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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养护》、,维修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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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 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所属】市政管理机》构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维【。修质量的《监督检查保障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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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公园、街》坊、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桥梁设施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有管》理责任的《单位负责维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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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条 单!位自:行修建或者集资修建!、符合?城市道路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可!。作为城市《公用道?路,、桥梁的《。。。移交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由市:政管理?部门负责维修、养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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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 城市道《路、桥梁需》。要移交给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的由建设单》位,提出:工程验收移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 :移交的道路桥梁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自移交日起—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移交单?位负责出资》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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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 承担城市道路!、桥梁?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养护、维】修,技术规?范定:期对城市道路、桥】梁设:施进行?养护、维修和安【全监测确保施工【质量并接受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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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桥梁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路栏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确保《行,人和车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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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设置在车行道【。和人行道《上,的地下?设施的?井盖:应与:路面相平;》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的应立即补充、】修理各种地》下管道发生渗、漏】、跑、冒《。等情况时产权单位应!迅,速修复?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督促《
!第十四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桥梁》设施:上悬挂?交通:标志牌?或为设置护》栏等需要《。挖掘道路应经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十五条》 铁路与城市道路平!面交叉?。路口的高程》应与城市道路持平】各单位内的道路与】城市道路连接时其连!接段的?。平面线?型及结构应先报【经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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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除城市道路养护、!维修的专《用车辆执行任—务外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应经道路、桥—梁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措施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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