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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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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政发《〔200《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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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市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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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九月五】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吕梁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享受《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和政策】性的住房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保【障、市场《运作、?完,。善程序、困难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四: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遵照本办法实行】申请、轮候》。、审查、公》示和核准制》度
第五条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组织—指导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房地!产管理?局具体?承办日常工》作
【 发展改革、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物,价、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 计划》和,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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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根》据,政府住房保》障年度计划由—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会同发展改】革、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和房地产管!理局共同编制报【住房保?障领导组同》意后下发执行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建?设和:用地规划《由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按照—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制定
第八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年度》建设规划和》。用地计划具体组织实!施,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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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
】 (二)【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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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规划红【线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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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房地产!部门牵头采用招投】。标的方式确定项【目法人?(或议定非营利性住!房保:障建设单《位承建)中》标人:与市房地《产管理局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项《目合同书合同书【限定开发建设—。的单套面积、套型】比例廉租《房配建比例和—物业、商业》配,建比例项目》负责人?持,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书《及相:关资:料按基建程序到【发展改革《、建设、国土—部门办理计划下【达、规划、用地审批!。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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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应当同步规划和】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外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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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控,制在建筑《面积: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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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责有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监管】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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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单位收取费】用时必须填写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费:登记卡任《何单位不得》以押金、保证—金等名义变》相,向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章 销售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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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应当:。。按,照,有关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应当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予?以公示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第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实行明《码标价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布的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房销(预【)售办理销》(预)售许可证未办!理销(预)售审批】的一律不得销—(预)售或》以定金等形式—变相销(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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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
!家庭申?请人是?。指,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第,十九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
(!一)具有市》规划区?城镇户口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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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年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的6—0%;
【 (三)【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 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优先销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
《
,第二十条《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住房保障》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建立应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 各居委会、单!位、街道办应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应保?障户的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预(销)售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
(一!)预:。(销)?售,公告住房保障—机,构将全部房源信【息,通过:媒,。体,。进行预(销)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房源】位置、数量、—基准价格《、开发建《设单位、销》售方式、售房时间】及拆迁安置情况等】
? 《 1、申请申请人在!销售项目申请购买期!限内向住房保障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 《 ? 2.户口簿、身!份证;?
】 3.住房情!况,证明;
【 4!。.年收入《证明:;
《 5.!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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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受?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予以退—回
《 : 3、审查社区【居委会、单位—。、街道办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结束后【应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调查确【认初审无误》的应:由领导和责任人【签字盖章书面报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市】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进行复审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初审《和复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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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入:围排序经复审无异议!后住房保障机—构根据本《次销售房屋数—量与本次《申,请购房人申请顺序、!住房困难《程度按适当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并》。予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入围申请人名单应!在媒体上公》告
(】三,)公开选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公开选?。房方案并报》住房保障管理机构备!案选:房顺序?应当以公《开摇号方式》确,定,排序及公开》摇号应?当,在市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及入?围市民代表监督下】进行并将结果予【以公告申请人—按公告的选房顺序向!住房保?障机构领取准购证到!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买《手续
—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四章 产权》。和上市交《易
第二—十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证中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并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
第二【十,三条 凡《按本:规定:所,购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不达5》年确需出售的经【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批—准后政府按》当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回购《
第二《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办理程序《、税费缴纳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出售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部【分的一?定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办?法,由住房保《障,领,导组另?行制定
】 已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未:向政府补交》收益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 本规》。。。定下发前已购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的产权交易由【市住房保障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办法】
第《五章 集资建房 】
第二《十六条? ,。严格禁止行政—事业:单位集资建房禁止任!。何单位新征土地集】。资建房禁《止任何单位以集资建!房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第二十—七条 住房困—难户较多的》。工矿区和困难企业经!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剩】余住房向《社会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所建《房,屋必须统一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集资建!房,单位只允许收取【。。规定的管理费用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所列开发成本1!-5项规定的成【本价出售不》得提取利润销—售价格和管理费的】提取必须上报住房保!障管理领导组和物】价部门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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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向?职工:。收取的集资建房款项!实行专款管》理,、专项?使用并接受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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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市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建房名义变相进行!实物分配或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房—地产:。和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三年内不得!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 (?一)隐瞒房源不【如实上报的》。;
《 : ,(二)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
【 , (三》)未按规定实行【公开预(销)售【的;
】(四)改变土地用】途的
第三十【二条 集资》建,房企业向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销售住房的】由房地产、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三条 单位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五》年内不?得从事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再从《事,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
! , (一?)建设?项目未?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擅—自开:工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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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开发建【设项目未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的;
! (三》)擅自预(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房的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补缴与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款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拒】不返回所《购房屋又不补—交差价的收》回其房?屋权属证书由有【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法律程》序解决
第三【十五条? 管理经济适用【住房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一?)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的;
! (二)不—按照:规定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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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弄虚作【假协助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的;
》 (四)索取和!收受他?人财物的;
! (五)具有其他!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监督【管,理不力行为的—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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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组织制定具—体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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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规!划,区各县?(市)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细则参—照本办?法制定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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