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5?.2  受弯—。构,件 ? 5.】2.1?  受弯《构件的受弯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     1  按!强度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M/Wn≤f】m,       【  (5.2.1】-1) 《  —   2  —按稳:定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M/φ?l,W,n,。≤fm  》     (5.2!。.1-2) — :。    — 式中?f,m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M】受弯构件弯矩设【。计值(N·m—m); 《     !    《  Wn受弯构件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   φl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应按本标准》第5.?2.2条和第5【。.2.3条确定 ! ? 5.?2.2  》。受弯构件的》。。侧向稳定系》数φ:l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  》  : 式中Ek》构件材?料的弹性模量标准】值(:N/mm2》); 【  :      —   fmk—受弯构件材料的抗弯!强度标准值(—N/mm2);【   】  :    《  λB《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应大于50; !   —       【 ,b受弯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h受弯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  : am、bm、c】。m材料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 le受弯构件【计算长度应按—。表5.2.2—-2的规定》。采用; 】     》    《  β材料剪切变】形相关系数应—按表5?.2.2《-1的?规定取?值 【 ! 注表中lu为!受弯:构件两个《支撑点之间的实【。际距离当支座—处有侧向《支撑而?沿构件长度》方向无附加支撑时l!u为支座之间的距】离;当受《弯构件?在,构件:中间点以及支座【处有侧向《支撑时lu为—中间:支撑与端支座之间】的距离 !5.2.3》  当?受弯构件的》两个支座处》设有防止其侧向【位移和侧倾的侧向支!承并且?截面的最大高度对其!截面宽度《之比以及侧向—支承满足《下列规定时侧—向稳定系数φl应】取为1 《   【  1  h/b】≤4时中间未设侧】向支承; 【     2 ! 4<h/》b≤5?时在受弯构件长度上!。。有,类,似檩条等构件—作为侧向《支承; 》。    【 ,3  5<h/b】≤6.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 ?。 :   ?  4  6.【5<h/b》≤7.5时受压【边缘直接固》定在密铺板上或直】接固定在间》距不大于610mm!的搁:栅上:并且受弯构件—之间安装有》横隔板?其间隔不超》过受弯?构件截面高度—的8:倍;  !   ?5  7《.5<h/b≤9时!受弯构?件的上下边缘在【长度方向上均有限】。制侧向位移的连续构!件 5.!2.4  受—弯构件?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VS/Ib】≤fv   —   ?  (5.》2.4)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V受弯【构件剪力设》计值(?N)应符合本标准】第5.2.5—条规定?;,    !      — I:。。构件的全截面—惯性矩(mm—4);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S剪《切面以上的截面面】积对中性轴的面积矩!。(mm?。3) — 5.2.5  !当,荷载作用《在梁:的顶面计算》受弯构?件的剪?力设计值V时—可不考虑梁端处【距离支座长度为【梁截面高度范围内】梁上所?。有荷:载的作用 》 5—.2.?6  受弯构件上的!切口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应尽量减小】切口引起的应力【集中宜采用逐渐【变,。化的锥形切》口不宜采用直角形切!口; 》。 , :    2 — ,简支梁支座处—受拉边的切口深【度,锯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4,;层板胶《合材不应超》过梁截?面高度的1/10;! :  》 ,  3  可能出现!负弯矩的支座处【及其附近区域不应设!置切口? 5.】2.7  》矩形截面受》弯构件支座处受拉】面,有切口?。时实际的受剪承载】能,力应按下式验算【 : 【    — 式中f《。v构件材料的—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N/》mm2);》 》       【  : , b构件的截面【宽,度(m?m);? 《 ,   ?   ?   ?  :。h,构件的?截,面高度(mm);】 , :    —   ? ,   hn受弯【构件在切口处净【截面高度《(,mm); !   ?        】V剪力设计值—(N)?可按工程力学原理】确定并?且不考虑本标准第】5.:2.5条的规—定 《 , 5.2.8【  受弯《构件局部承压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式进行验算 】 《Nc/?b,lbKBKZcp≤!fc90《    《   (5.2.8!) : ? :    式中Nc】局部压?力,设计值(《。N); — ,   《。  :      b【局部承压面宽度(m!m); 《     ! ,     lb局】部承压面长度(【mm); —   —    《    fc90】构件材料的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N/:mm2?)当承压《面长度?lb:≤150《mm且承压面外缘距!构件端部不小于75!mm时f《。c90取局》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否?则应取全表》面横纹承压强—。度设计值; — ? ,    《       K】B局:部受压长度调整【系数应按表5—.2.8-1的【规定:取值当局部》受压区域内有较高】弯曲应力《时KB=1; !     【      KZ】。cp局部受压—尺寸调?整系数应按表5.2!。.,8-2?的规:定取值 】 注】1 当承《压长度为中间值【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B值》; ? , 2 局部受】压的区域离构件【端部:不应:小,于75mm ! 》。 注《比值在1.0~2】.,0之间时可采用【插入法求出KZcp!值, , 》5.2.9  【受弯构?。件的挠度应按下【式验:算 —。 ω≤[ω》。]       】    (》5.2.9) !     式】。中[ω]受弯构件】的,挠度限值(mm)应!按本标?。准表4.3.—15的规定采—用; 《   — ,。  :    《 ,ω构件按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挠度?(mm) 【 5.2.【10  双向受弯构!。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算 》     !1,  按承载能力【验算时应按下式【验算: : ? —  :   2《  按挠度验算时挠!度应按下式计算 ! 【   》 , 式中M《x、My相对于构】件截面?x轴和y轴产—生的弯矩设计值(N!·mm); —     ! ,     fmx】、fmy构》件正向弯《曲或侧向弯》曲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       【   ? Wnx《、Wny构件截面沿!x轴、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 《       【   ? ωx、ωy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计算的对】构件截面x轴、y】轴方向的挠》度(:。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