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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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感应的静—电、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设计、安装【的防雷装置按其性能!分为直击雷防护工】程、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
第四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本辖区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并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及监?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进行监—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规划、!房地、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防【。雷减灾的相关管理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防雷减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防雷减灾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电?监测、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和科技《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及储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设《施;
(四)承载或!者运行?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系【统等设施;》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
(六)》高,层建筑、文》物建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七)根据【具体地质、气象【条件、设备》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需要加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
(八)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第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气】象主管机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四条 —。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跟踪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后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第十六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其《中对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储存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当在五月份前完成】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应当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三)按】照价:格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向》社会公?开防雷装置检测收费!的,项目、标《准以:及监督电《话;
(《五)不得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
第十!九,条 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二)建立防雷【装置责任人制度【;
(三)》指定专人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工作;
(四【)生产和储存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五》)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调查报告及鉴定【结果并建立雷—电灾害档案》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与:。雷,电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组织?进行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初步设计】。。时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对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未包括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内容的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予审?批或者?核准
第二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及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防雷检测资质】证书或者相关—防雷许可文件—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防雷工作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
(二)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四)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五)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二)不按规定送!交检测报告的;
(!三)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防雷减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