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 第:六条 排水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排水发》展规:划编制城市排水【年度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城市排水设施【建设规划《应,当安排相《应的:泵,站、:污,水处理厂、养护班】。点等城市排水设施 ! 第七条 在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规划区域《内公:共排水主干管网【尚未到达的》。区域自建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发!展规划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 《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一切可【。能,造成或增加水—污,染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 第?九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工程技术标准】和生态景观要—求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必?。须依:据城市排水发展规划!同步配套建设排水设!施同时投入使用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改建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征得排水管】理部门的同意报【经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承担建》设费用 《 : : 第十条 】。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建设!资金采取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筹集由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 】 第十一条 自】。建,的,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城市排水发展规【划 —    自建的【排水设施与城市【公共排水《设施:连接的应当按—规定设置沉》砂井、格栅》、隔:油池、化《粪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并承担》接通管道设施所需】费用 ! 第:十二条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申请排【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竣—工资料分《别移交城建档案馆】(,。。室)及?排水管?理,部门存?档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