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5.—2  受《弯构件 《。 ? 5.2.1!  受弯构件的受】弯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1  按强度—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M/Wn≤fm【    《     (5.】2.1-1)— —。    2》  按?稳定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M/φl】。Wn≤fm —     》 (5.2.1【-2) 《 : :     式—中fm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M受》弯构件弯矩设计值(!N·mm)》; 【。      —   ? Wn受弯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φ《l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应按本标准第5.!。2,。.2条?和第5.《2.3条确》定 ? 5.2.】2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φl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式中Ek《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标,准值:(N/mm2);】 :  》    《     》fmk受弯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标准值(N/】mm2?),;,   】       【 λB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5》。0,; 【       【   b受弯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h受弯》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am、bm—、c:m材料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le!受弯构件计》算长度?应按表5.》2.2-2的规【。定,。采用; !   ?     》 , β材料《剪切变形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 , 注表中lu为受】弯,构件两个《支撑点之间》的实际距离当支座处!。有侧向支撑而沿构件!长度方?向无附加支撑时【lu为支座之间【。的,距,离;当?受弯构件《在,构件中间点》以及支座处有—侧,向支撑时l》u为中?间,支撑与端支》座之间的《。距离 — 5.《2.3  》当受:弯,构,件的两个支座处【设有防止其侧向位移!和侧倾?的侧向支承》并且截面《的最:大高度对《其截:面宽度之比以及侧向!支承满足下列规定时!侧向稳定系数φl应!取为1 【   《  1?  h?/b≤?。4时中间未设侧向】支承; 】。 , ,   2《  4<h/b≤】5时在受弯构件【长度上有类》。似檩条等《构件:作为侧向支承—; 《 ,     —3  5<h—/b≤?6.: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 ? ,   —  4 《 6.?5,。<h/b≤7—.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并且受弯》构件之间安装有横】隔板其间隔不超过受!弯构:。件截面高度的8倍;! ?   》  5  7.5】。<h/b≤9时受】。弯,构件的上下》边,缘在长度方向上均】有限制侧向位移的连!续构件 !5.2.4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VS/Ib!≤fv     】   (5.2.4!)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V!。受弯构件剪力—设,计值(N《)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规:定; ?。 》       【  : I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m,m4:); 》   》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  :  :  : S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性轴的】面积矩?(m:m3) 【 5.2.5 】 ,。当荷载作用在梁的顶!面计:算,。受弯构件的剪力设】计值:V时可不考》虑梁端?处,距离支?座,长度为梁《截面高度范》围内梁上《所有荷载的作用 】 ? 5.2.6【  受?弯构件上《的切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切口!引,起,的应:力集中宜采用逐渐变!化的锥?形切口不宜采用【直角形?切口;? 《 :    2  简支!梁支座处受拉边的切!。口深度锯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4;层板胶合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10; 】 ,     3【 , 可能出现负弯矩】的支座处及其附近区!域不应设置切口 ! 5》.2.?7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支座处受!拉面:有切口时实际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  : h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hn】受弯构?件在切口处净截面高!。度(mm《。。);:    ! ,      V【剪力设计值(N【)可按?工程力学《原理:确定并?且不考虑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5】.2.8  受弯构!件局部承压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 Nc/《bl:bKBKZcp≤】fc90    】   (5.2.】8) 】    《式中Nc局部压力设!计,值(N); 】。    — ,      b局】部承:压面宽度(mm【); ?    】 ,。。 ,。     》lb局部承压面长度!(mm); — ?    》。    《  : fc90》构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当承压面长度lb!≤150mm且承】压面外缘距构件端】部不小于7》5,mm时f《c90取局》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否则应》取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   【  :  :  :  KB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应按表5.2.8-!1的规定取值当局部!受压区域内有较【高弯曲应力时—KB=1;》  【         !KZ:c,p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应按表5!.2:.8:-2的规《。定取值 —。 》 , , :注1 当承压长度为!中间值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B值; 《 《 2 ?局部受压的区域离】构件端部不应小于】75m?m 【 ? 注比值在1】.0~2.0—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Zcp值 — 5》.2.9  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ω!≤,[ω:] : ,      —  : (5?.2.9) !  ?   式中[ω【。]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m?m):应按本标《准表4.3.15】的规定?采用; 【     — ,     ω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挠度(m—m) 【 5.2.10  !双向受弯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    《1  按《。承载:能力: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   —  2  按—挠度验算时》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式中Mx、My【相对于构件截面【x轴:和y轴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  :   ?  :。  fmx》、fmy构》件正:向弯曲或侧向弯【曲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  :    Wnx、】Wn:y构:。件截:面沿x?轴、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ωx—、ωy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对构件【截面x轴、y—轴方向?的挠度(《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