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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吕政发〔2【008〕25—号
?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 现将?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九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加强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搞好市直机》关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便于协《调、解决《市,直机关内部房屋【和自:用土地使用矛盾保】证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 市直机关是指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有行政职能的其它】机构和组织》的统称
》 第三条 》 编制市直机关【自,用土地利用计划和房!屋建:设,。规划进行房屋建【设、改造、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市直机关《使用国家划拨、【出,让的土地和》财政性资金以及以市!直,单位名义《自筹资金投》资兴建、购置的【房屋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直机关资产的房!屋及土地均属—市直机关公有—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毁:损、改变权属和利】用其获得非法—利益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均属吕梁—市人民政《府,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吕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理局)》为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人和自用土地使用!权人统一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调《配、:使,用进行管理市—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对所占用的房】屋和:土地实?行日常使用管—理
第》六条 ? 市管?。。理局负责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和合理!调配对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具?体办法
《
(二)负责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申【。。领,建立健全产权管!理档案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
【。
(?三)根据《吕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和》市直机关区》域建设的需要拟订】市直机关区》域具体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拟订报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市直机关所用房!屋基建建设计—划和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经费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核定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统建房屋【的分配和现有—。房屋的调整与各【使用部门《、单位签订使—用协议并制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负责市直【机关房屋拆》除、:。权属转?移的内?部审批
《
(?六)负责监》督、指导市直—机关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宅的开发建设
】 (七)拟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七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对所》占用房屋和土地日常!使用管理的》职责是
(【一)配合市管理局】完成对本单》位,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并按年度上报使!用情况
(二)!配合物业《公司对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修缮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受损害
!(三)?。协助市管理》。局做好房屋和土【地的建?设规划、维修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维修等改造【意见
》第八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应配】合市管?理局共同做好—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权属登记和】管理:
第九条 【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及自用《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和房产部门直—接受:理和办理
》
(一)市直机】关,。房地产权《属已登记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二)市直房地产】。权属尚未登记—的,由市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地产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管、—接收:、沿:用、购?买、置换等形成【的房地产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
》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将房》地产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
(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证《明或说明并加盖“】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专用章”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以》该证明或说明为依】据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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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产权移!交、变更《。中涉及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由原单位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妥善处理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抵制?权属的?变更:登记:
(六)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市直》机关房地产有关单】位须到市《管理局申《报备案并《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待他】项权利终止或—结案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七)市直机—关单:位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等涉及的房地产】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房屋可继续【使用的由《市管理局统一接收】调配使用房屋陈旧、!破损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由市政府予以!收回纳入土地储【备管理另行》安,。排,使用
(八【)市直单《位已立项取》得建设?手续的拟建、在建项!目须:。申报市管理局备案】市管理局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市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统一管理《
: 第十条《 :市,管理局?要,加强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定期复—核房地产《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及时掌!握市直机关房—地产增减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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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各【部门、?各单位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并与市管》理局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依—据市管理局》制定的?房屋使用《管理制?度在核定的范围内】。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 市直各单【位房地产的处—置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属?报废的,应由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属?资产:转移交?易的:,应:进行评估
第四】章 规划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 : 市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时应?做出具?体的规?划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利【用市直机关自—用土地进行建房应】按批准机关限—定,的期限?开,工,。建设超过限期不能开!工,建,设的:可以根?。据,市直机关用》房建设的需要提【出调整使《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另行安排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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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市直机关—不得擅自将占用的】。。土地和房屋出租【、出借?本办法出台前已形成!事实的须报》市管理?局登记?备案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收入须上—缴,财政
第十六条! 市管理局新【建房屋必须》按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的房—。屋由市管理局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市直机关》。使,用房屋?的单位颁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
第五章 ! 使用调配管理
! 第十?七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均需领取】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市管理局应—加强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的制发!管理工作凡使—用的房屋调整和变】动后应?及时变更或收回【房屋使用证书
】 第十八条 市】直机关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或迁址等》原因空出的办—公用房?须交回?市管理局统一安排】使用未?经市管理局批—准不得继《续留用、擅自转【让或安?排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占用—
第《十九条 市直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使用《市,直机:关,房屋的由市管理局统!一,协,调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市《直,机关房屋的出租、】拍卖:处置:收益要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二十!。一条 ? 市管理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及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结合我市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并张榜予以公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市管!理局制定《办公用房超过—分配标准的》。部分市管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统《一调配使用现有办】。公用房尚《未达到配备标准【面积的不《足部分从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统筹—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由市管理局【。临时租房过渡—
第《二十:二,条 : 市直机关公有】。住房出售应当由市直!机关提出申请报市】管理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公房》出售收入《应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收入”专户!专项用于住房维【。修和职工住房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售房资金收!入的使用由市管理】局统一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按计划《向使用单位拨付
】
第六?章 房《屋维:修管理
《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对所》使用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每年书》面报告市管》理,局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房屋的】使用、质量、安【全、装?修,装饰等情况定期全面!检查,建《立维修项《目数据库
第二!十,四条 市直各单位!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工【程由市管《理局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直机—关房屋确需进—。行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市管理局提—出下一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申请:市管理局根》据维修项目》数据库对项目方案】申请进行实地勘察、!鉴定评审,统筹研】究,维修:项目,确定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房屋的维修主【要是恢复和完善【其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要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
, 第二十七条 大!型维修工《程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由市管理【局会同施工、设计、!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验收
》
第?。二十八条 —维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第】三,十条: 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由!市管理局《。制定并根据住宅和办!公区的不同情况经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市》直,机关房地产进行【物业管理
— 第三十《一条 市管理【局应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市直机关《房,屋使用部门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分】离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结:算制度制定管理【标,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第八章 【 责任和监督
【
第?三,十二:条 市直》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公有房屋对擅自处!置,公有房?。屋违反规定》使用造?成公有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本市【政府及各部门有【关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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