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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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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供水条例、!黑龙江省实施<城市!供,。水条例>办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 阻挠、防碍或漫】骂、殴打供水管理、!作业:人员:或有意?破坏:供水设?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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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依法应】当由水利、》环保、卫生等—部门处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第!五十四条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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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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