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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吕政【发〔2008—〕,25:。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 现将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搞好市《直机:关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便于协?。调,。、,解决市?。直机关内《部房屋和自用土地】使用矛盾保证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直机—关是指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有行政?。职能的?其它机构和》组织的统称 第!三条 编制市直】机,关自用土地利用计】划和房屋建设规【划进行房《屋,建设、改造、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 市直机关使用【国家:划拨、出让》的土:地和财政性资金【以及以市直》单位名义自》筹资:金投资兴建、—。购置的房《屋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直机《关资产的房屋及【土地:均属市直机关公有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毁损、—改变:权属和利用其—。获得非法利益 【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均】属吕梁市人民政府】。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吕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理局)【为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人和自用土—地使用?权人:。统一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调配、使用进—行,。管理市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对所占用的房屋和!土地实行日常—使用管理 》 第六条 — 市管理局》负责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和,。合,理调配对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具体办法】 (二)—负责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申领,建立—健全产权管理档案】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 (三)—根据吕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和市直!。机关区域建设的【需要拟订市直机【关区域具体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四)拟—订报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市直机关】所用房屋《基建建设计划和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经费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 (五)负责【核定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统建房屋的分配【和现有房屋的调整】与各使用部》门、单位签订—使用协议《并制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负,责市:直机关房屋拆除、】权属转移的内—部审批 (六)!负责监督、指—导市直机关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宅的开发《建设 (—七,)拟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对所占》用房屋和土地—日,常,使,用管理的职责是 】 (一)配合市】管理局完成对本单位!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并按年度!上报使?用情况 《 , (二)配合物【业公司对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修缮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受】损害 (三)】协助市管理局做好房!屋和土地的建—。设,规划:、维修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维修等改—造,意见 《 第八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应配合市管【理,局共同做好》。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权属【登记和管理 第!九条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及》自用:。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和房?产部门直接》受理和?办理:。 (一)市直机!关房:地产权属《已登:记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 (二)》市直房?地产权属尚未登记的!,由市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地产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管、接收、沿!用、购买《、置:换等形成的房—地产: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 ? ,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将,房地产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 (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证明或说明并!加盖“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专!用章”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以该?证,明或说明《为依据?予以办理 【(五)在产权—移交、变更中涉及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由原单】位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妥善处理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抵制权属!。的变更登记》 , (?六):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市直:机关房地产有—关单位?。须到市?管理局?。申,报备:案并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待他项权利终止或】。结案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七)市直机》关单:位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等【涉及的房地产—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房屋】。可,继续使用《的,由市管理局统—一接收调配使—用房:屋陈旧、破损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由—市政府予以收回【纳入土地储备管理】另行安排使用— (八》)市直单位》。已立项取《得建设手续的拟建】、在建项目》须申报市管理局【备案市管理局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市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统?一管理 —第十条 》市管理?局要加强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定期复核房】地产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及时】掌握市直《。机关房地《产增减变化情况 !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并与市】管,理局: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依据!市管理局制定的【房屋使用管》理制度在核》。定的范围内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 市直各单位房地产!。的,处置: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属报废的,】。应由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属资【产转:移,交易的,应进行【评估 第》四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 市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时应做出具体的!规划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并组织实施 】 , 第十四条》 :利用:市直机关自用土地进!行建房应按批准机关!限定的期限》开工建设超过限【期不能开工建设的可!以根据市《直,机关用房建设的【需要提出《调整:使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另行安排—使用 第十【五条 市直机关不!得擅自将《占用的土《地和房屋出租、【出借本办法出—台前已形成事实的】须报市?管理局登记备—案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收—入须上?缴财政 第【十,六条 市管—。理局新建房屋必须】按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的房屋由【。市管理局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市直机关使【用房屋?的单位颁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 第—五章 《使用调配管理— ?第十七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均需—领取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市管!理,局应加?强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的制发【管理工作《。凡使用的房屋调整和!变动后应及》时变:更或收回房屋—使用:证书 第—十八条 市—直机关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或迁址等《原因空?出的办公用房须交回!市管理局统一—安排:使用未经《市管理局批准不得】继续留用《、擅自转让》或安排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占用 》第十九?条 市《。直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使】。用市直机《关房屋的由市管理】局统一协调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市直机关】房屋的出《租,、拍卖?处置收益要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二!十一条 市【管,理,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及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结合我】市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并张榜予以公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市!管理局制定办—公用房超过》分配标准的》部,分市管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统一:调配使用《现有办公用》房尚未达到》配备标准面积的【。不足部分从》。。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统筹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由市管《理,局临时租《。房过渡 第二十!二,。条 市直机关公!有住房出售应当由】市直机关提出申请】报市管理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公】房出售收入应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收入”专户专【项用于?住房维修和职工住】房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售房资金收》入的:使用由市管理局统一!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按计划向使【用单位拨付》 第六章》 房屋维》修管理 《。 第二十三条 】 各部门、单位对所!使用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每?年书面报告市管理局!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房屋的使《用,、质量?、安全、装修装饰】等情况定期全面检】查,建立维修—。项目数据库 — :第二十?四条 市直—各单:位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工程由市管—理局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 市:直机关房《屋确需进《行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市《管理局提出下一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申请《市,管理:局根:据维修项目数据库对!项,目方案申请进—行实:地勘察、鉴定—评审,统筹研究【维修:项目,确定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房】屋的维修主要—是恢复和《完善其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要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第二十七条 【大型:维修工?。程,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由《市管:理局会同《。施工、设计》、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验收 】。 第二《。十八条 维—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三十条】 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由!市管理?局制定并根据住【宅,。和办公区的不同【情况:经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市直机关房【地产进行物业—。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管理—局,应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市直:机关房?屋使:用部门?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分离—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结》算制度制定管—理标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第,八章 责任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市,直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公【有房:屋对擅自《处置公有《房屋:违反规定使用造【成,公有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本!市政府及各部门【有关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