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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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令 第13l—号 :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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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整洁、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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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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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公?路路: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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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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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规划、土地、城!建等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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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理公路的!特殊占用及穿—(跨)越公路—的其:它设施的《建设; —
(五)!监督:。检查公路超限运输】; ?
(六!)实:施公:路巡查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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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城建【、土地?、工商、规》。划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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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和,领导群众抗》拒自然灾害对公路】的侵害以民工—建勤、义务》工方式?清除雪阻和修复【水毁公路确》保公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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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公路的权利》和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
第二!章 路产保护 【。 《
—第六: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 : (一)挖沟、截】水、取?土、采石利用公路、!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排】放污水(物)填埋】、堵塞?、损坏公路排—水设施利用桥涵【、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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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倾倒垃?圾和积雪放》养,牲,畜、积肥、制—坯、种植作》物、燃?烧,物,品,、,设垃圾点; —
【 (:三)设置电杆、变】压器:及其:他类似?设施;? ,
— (四)》。占路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
】 ? (五)其他违!法利用、侵占、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
】第七条 在公路【两,。侧,及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l0【0,米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活动
》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的》应当经市公路管【理机构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公路安全》的,措施
】
第《八条 公路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划定】公路养?护施工人《员在划?定的:料场内取土》、采石、挖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非法收取费】。用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试车、练】车;确需在公—路上试车、练车【的事:先,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路》线、路段行驶—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志、《标线、测《桩、界?碑、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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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铺设管《。线的需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造成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 《。禁止:在公路桥梁、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管线
】
第十二—条 公路《两侧不得擅自开【设,道口需要《开设:道口的应向辖区公路!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排水?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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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运输车辆的运件不!得拖地行驶运—输,易遗漏、《撒落货物《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污《染、损坏公路污染】公路的应当清—除污染物《或,承担清理《费,用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
— 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砍伐和损《坏,公,路,行道树、绿化—花草;?确需更新、间伐树】木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实《施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
【 第十五条 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养:护工程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需堆:放养:护物料时应堆放在公!路,一侧不得超》过路面宽度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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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点的部门须!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占用手续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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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确需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对公路、公—路,用,地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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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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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检查和管—理保障公《路的完?好
】第三章 公路两侧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公》路用地宽度按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国省?干线3米、县级公】路2米?、乡级公路1米的】距离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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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两一《。侧路肩边缘填土打】地坪:的应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标!准负责重建公路排】水设施?其地坪标高必须【低于公路《路肩30《厘米以?上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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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最小宽度】低于二级标准—的公路?按公路?两侧用地边缘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2—米、乡道《8米划定《;二级以上公路与】城市、集镇道路交】界处:2公:里范围内的公—路路段按《公路两侧用》地边缘起50—米,划定(?长吉高速公路吉林市!中连:线按100米—划定)
】
? 第:二,十三条 公》路沿线新建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必须选在公路一侧集!镇的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最短距离为二!。级以上公路10【0米;低于二级标】准的国道、省道8】0米、县道50【米、乡道1》5米 ?
【 第二?十四条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确,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报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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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工程设施按下】列,规定办理 》
】公路建设前存—在于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的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公路建设需要制【定计划分批迁出未】迁出前不得再行改】建、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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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建《设后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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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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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造成路面损坏、污!染、抛?撒货物或影响公路畅!通的将公路作为【试车、练车场地的】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未:经同意在公路桥梁、!渡槽:架,设或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处【500?0元至?。30000元罚款;!。
《。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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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路【路产:造成较大损坏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处理后!方可驶离
【。 : , ,。 对公路路产【造成严重损》坏、不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不,接受处理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车辆不】得驶离指定地点【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暂扣由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
】 ?不服从路政人员【管理干扰公务的【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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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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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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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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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渡口、《隧道
【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交通行政管理机】关授权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
】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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