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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感应的静电、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设计—、,安装的防雷装置按其!性能分为直击雷【防护工?程、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 【第四:。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本辖区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并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及【监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进行监【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规划、房地!、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防雷减灾的相关管理!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防雷减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防雷减灾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电监测、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和】科技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及储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设!施; (《四,)承载或者运行【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系统】等设施;《。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 (【六)高层建》筑、文物建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七《。)根据具体地质【、气象条件、—设备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需要加【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 (?八)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第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气象主管机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四条 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跟踪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后—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第十【六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其中对【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储存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当在五月份【。前完成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应当】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三):按照价格《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向社会》公开防雷装置—检测收?费的项目、标准以】及,监督电话; (【五):不得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 第十九条 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二)建》立,防,雷装置责任》人制度; (三)指!定专人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工作; —(,。四,)生产和储存—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五)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调查报告及》鉴定:结果并建立雷电灾害!档案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与雷电—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组织进行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初》步设计时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对》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未!包括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内容的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予审批?或者核?准 第二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及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防雷检测资质!证书或?。者相关防雷许可文件!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防雷工作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 (二)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四)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五)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二)【不按:规定送?。交检:测报告的;》。。 (:三,)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防?雷减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