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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办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 第2?14号 第—。一条 为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提?。高综合经济和社会】效益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以及与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散《装水泥是《指不用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装,备出厂、《运输和使用的水泥】  ?   ?本办法所称》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是指由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掺合料等成】分,按一定比例经集中计!量搅:拌后:通过专用装备—。运输、使用的—混,凝土、砂浆拌合【。物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监督管理工作 【 ,    省、市(州!。)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与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有关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以及在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编制的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相关部门同意后纳!入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市(州)《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省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编制《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布点方案—指导其健《。康有序发展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项目应当按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专—项规划及布》点方案的《要求进行 》 第九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  》   现有》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未达到国—家,和省确定标准的【应当在?省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限定!的,期限:内达:到标准 第十【条 扶持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以及》相关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使用无毒无害—。。工业废?。弃物作?为,掺合料生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使用比【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享?受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 》 第十?二条: ,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    — ,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为》报,送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袋:装水泥 第十【四条 在《设区:城市城区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    县(市)城!区内施工《现场:应,当分批分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设区城!市,城区内?施工现场应当分批分!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 , 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搅拌砂浆的具体!批次和期限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 城区外交通【、,能源、水利等—具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第,十六条 水泥使用总!量,不超过?30吨或者》。必须:。。使用特种类》型水: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使《用散:装水泥但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 —  :   ?(一)混《凝土或者砂浆累【计使用总量150】立方:米以:下的;    】 (二?)建设工程需要的特!种混:凝土、特种砂浆【所在地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不:能生产的;  】   (三》)施工?现场:30公里以》内,没有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供应的;   】  (四《)因抢险、》。。抢修等其他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搅拌的?     因【(一)、(二)、】(三)?项,原因: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鼓?励在:农村设立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站鼓励农村居民!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 】第十九条 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决算时应》当按照?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规定的要求编制实!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 第二十条 建!设监理单位在实施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应当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而《未使用的应当予【以制止并向》。工程所在地的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并适【时调整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工程:定额 《第二十二条 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专用运输车辆—在使用?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当到所—在地的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应当视?其工程建《设的需要安》。排合理运输线路【需要:办理车?辆,通行手?续的应当及时给予】办理提供行》车方便 第二十四!条 :水泥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水泥由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按照项目建》筑面积或《者工程?概算预计水泥使【用量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散,装水:泥数量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由征收机构向其】返退相应数额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第:二,十五条 《水泥生产企》业、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建设单位缴纳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计入建设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省、市(州)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征收也》可以按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征    — 工程建设项—目跨行政区域—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由省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征收《。或者由其指定的【机构征收    ! 对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工作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十—七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按照规定的省【、市(州)分—。成比例缴入国库 】 ,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履行【职能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划拨】。 :第二十八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专【项,用于扶持散》装水泥事业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征收?对象、范《围、标准;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免征、减征!、缓:征;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第《二十九条《 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散装】。水泥管理机构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的生!产、经营、运输、】施工、储存现—场进行?检查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生产?企业使用《。袋,装水:泥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每吨袋装水泥【3,00元或者每立方米!混凝土、《砂浆1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责:令限期改正并—根据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施工企业按!现场搅拌混凝土每】立方米处以10【0,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罚款;在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对】。施工:企业按使用》。袋装:水泥每吨处以—300元、现场搅】拌砂浆每立方—米处以1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中没有—对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作出约定的由建】。设单位承担前款规】定的相?应,责任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不【补缴的对水泥生【产企业或者建—设单位按日加收未缴!。部,分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范围、标》准免征、减征—、缓征以《及截留、挤》占、挪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五条 对【拒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由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第:三十六条 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