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削方减载法
7.2.1 削方减载法适用于有削方条件、不危及后缘坡体整体稳定性及邻近建构筑物、管线、道路及场地等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情况。
7.2.2 本条规定了几种情况不宜采用削方减载法。原因是这几种情况受开挖放坡条件限制,仅采用削方不能使需加固的边坡工程达到稳定或仍将影响坡顶邻近建筑物及管线等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7.2.3 本条规定了削方减载法设计的具体内容及要求。
7.2.4 有条件采用削方减载法对既有边坡工程进行加固时,削方减载后使拟加固的边坡工程稳定性满足要求,也需对新形成的坡脚及坡面进行保护。对稳定性不满足要求的及新形成的开挖边坡均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支护处理。
7.2.5 本条规定了采用削方减载法时现场施工顺序及有关要求。现场施工时,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边坡的稳定性及现场条件等确定施工顺序,并做好临时封闭、截排水、开挖临时放坡、弃土弃渣及安全施工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