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受弯构件 ! ? 5.2.—1  受弯构件【的受弯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1  按强】度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M/Wn≤fm【     》    (5.2】.1-1) !     2  !按稳:定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M/!φlW?。n,≤fm     】  (5《。.2.1-2) 】    】 式中fm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M—受弯构件弯》矩设计值(N·mm!); 》  《   ?      Wn】受弯: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φl!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应按本标准第5!.2.2条》和第:5.2.3条确【定 —。 5:.2.2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φl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E—k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标【准值(N/》mm:2); 《     !      —fmk受弯》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标准》值(N/mm2【。),; 【 ,         !λB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50】; ?      !     b受【。弯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h受弯】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    《 am?、bm、c》m,材料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  le受弯构【件计:算长度应《按表5.2.—2-2的规定采用;! ,    】  :     β材【料剪切变形》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 注表中l!u为:受弯构件《。两个支撑点》之间的实际距离当】支座:处有侧向支撑而沿构!件长度方向》无附:加支:撑时lu为支座之】间的距?离;当受弯》。构件在?构件:。中间点以及支座【处有侧向《支撑:时lu为中间—支撑:与端:支座之?间的距离 【 5.2.【3  当《受弯构?件的两个支座—处设:有,防止其?侧向位移和侧倾的】侧向:支承并且截面的【最,大高度?对,其截面宽《度,之比以及侧向—支承满足《下列规定时侧向稳定!系数φl应》取为1 《 ?。 ,    《 1  h》/b≤?4时中间未设—侧向支承; 【  》   ?。2,  4<h/—b≤5时在受弯构】。件长度上有类似檩】条等构件作》为侧向支承; 】     3! , 5<h《/b≤6.》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 —    4  6.!5<h?/b≤7.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并且受弯构件之间!安装有横隔板—。其间隔不超过—受弯构?件截面高《度的8?。倍; 》     5 ! 7.5《。<h/b≤9时受】弯构件的上下边【缘在长度方向上【均有限?制侧向位移》的连续构《件 ? 5》.2.4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VS/I《b≤:fv   》     (—5.2.4)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V受弯构件剪力】设计值(N》)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规定; 】 《。     》     》 I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mm4); !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S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性轴的面【。积矩(mm3) 】。 5—.2.?5, , 当:荷载作用在梁的顶】面计算受《弯构件的剪力设【计值V时《可不考虑《梁端处距离》支座:长度为梁截面高度】。范围:。内,梁上:所有荷载《的作用? 5.2!.6  受弯构件上!的切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切口引起的【。应,力集中宜采用逐渐】变化:的锥形?切口不宜采用直角】形切口; 】     —2  ?简支梁支《座处:受拉边的切口—深度锯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4!;层板?胶合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10; 】     3  】可能出现负弯矩的】支座:处及其附近》区域不应设》置切口 》 , 5.2.【7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支座处受》拉面有切口时实际】。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    《 h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hn受弯构件在【切口处净截面高度】(mm); —。   【 ,       V】剪力设?计值(N)可—按工程力学原理确定!并且不考虑》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 5.2.8 】 受弯构件局—部承:压,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 Nc/blbK】BKZc《p≤fc90 【      (【5.2.8) 【 :  《 ,  式中Nc局部压!力设计值(》N);? :  》。    《。     b局部】承压面宽度》(mm); 【   — ,       【l,b局:部承压?面长度(《mm); 【   》   ?     f—。c90?构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当承压面!长度:lb≤?150mm且承压面!外缘距构《件端部不小》于75mm时fc9!0取局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否则》应取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  —       【  KB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应—。按表:5.2.《8-1的《规定:取值当局部》受压区域内有较高弯!曲应力时KB=1】; : 》。    《      —。K,Zcp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应按】表,5.:2.8-2的—规定取值 — 【。 注1 当承压!长度为中间值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B值;?。 2【 局:部受压?的区域离构》件端部不应小于75!mm: ! 注比值在1.!0~2.0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Zcp—值 【5.2.9》  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 ? ω≤[ω] 【    《     》 (5.2》.9:。) ? ,   》  式中[》ω]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m】。。m,)应按本《标准表4.》3.15《的,规定:采用; !  :        ω!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挠度(—mm) — 5.2.10!  双向受弯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1 【 按承载能力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   【  2?  按挠度验算时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Mx、【My相?对于构件截面x轴】和y轴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 ,      —   ? fmx、f—my构件正向弯曲或!侧向弯?曲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 ,。  :Wnx、《Wny构《件截面沿x轴、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   ?    《  ωx、》ωy: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对构件截面》x轴、y轴方—向,的挠度(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