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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城市供水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至《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经资质审查和【。资质审查不合格的】超越资质审查证书规!定的范围《进行城市《供水的;
— , (二)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
(三】)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
《 (四)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 》(一)未按规定交】纳水费的限期补【交所欠水费按日加】。收所欠水费总额【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 可以》。。。并处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 (二)擅自开闭阀!门、改动、》拆卸水表破坏水表】铅封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 《 :(三)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出】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的处以》1千元?。至5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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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未办》理用水手续使用【城,市供水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五)》在规:定的城市供水水【源、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进行危害供水水!源、供水设施安全活!动的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 (六)【擅自拆除、改装或者!迁移城市《供水设施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5?千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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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擅自动用、》损,坏、埋?压、:圈,占消:防上水鹤(》消火栓)《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5,千元至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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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擅自将自《建设施的供水管【网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
】 (九)未办理变更!。手续:擅自改变用》水性质的除补交供】水工程建设有—关费用外并处以1万!元至:5万元罚《款;[Page【]
《 : (《十)盗用《或转供?、转售城市供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一)用泵!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抽《水,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二!)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处以3万元【至5万元罚款—;
】。 (十?三)违反本细—则其它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 : 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政府!批准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
第?四十二条 》由于建设工》程施工或者》其它原因危害城市】供水设施安全—。。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危害活动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盗窃、收购城—市供水设施的;
! —。。(二)破坏城市供水!设施造成严重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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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对使用暴力【。妨碍、阻《挠,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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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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