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acid-making equipment installtion engineering for metallurgical off-gas
GB 50712-201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11年07月26日
实施日期:2012年06月0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84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712-2011,自2012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4、6.7.1、6.8.1、6.9.1、8.4.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О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近十年冶炼烟气制酸设备安装工程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生产等单位的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备、材料,设备基础,净化设备,干燥、吸收设备,转化设备,硫酸存贮设备、二氧化硫鼓风机、酸泵。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十五冶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中国十五冶全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沿湖路375号,邮政编码:435000),以便今后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十五冶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马文州 鲁祥顺 李 汇 田雨华 徐志强 张东华 陈 芳 王政才 张有为 周志勇 黄兆富 马建军 王延伶 余佳泉 肖福兵 李金春 郑建国 李勇军
主要审查人:黄志远 袁爱武 袁慰农 王艳超 张劲松 毕可顺 李淑全 常全忠 左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