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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供热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 , 为加强供热市场】监管规?范供热市场秩—序保证全市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进吉林!省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供热市场—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供热规划《    》。 ,(一:)城市供《热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由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发改委、!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专家评审!组评审报同级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二)城市规划区(含!建制镇)新建热源】点和:。供热工程项目—的立项经批准—后规划行政部门在办!理供热?经营企业工程—。建设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时应协【调建设、环保和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从严控制分散!锅炉房?供,热,工,程的:建设  —  (《三)城市热源点【管理各热源单位要将!热源生产能力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实行热!源的统?一管:。理用热单位使—用城市热源》的须: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供热经—营企:业应与热用户签定】供用:热合同后方可开【栓供热;原有锅炉房!供热的企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 二、供热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   (一)城】市规划区各类供热】工程立项管》理供热?项目:确定以?后供热企《。业应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前期论证、评—估,和评审后方可—立项 ? ,   《(二)供热工程建设!管理新建《住宅及公共建—筑,。的详细?规划:设计供热专项—规划应经过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供热系?统必须安装楼前【。热计量表和》温控阀支、干线【供热管网《必须采用预制直埋】保温管保温对—于未按要求设计【安装热计《量表和?温控阀的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审:批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图,。审,查和开?工,手续 ?    《 (三)《对已办理供热—配套工程审批手续的!住宅及公共》建,。筑供热单位要做好入!网单位的供热工【程施工质量的跟踪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供热工《程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要【及时提出申》请,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供热企业进】行专:项供热竣工验收 !   (四)【分户改造工》程管:理供热经《营企业进《行分:户改造时要》结合楼内热网—系统运?行状况和《供热质量分期分批有!计划改?。造在改造前供热【企业要将改造方案和!设计:图纸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统一施工;在施】工中必须采用水钻打!孔并及时处理改【造时出?现的问题户施—工时间?为12日栋楼—施工:时间为一《个月并在每年—的10月1日—前完:成;工程结束—时,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    《 (五?。)地面辐射安装【工程管理凡从事地面!辐,。射安装?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备施工企业—资质否则将依据吉】林省建筑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未经《供热企业同意私自拆!改供热设施的—产权人除责》令,恢复原状外将依【据吉林省供热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产权人?拒不改正的供热企业!可不予开栓供热【对其它?热,用户造?成影响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   《 :三、分散锅炉房热源!。整合接网和既有【采暖楼并网》管,理    (!一)分散锅》炉房:供热单?位热源?。整合管理《市区参加供热—经营:的单:。位在:市集:中供:热管网?范围内的要》在2-3年内取【消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管网实行—统一供热;在市集】中,供热管网以外的采】取热源重组集约管理!鼓励社会资本参入经!营和在?现有分散锅炉—房供热单《位中选择有》经济实?力和良?好社会形《象的企业组建区域】锅炉供热集团逐步】取消分散锅炉房【供热    (!二)既有采暖楼并】网管理凡《被列入取缔》锅炉供热并网的必须!进行分户改造和楼前!安装:热计量表;》入,网,及,分户改?造费用按棚户—。区标准执行 【 ,    》四、:供热市场准入管理】 :   (一)供】热特许经营合—同管理?供热企?。业取得?供热资质后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国家!建设部统一规范的】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书交?纳履约保证》金方可?取得供热特许—经营权?    (二】)市场准入》管理凡签定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书的企业必—须具备市场准入【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收费许可证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的五月!份供热单位》应到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年审对超》过,规定年审期》限未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营权!予以:吊销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    (三】)加强城镇供热市场!监,管依法规范供—。热设施转让和委托】经营严厉查处擅【自供热行为凡—从,事供热经营的企【业,均须重新登记并与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签定城》。市供热?特许经营协议—书,;经登记符合条【件,的核发供热》经营许?可证对未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登记:擅自供?热的企业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 ?。  《  ?五、供热企业安全运!行和经营状况评估管!理    (】一)安全运行—及事故处理对热【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的监管实行上报】和备案制度在制【定应急预案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运行!计划、设备检—修计划设备》完好:率要达?。100%对突发供】热,事故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二)经营状况—评估管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各?供热企业《。的经营状况》实,行年、月报》。告制度并对》供热成本、设施、设!备和收益《进行监测《。。评估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将】报告呈报本级政府】;,供热生产、》经营企业要积极【配合接受监督检【查 《  :  : 六:、供热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的监督】管理 ?。    (一)】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管理供—热企业提供的热【源质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对已收取【热费的用户未达【到供热标准的企【。业必须采取》措施保证用户的【用热标准《除在本采暖期—退还热费《。外要在下一个采暖】。。期整改确保》热用户的权益不受】侵害;热用户对【。供热质量标准—有异议的供热企业应!提供测温服务 】 ,  (二)加强】室温:检测中介机构建【设建:立,具,备室温检测中介机】构为热用户》提供中介服务负【责受理热《用户的?供热投诉和室内温度!检测工作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室》温检:。。测的核准确认—    】七、:供热执法监》察管:理    【(一)加大供热【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每年采暖期!前各供热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向热用?户进行宣传》    》。 (二)供热—市场监察执法—管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查【处供热?经营企业推》迟或提前《停止供热行为和向消!费者提供不合格【供热服务《行为;依法查处用热!。方,私改乱接供热设施擅!自排放供《热用水?以及造成混》水事故等《损,坏正常供《热的不法行》为;:各供热企《业要:密切配合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工作 】  《  八、》供热市场退出—管理:    》。 ,(一)?市场退?出条件评估》管理属热电联产【。供热的企业》退出供热市场要按】特许经营协议书规定!在采暖期结束后【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进行评《审并:在3个月内做出书面!答复属分散锅炉供】热的企业符合退出条!件,。的原企业的供热设施!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置并重新《确定:供热单位   】 (二)临时【接管根据国》。家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企,业违背特许经营协】议的、供热质量【连续两?年下降10%的【、热用?户投:诉量超过《30%的、企业热】费收缴率低于70%!的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启动临时【接管预?案,终止:原企业的《经营:活动实行《政府临时接管措【施组:。织委托?有关部门或单—位恢复正常供热经】营活:动同时启动对接管】企业的评估和清算】。程序 二】○○:七年一月十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