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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依法:管理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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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对工程建《设场地?可能遭遇到的地震及!其不同风险水平概率!、强度的评价—和工程建设场地受地!。震影响?的安全?程度的?评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有关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管理!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 省、?市(州)人》民政:府,地震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 计划、建设、规!划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均—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六:。条 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均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本办法所称!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 本办法所称】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第七》条, 建设场地位于【火,山潜在?喷发:危险地区的》重大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要—做,火山地震灾害预测】工作
《第八条 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须列入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内?容
第九条—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凡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单位须持有国家或】省地震主管》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书:并严格按许》可证级?别及其?规定的范《围开展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没!有许可?证或超越许可—证级别和范围—从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其】。评价结果无效—
地震安!全性:评价许可证的申请、!审批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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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有—关,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 外省单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须持国【家地震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许可证书并经】我省:。。省或市(《州,)地:震主管?部门:资格验证办理登记】后方可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从事【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的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地震主管部【门制定的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规范?。和国:家物价、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承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提?供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 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须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评】审并报省地震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建设和设计!单位:使用
— 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之日起】15日内评》。审完毕省地》震主:管部门应当》在评:审通过?之,日起15日内批复】
? ?特殊工程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经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初—。审合格?后由:省地:震主管部《门报国家《地震主管部》门审定
》第十四条 》。省地震安《全性评定委》员会由从事》地震、计划、建设、!地矿等方面工作【。的专家组成
第】十五条 位于同一】。地震小区设》防单元、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相》同的同类《性质:的邻近工《程建设和《设计单位可参照相邻!场地已完成》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但须事先报【省地:震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本】办,法规定需要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时对】未取得省地震主【管部门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 有关》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做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或者不按照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市(州)《以上地震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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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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