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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长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 : 第9号】     长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4月23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及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根据国】家,规定适时发》。布民用建筑节能【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 第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 第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第九条 【鼓励、扶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用【于建:筑物:的,节能改造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 民用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销》售、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民用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民用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第十四—条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布局、!形状和朝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根据建】筑形体、《围护结?构对民用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设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节点构造详图等内】。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同时报!送有关民用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委托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对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五】)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六)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七)《。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在—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对?。建筑节能实施—。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会同工!程建设各方》签署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并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分专业【设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及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有完整的节】能构造详《图;(三)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省、市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十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民用!建筑节能内容和相关!计算书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二)不】得使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三)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 :(四)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使【。用;(五)保证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二【。)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照明设备、》。。采暖:制冷系统以及涉【及建:筑,节能:的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对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四》),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五)?应当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对未进行》建,筑节能工程子项目分!部、分项验收—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第,二十二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二十—三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使用》节能型产品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建筑物】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公共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控制【的,节能:灯具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应当对其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分—类实施 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八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暖、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应当与供热】计量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同步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能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 第《二十九条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耗情况测评! 第三十》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在对已采取节能措施!。的民用建筑进—行使用、装修、【改,造和维护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维护?体系不能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居住建?筑和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建筑?的各用能《部分进行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控对建筑用能超标的!应当责令建筑物所有!权,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使用空调制冷、】采,暖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而应受!到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有,责任的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