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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 第《四十条 城》市供水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   (一)未经资!质审查和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 》     (二)】。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 ,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四)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限期补交所欠!水,费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 可以并处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二)擅自开闭阀门】、改动、《拆卸水表破坏水表】铅封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三)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出—。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四)未办理用—水手续使用》城市供水《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五)在规定的城市供!水水源、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七)?擅,自动用、损坏、埋】压、圈占消防上水】鹤(消?火栓)?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 (八)擅自—。将自建设施的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     (九!)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除补】交供水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外: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Pag】e]   】  (十)盗用或转!供、转售城市供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 (十一)用泵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抽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二)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三)违反本【细则其它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 ,  :  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政【府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它原因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窃、收【购城市供水》设施:的,;,     】(二)?破坏城市供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     (!三)对使《用暴:力妨碍?、阻挠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