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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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为了在】既有建筑边坡—工程鉴定与》加固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及,。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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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本!规范适用《于岩质边《坡高度?为3:0m以下(含30】m)土质边坡高度为!15m以下(含15!m)的既有建筑边坡!工程和岩质基坑边】坡的鉴定和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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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过上述高》度的边坡《加,固工程以及地—质和环境条件复【杂的边坡加固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进行?专项设计采》取有:效、:可靠的加固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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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软土、】湿陷:性黄土、冻土及膨】胀土等特殊性—岩,土和侵蚀性环境以】及地震区《、灾:后的:建,筑边坡工程的—鉴定和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应专业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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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既有建筑边坡工!程的鉴定及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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