《    3 — 可能出现负—弯矩的支座处—及其附近区域—不应设?置,切口 】5.2.7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支座!处受拉面有》切口时实际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h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hn受弯构件在】切口处净截面高【度(mm);— : 《  :        】V剪力设《计,值(:N,)可按工程力—学原理确定并—且不考虑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5,.,。2.8  受弯构】件局:部承压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Nc/blbKB】KZcp≤fc【90   》    (5.【2.8) 》   【  式中Nc局【部压力?设计值(N》),。; ?      !     b局部】承压面?宽度(mm)—; ? ,      】     l—b局部?承压面长度》(mm); 【    【    《  : fc90》。构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当承压面长【度lb≤《1,50mm且承压面】。外缘距?构件端部《不小于75mm时f!c,90取局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否则?应取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      】     》KB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应按表5.2【.8:-1的?规定:取值当局部受—压区域内有较高弯曲!应,力时KB=1; !      ! ,    KZc【p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应按表5.2.8-!。2的规定取值 ! 》 注1 当承!压,长度为中间值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B值; 【 : , 2 局》部受压的区域离【构件端部不》应小于?75mm 》 — 注比值】在1:.0:~2.0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Zc【p值 — 5?.2.9《  :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 ,。 ω≤《[ω]    【       (5!.2.9) 】   》  式中[ω]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m,m)应按《。。本,标,准表4.3.—15的规定采—用; ? 《         !。  ω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挠?度,(mm) 》 5.2】.10  双向【受弯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1  !按承载能力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   2  按【挠度验算时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Mx】。、M:。y相对于构件截【面x轴和y轴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    】   ?    f》mx、fmy构【件正:向弯曲或侧向弯曲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    Wnx、W!ny构件截面沿【x轴:、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ωx:、ω:y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对构件截面】x轴、y轴方向的挠!度(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