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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保证!我市建筑行业—稳定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  :  :将,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质量实行预留保!证,金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下列标—准预留(《一):民用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3%!预留:;(二)工业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2%预留”修改!为“建?筑工程质量实行预留!保证金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下列标准预》留(一)民用—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2,%预:。留;(二)》工业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1%预留” 本【决定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 》(根:据,2,013年1月6【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维!护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筑?所有人和《使,用人(以下统称【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在?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缺陷予以修复】的活动   — 本办法《所称质量缺陷是指】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约定所出【现的质量问题 【 ,   第四》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坚持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对用》户负责的原则—  :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  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保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建筑工程在质量!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无偿进?。行保修保证用户正常!使用    —因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由责:任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偿   】 第:七,条 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范—。围和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使用年限; 【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供冷系统—工程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 (四?。)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五)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内外墙饰面开【。裂、起鼓和》脱落墙内表面潮湿霉!变,油漆、涂料脱皮台】阶、排水坡断裂【、沉陷室内地面空鼓!、起砂和开》裂门:窗变:形、透气《阳台、窗台漏—。。水为2年;    !。。(六)其他项—目的质量保修范围】和期限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规定:执行    第八!条 施?工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自施工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90日起自动进!入,。质,量保修期 》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用—户取得?准入通?知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属—。。于住宅工程的还【应,当同时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 ! :  第十条 由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及用户拆、改、修】和使用不当》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不属于工程质量【保修范围《。    》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用户》有权对工程》质,量缺陷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保:修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  :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用】。户,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理质量】投诉后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及时通!知并:监督有关责任单位】履行保修义务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接》到用户保修要—求或者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保修通知!后应当?在,3日内派人》到现场核查情况属】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内】的与用户《共同确定《。保,修内容达成保修协议!并在15日内—组,织施工单位予以保】修    涉及【建筑结构安全及严】重影响使用功—能质量缺陷的—建,设单位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核—查并予以抢修—    工程保修】过程中?用户:应当给?予配合 《 :。  第十三条— ,保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的约定》  ?  第十四条— 建筑工程在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的由建设单】位先行承担》相,应的:。质量保修责任并承担!维修费用;属于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责任的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追偿    在保】修期:内建设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发生》其他变更的保修责】任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 ?。 :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约定施工》造成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第:十六条 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缺陷》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承担相应质!量保修责任 — ,   第十七条【 在保修期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质量缺!陷的:有关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 (一)属于施工单!位采购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二)属】。于建设单位采—购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三)属于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提供虚—。假或者错误》。检测报告的》由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十八条? 建筑?。工程质量实行预留】保证金?制度:。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下列标准预—留 :   (《一)民用《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2,%预:留;    (二】)工业建筑工—程按照工程造价的1!%,预留 ?   第》十九: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当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账户并—按照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标准:将质量保《。证金存入《建设单位也可以【从工程结算》价款中一次》性划拨存入施工单位!开设的账户  【 , 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退还?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  ? ,。。第二十?条 在质《。。量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建设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的—由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委托《其,。。他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   第《二,十一条 质》量保修期满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按照【下列规定退》还    (一【),工程未出现质—。。量缺陷的质量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二)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已经《按,照规定履行保—修义务的质》量保证金的本金和利!息退还施工单—位 :   第》二十二条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证书属—。于住:宅工程的未向用户】提供房屋使用说明】。书导致用《户使用不当造—成质量缺陷的由建】设,。。单位负责保修  ! ,。 第二十三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组【织保:修的由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建设】单位: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 建筑工—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未履行保修义务】的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  ? 第二十五条 因】。工程质量责任—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或者申请》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施处罚—    违反本条前!款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