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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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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令 第13l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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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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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整洁、】完好、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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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是本辖【区内公路《路政: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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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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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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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规划、土地、—。城建等?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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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理公路】的特殊占用及穿(】跨)越?公,路,的其它设施的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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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督,检,查,公,路,超限运输; 】
(【六)实?施,公路巡查查处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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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城建、土】地、工?商、规划《等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配合公路《管理部门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和领导群众抗拒自!然,灾害:对公路的侵害—以民:工建勤、义务工方式!清除雪阻和修复【。水毁公路确保—公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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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公】路的权利和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揭发《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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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路产保护 ! :
—第六条 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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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挖沟、?截水:、取土、采石利用公!路、公路边沟进【行灌溉或排放—污水:(物)填《埋、堵塞《、损坏公路排水设施!利,用桥:涵、边沟筑坝蓄水】设置:闸门:;
— ? ,(二)打场》晒粮、?堆,放物料、《倾倒垃圾《。和,积雪放?养牲:畜、:积肥、制《坯、种植作物—、燃烧物《品、设?垃圾点;
】 (三【。)设置电《杆、变压《器,及其他类似设施; !
(!四)占路摆摊—设点、乱停乱放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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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其—他违法利用、—侵占、危《及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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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在公路两》侧及大中型桥梁【和渡口周围200】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l0!0米:不得进行爆破作业】及其他?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活动
【 《 在前款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拓宽:河床的应当经—市公路管理机—构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公路安全的措!施
! 第八条 公路【养护所?需砂、石、土料场等!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划定公路养》护施工人员》在划定的料场内【取土、采石、挖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或非法】收取费?用 :。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路上试车、练车;确!需,在公路上试车—、练车的《。事先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路线、路段行驶【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志、标线、测—桩,、界碑、护栏等公路!附属: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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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在,公路、公路用—地铺设管线的需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造!成损坏的《应给予?赔偿:
【 禁止在公路桥梁!、隧:。道内铺设《输送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管道、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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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公路两》侧不得擅自开设道】口需要开设道口的】应向辖区公路管理】机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并做?好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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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运输车【辆的运件不》得拖:地行:驶运输易《遗漏、撒落》货物:的车辆?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污染—、损坏公路污染公】路的应当清除—污染物或承担清【理费用造《。成公路损《。坏的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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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砍伐和》损坏公路《行道树、绿》化花草;确》需更新、《间伐树木的应当经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实施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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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养护工程》施工时应在施工【。现场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和:安,全标志需《堆放养护物料时【应堆放在公路—一侧不?得超:过路面宽度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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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设置》检查站点的部门须到!公路管理机构办理占!用手续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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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确需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的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公路管!理机构?同意对公路》、公路用地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经济?赔,偿 :
【 第:十八:条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不得【在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公路【管,理机:构同意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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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超:限运输车辆》未,经公路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检查和管理》保障公路的完—好
】第三章 公》路,两侧的管理》。
第】二,十,条, 公路?用地宽度按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国省干—线3米、县级公【路2米、乡级—公路:。1米的?距离划定 》
— 第二十一条【 在公路两一侧路肩!边缘填土打地坪的应!报公路管理机构批准!并按标准《负责重建《公路排水设》施其:地坪:标高必须低于公【路路肩30厘米以上!对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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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筑控制《区,最小宽度低于—二级标准《的公路按公》。路两侧用地》边缘:起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2米、乡道8米【划定:;二级以上》。公路与城《市、集镇道路交【界处2公里范—围内的公路路段按】。。。公路两侧《用,地边缘起5》0米划?。定(:长吉高速公路—吉林市中连线按10!0,米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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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三条 公】路沿线新建集镇的】.,。规划和建设必须选在!公路一侧集》镇的边缘与公—路用地外缘的最【短距离为二》。级以:上,公路100米;低于!二级标准的国道、】省道80米、县道】50米、乡道—1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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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四—条 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确:需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建设单位必须事先!报公路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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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已有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工?程设施按下列规定办!。理 :
:。 ? 公路建设【前存在?于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的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公:路建设?需要制定《计划分批迁出未迁出!前不得再行改建【。、扩:建
《 公》路建设?后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在规定限—期内:自行拆除
!。 第四《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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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赔》偿损失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
《 (一)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三条造成《路,面损坏、污染、抛】撒货物?或影响公路畅—通的将公路》作为试车、练车场地!的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
《 : (二—)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十八、第】十九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未经同《意在:公路桥梁、渡—槽架设或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驶的处5】000元《至,300?00:元罚款;
!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0000元—至,500?00元罚款;
!。 》。。 (四)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2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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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10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拆除有关费用【由,建筑:者、构筑者承担 】
— , ,。对公路路产造—成较大损坏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报告公—路管理机构》接受调查处理后【方,可驶:离 :
对!公路路产造成严重】。损坏、不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不【接受:。处理或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车辆不《得驶离指定地点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暂扣由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关证?件
【 不服从—路政:人,员管理干扰》公务的追《究,法律:责任;?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第二:十八条 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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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 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渡》口、隧道《
】 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交通行政管理—机关授?权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活动 】
? 公路附属!。设施是指为保—。护、养护公路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所设置!的公路防护排水、】养护、管理、服务】、交通安全、渡【运、监?控,、通信、收费等【。设施、设备以及【专用建筑物、构【筑物等 《
【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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