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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2010年1【0月29《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公布 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7年—10月?26日?长春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吉?林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感应的静电、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护以及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和!评估:等 本办法》所称防雷工程是指】。。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防雷设计规范】设计、?安装的防雷装置按其!性能分为直》击雷防护工程、雷】电电磁脉《冲,防护工程 》本办法?所称:防,雷装置是《指具有防御直—击,雷、雷电感应和雷】电波侵入的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过电压保》护器以及其他连【接导体的总称 第四!条 防雷减灾工作实!。。行安全第一、—科学:防御、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本辖区内的】防雷减灾工作—并负:责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及》监管 ?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并依法进行监管 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 ,规划:、房地、《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防雷减?灾的相关《管理工?作并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六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防雷减—灾规划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防雷减灾《经,费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监测网《建设以防御雷电灾害! 第八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雷电灾》害,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提,高雷:电灾害预警》和防雷减灾服务【能力 第九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应》。当开展雷电》监测、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第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技术的研【究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和科?技咨询工作 第【十一条 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及储?存,场所;? (三)电力、通】信、广播《电,视、医疗卫生—。。设施; (四)承】载或者运行》计算:机系:统、通讯系统—、卫星?接收系统等设—施;: (五)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机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员密—集场所; 》(六)高层建筑【、文物建筑、—重大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其他易遭雷击】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七)《根据具体地》质、气象条件、设】。备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要求需要加装防雷】装置:的场所和设施;【 (八)《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设【施和场所 第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和—场所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气象主管!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开,展,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合格的设计方【案由气象主管机构】颁发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设计?的审核工作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未—经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设计方案【不得交付施工 第】十三:条 防雷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管!理 在施工中变【更和修改《设计方?案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审核 第十四【。条 安装防雷装置的!建,。。设项目开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单位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分阶段】进行跟踪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 建》设项:目竣工后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申请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气象主管机构接】到申请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日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意见书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其他工程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由相关部门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防【雷装置检测资质 第!十六条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应当每】年,一次其中对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及【储存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当在五月份】前完成 第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防雷装置检测】后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被?检测单位应当根【。据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执?行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三)按照价格】。部门: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向社会公】开防雷?装置:检测收费的项目、标!。。准以及监督电—话; (五》)不得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 第十九条》 防雷装置》的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二)?建立防雷装》。置责任人制度; 】(三)?指定:专人做?好防雷装置的维护】。工作; (四)【生产和储存石油、化!工、燃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雷电《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五)?接受有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一条 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报送—调查报告及》鉴定结果并建立【雷电灾害档案 【第二十二条 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型》建设工程、重点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以确保公共安】。全 与雷电》气,候条件密切相—关的规划和建设项目!。。应当组织进行—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或》者初步?设计时应当》向气象主管机—构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对可行【。。性论证?报告:中未包括雷电—。气候:可行性论证内容的建!设项目负《。。。责项目审批》的部门不予审批或者!核准 第二十三【条 防雷产》品应当通过正式【。鉴定:并,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授!权的检验机》构测试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及相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防《雷检测资质证书或】者相关防雷许—可文件的; (二)!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防:雷工作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三)》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 (二)》。在防雷?装置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属于气象主—管机:构,。监管:。的工程或者》场所:的防雷装置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气,象主管机构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 (—四)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或者:产品的; (五【)已有防雷装置拒】绝进行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 】第二十七《条 防雷装置检测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 (二【。)不按规定送—。交,检测报告的; (】三):从事防雷工程—施工:业务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由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气象主管《机构工?作人员在防》雷减灾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