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712-2011 建标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foracceptanceofconstructionqualityof    acid-makingequipmentinstalltionengineeringformetallurgicaloff-gas

GB50712-201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6日               

实施日期:2012年06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8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12-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6.7.1、6.8.1、6.9.1、8.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十年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生产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备、材料,设备基础,净化设备,干燥、吸收设备,转化设备,硫酸存贮设备、二氧化硫鼓风机、酸泵。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中国十五冶全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沿湖路375号,邮政编码:4350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马文州  鲁祥顺      田雨华  徐志强张东华      王政才  张有为  周志勇黄兆富  马建军  王延伶  余佳泉  肖福兵李金春  郑建国  李勇军

    主要审查人:黄志远  袁爱武  袁慰农  王艳超  张劲松毕可顺  李淑全  常全忠  左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