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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 ? 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吕政?。。发〔2008〕25!号 : 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现【将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七月九日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加》强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搞好市直—机关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便于!协,调、解决市直—机关内部房屋和自用!土地:使用矛?。盾保证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合理分《配和:使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直机关【是指本?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有行政《职,。能的其它机构—和组织的统称 【 :。第三条 编—制市直?机关自用《土地利用计划和【房屋建设《规,划进:行房屋建设、改造】、维修、分》配、使用和管理均】须,遵守本办法 【 第四条 市直】机,。关使:用国家划拨、出让】的土:地和财?政性资金以及以市直!单位名义自》。筹,资,金投:资兴建、购置的房屋!并,在法律上可以确认】属于市直机》关资产的《房屋及土《地均属市直机关【公有财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毁—损、改变权属和【利用其获得》非法:利益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五条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均属吕】梁,市人民?政府所有《吕梁:市人民政《府授权吕梁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管:理,局)为?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人和自用】土地使用权人统一】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调》配、使用进行管理】市直机关各单—。位负责对《。所,。。占用的?房屋和土《地实行日常使用【管理:。 ?第六条? 市管理》局负责对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统筹规划、统一建设!、规:范管:理和合理调》配对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和自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职责是 —。。 (一)根据国家、!省和吕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的具》体办法 《 :(,二,)负责?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申领,建立健全!产权管?。理档案负责档案资】料的:保管: (三)根据】。吕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城市详细规划和【。市直机?关区域建设》。。的需要?拟订市直机关区【域具体建设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拟订报市《计划部门审批的市】直机关所用房屋基】建建设计划和报市】财政部门审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经费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核》定各:部门、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统建—房屋的分配和现有】房屋的调整与各【。使用部门、》单位签?订使用协议并制【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负责】市直机关房屋—拆除、?权属转?移的:内部:审批 (—六)负责监督、【指,导市直?。机,关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宅的开发建设! : ,(七)?拟订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 】 市直机关各单位对!所占用房屋和土【地,日常使用管理—的职责是 (一!),配,合市管理局》完成对本《单位房屋和自用土地!的权属登《记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并按年度《上报使用《情况 》(二)配合物—业,公司对所使用—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和修】缮保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受》损害 (三)协!助市:管理局做好房屋和】土地的建设规划、】维修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设、维修等改!造意见 第【八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应》配合:市管理局《共同做好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权属登》。记,和管理 第【九条 市直机关】房屋所有权及自用】土地:使用权登记由市【管理局提出申请市国!土和房产部》门直接受理和办【理 (》一)市直《机关房地产权属已】登,记的,由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其他《原始档案资料,【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 (?二)市直房地产【。权属尚未登记的,】由市管?理,。局进:行初始登记各部【门、各单《位提:供房地?产新建、翻建、改建!或扩建的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批准文件—和证书,《。。或通过接管、—接收、沿用、购【。买、置换等形成的】房地产有《关,批准:文件和资料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将房地产权属交由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登记的,要变更!登记至市管》理局名下 (四!)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权属资料遗失或不】齐全的,管理局【出具权?属来源证《明或说明《并加盖“吕》梁市市?直机:关房地产产权产籍专!。用章”后,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房产管理【局以该证明或说明为!依据予以办理— (《五)在产权移交【、变更中涉及—单,位的债?权债务问题由原单】位按政策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妥善处?理不得以此为由【消极抵制权属的【变更登?记 (六)【。对设定的抵押—等他项权利尚未终止!或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市直机关房—地产有关单位—须到:市,管理局申报备案【并继续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待他项权利终—止或结案《后进:。行权属变《更登:记, (七)市直机!关单位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等涉?。及,的房地?产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规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房—屋可:继续使用的》由市管理局统一接收!调配使用房屋陈旧】、,破损不符合使用条件!的由市政府予以【收,回纳入?。土地储备管理—另行:安排使用 (八!)市直单位》已立项取《得建设手续的—拟建、在建项目须】申报:市管理?局备案市管》理,局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管、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后《十日内建设》单位应将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市管理】局进行权属登记统一!管,理, 第十条 市!管理局要加强房地】。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定期复】核房地产《的权属、《。质量状况及》使用状况及时掌【握市直机关房地产增!减变化情况 第!十一条 《 各部门、》各单位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并与—市管理局签》订房屋使用协议履行!使用:申报登记手续依据市!管理局制《定的房屋《使用:管理制度在核定的】。范围内自主安排【合理使用《 : 第十二条 市】直各单位房》。地产的处《置,。须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管理局?统一组织《实施属报废的,应由!。。有关:专业部门进》。行鉴定;属资产【。。转移交易的,应【进行评估 —第四章? 规划建设管理 ! 第十三条 市!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时—应做出?具,。体的:规划:。建设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建设手】续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 利用市《直,机关自用土》地进:行建房应按批准机关!限定的期《限,开工建设超过—限期不能开工建【设的:可以根据市直机【关用房建《设的需要《提,出,。调整使用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另行安排使》用 ? 第十五条》 市直《。机关不?得擅自将占用的土地!和房屋出租、出【借本办法出台前已】形,成事实的须报市管理!局登记备案》另行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收入须上》缴财:政 《第,十,六条 《市管理局新建—房屋:。必,须,按批准的投资规模】。和建设?标准进行建筑—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验》收合格的房屋由市管!理局向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市直机关使用房屋的!单,位,颁发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 第【五章: 使?用,调,配管理 第十七!。。条 市直机—关各单位均需领取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市》管,理局应?加强市直机关—内部房屋使用证书的!制发管理工作凡使用!的房屋?调整和变动后应及时!变更或收回房屋【使用证?书 ? 第十八条 —。 市直机关因机【构合并、分立、撤】销或迁址等原因【空,。出的:办公:。用房须交《回,市管理局《统一安排使用—未经市管理局批【准不:得继续留《用、擅自转让或安】。排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占用 第十九!条 市直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需使?用,市直:。机关:房屋的由市管理局】统一协调按规定【处理 《 第二十条 — 市:直机关房《屋的出?租、:拍卖处置收益要全】额上缴市财政 !第二十?一条 市—管理局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号)文件规】定,及各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结合—我市办公用房实际情!况统一?核定各部门》、各单?位的办公用房面积】并张榜予以公示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具体分配方》案由市管《理局制定办公用房超!。过分配标准》的部分市管理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收回统一调配使用!现有办公用房—尚未:达到配备《标准:面积:的不足?部分从?现有办公用房存量中!统筹调剂解》决无:法,调,剂解:。决的由市管理局临时!租房:。过渡 第二十】二条 市直机】。。关公:有住房出售》应当由市直机关提】出申请报市》管理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公房出售收入应存】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银》行开设的“》售房收入《”专户专项用—于住房?维修和职《。工住:房补贴不得挪作他用!售房资金《收入的使用由市管理!局统一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报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批准《后按:计划向使用单位拨付!。 :第六章 房屋【维修: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部门、!单位对?所使用房屋的质【量、安全情况—,每年书面报告【市管理局市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单位房屋的使【用、质量《、安全、装修—装饰等情况》定期全面检查,【建立维修《项目数据库》 第二十四条】。 市直各单—位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工程由市管】理局统一按》规定:。组织:。实施日常维修养护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市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直机—关房屋确需进行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的部门》。、单位应于》每年12月1日【前,向市管》。理局提出下一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申请《市管理局《根据维修项目数【据库对项目方—案申请进行实地【勘察、鉴定评—审,统筹研究维【修项目,确》定年:度维修?改造和专项维修【项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市直:机关:。房屋的维修主要是恢!。复和完善其使用【功,能不得?破坏和改变》原建筑结构》要,坚持经济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严格控制装修】标准不得变》相进行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 ? 第二十七条 】。大型维修工程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并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程竣工后由】市管:理局会同施》工、设计、》。质量监督等》部门:联合验收 — ,第二十八《条 维《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七章 《。 物:业管理 《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的职—责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 ?。 第三十《条 市直机—关,。房地产物业》管理计?划由市?管理局制定并—根据住宅和办—公区的不同》情况经?。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物业:公司对市《直机关房地》产进行物《业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管理》局,应根据实际情况【。推进市直机关房屋】使用部门与物业管】理单位的分离建【立,并完善?。物业:管理结?算制度制定管理标准!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 第八章 —。 责任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市直各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公有房》屋对:擅自处?。置公有房屋》违反规定使》用造成公有》财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本:市政府及各部门有】关市直机《关房屋和自用土地】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实施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