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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城市《供水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经资质《审查和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
【 (二)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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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四)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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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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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限期?补交所欠水费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 可以《并处1千元至5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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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擅》自开闭阀门、改动、!拆卸水表破坏—水表铅封《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三)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出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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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办理用水手续使用!城市供水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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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规定:的城市供水水源【。、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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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擅自:。动用、?损坏:、埋压、《圈占消防上水鹤(消!火栓)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5千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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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擅自—将自建设施的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 (九)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除补》交供:水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外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Page]》
(!十)盗?用或转供、转售城】市供: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一)】用泵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抽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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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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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违反本细【则其它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政府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它原?因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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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盗窃、》收购城市供》水设施的;
【 (【二,)破坏城市供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
— (三)】对使用暴力妨碍、】阻,挠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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