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长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 《长春市人民政府令 !。 《 》第9号 》    长》。春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业经2010】年4月23日市【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崔:杰 《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第】一条 为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使【用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及?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根据国》家规定适时发布民】用,建筑节能《。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 第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建—筑节能标准不得【在建筑活动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 第九条 鼓【励、扶持《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用于建筑物的节【能改造 第十条 !对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 第十一条》 民用?建筑节能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 销售、使用【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民用建筑节【能产品认定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民用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 ,第十三条 民用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守】建筑节?能标:准 第十四—条 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物的布局】、,形,状和朝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民用建?。筑进行规《划审查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计算在规划许可!的期限内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十五《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根据】建筑形?体,、围护结构》对民用?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设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节点构?造,详图:。等内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同时】报送有关《民用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委—托具有相应工程【资质的单位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对工程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五)采购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六)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七》)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在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对建筑节能实—施专项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当会同工程建【设各方?签署民用建筑节能验!收报:告并及?时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政策和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分专业设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及: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有完整的节能构造】详图;(三)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省、市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设备?、材料和产品 第!十八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依据建筑节能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民用建筑《节,能内容和相关计算】书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不—。得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程:。开工前应当》编制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二)?。不得使?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三)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标准施工《;, (四)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应】当进行?。查验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使用;》(五)保证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部,位,的施工质量 第二!。十条:。。 监理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符?合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二)?民用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使用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照【明设备?。、采暖?制,冷系统以《及涉及建《。筑节:能,的重要部《位检查?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对工程易产生【热,桥和热工缺陷的【部位及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的施工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四)发现》施工:单位: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施工单位【拒不改正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五)【应当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标准施工的责令【改,。正对未进《。行建筑节能》工程子项《目分部、分》项验收的《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验收 【 第二十二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利用条件的建筑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合适—的可再生能》源用:于采:暖、制冷、照明和热!水供应?等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标准进?行设计 第—二十三条 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还》。应当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使用节能型!产品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建筑物【的走廊?、楼梯间、厕所【等公共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自,动,控制的节能灯具 】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 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既有建筑【应当对其围护结【构、供热系》统、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热水】供应设施《等实施?节能:改造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分类实施 — 第二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既有:建筑的建设年—代、结构形式、【用能系统、能源消耗!指标、寿命周期等】组织调查统计和分】析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明确节【能改造的目标、范】围和要求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二十八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暖、: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应当与供热计量改】造和供?热系统?改造同步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能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 :。第二十九条 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后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节?能测:评机构进行建筑能】耗情况测评 — 第三十条》 民用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在对【已采取节能》措施的民用》建筑进行使用、装】修、改造和维护时】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的?节能维护体系不【能,降低建筑《节能标准 第三】十一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二—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应当安装、使用】节能:设备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的:节能改造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居住】建筑和公益事业使用!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费用由政府、建筑】所有权人共同—负担具体办法由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公共!建筑的各用》能部分进行》能耗分项计量和监】控对建筑用能超标】的应当责令建筑物所!有权人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实【施强制性节》。。能改造使用空—调制冷、采暖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二)《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四):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三十六条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二)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三)【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民:用建筑项目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二)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对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按照《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签字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交付使用的房屋!销售总额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而【应受:到处罚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有责任的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格证书的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 》第,四十二?条 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设计:方案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二)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设计方案出【具合格意见的;【(三:。)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