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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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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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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号,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业》经2:005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张左己《
2005年【12月30日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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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 森》林工业总《局、农?。垦总局分别负责国】有林区、垦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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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 《(二)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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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建设—和,维护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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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经费筹措【资金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站】)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春、冬季防火【期和:重大:节假日的消》防工作方案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向社会》公示重大火灾隐患】。;
— (:六)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善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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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法组织和协调【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工作公正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火灾:的有:关信息;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组织制定本【部门和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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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
(】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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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交流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 (六》),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八—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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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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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责》令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
: (四)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 (五?)严格执行执勤备】战制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灭:火排除险情》;
— ,(六)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负【责居:(村)?民区和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的灭火训练工作【;
(】二)建?立消防监督工—作档案督促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申报备《案;
【 (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责令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受理火灾报】案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组织火》。灾,扑救:维,护火场?秩序;
】 ,(五)负责辖—区内省公《。安机关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报告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公安派?出所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主?管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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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所在地消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或者方案制定乡】(镇)人民》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
》 (三?),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每个乡(镇)【按照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和】消,防工作需要应—当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并落实冬季防【冻设施;
! (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
》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三)依法—设立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 (四)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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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九)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组织处置初【期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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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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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 二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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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村(屯)、场(!所)、住《宅,小,区,、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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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健全】。监护措施;
!。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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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疏散人员!组织群众《或者:义务消防组织扑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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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下列【行政机关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 ,(一)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
(!。二)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
主】管部门与《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单位内部也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具!体内容的确定应当区!分,地域、经济》、环境等客》观实:际情:况
— , 消防安》全责任书可以采【取被签订方先—行拟定具体内—容报签订《方审查同意的—方式签?订
第十五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期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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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已经依法】投入使?用的场所《。(建筑物)达不【到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产权人、使】。用,人有义务落实—预防措施逐步—达到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已经!依,法投入使用》的场所(《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者变更设计用途】时应当按照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执!行并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公布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布:整改结果《;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 对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请—。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批复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前款规定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是!指涉及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的重要企!业重点基建工程交】通,、通信、广电枢纽】、,大型商场等》重要场所以及其他】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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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二小:时内报省人民—政,府
》 重大火灾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组织调查、处理;特!大火灾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报市级人—民政府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不得结案国—务院组织《调查的特大火灾【事故除?。外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派出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或者—导致火?灾发生或《者致使火灾发生【后伤亡、《。损失扩大《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一)违反第!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 : :(二:),。违反: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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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或者导致火—灾,发生或者致》使,火灾发生后伤亡、损!失扩大?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以》上重大?火灾事?故,或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且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火【灾事故且《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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