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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 】 第 5 号 !  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业经2005—年12月2》9,日省人民政府—第,三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张左己 !2005年12月】30日?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民【人身、公共财—产和公民财》产安全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应当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过程问责与结【果问责并重的原则 ! 第四条本规—定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指》导和监督    ! 森林工业》总局、农垦总局分】别负责国有林区、】垦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工作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单位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 :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  :  (?二)宣?传,、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以及下【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三)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建设和维护城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 (四)保障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经费筹【措资金?制定扶持和》激励政策建立多【种形:式消防队《(站:),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  !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春、冬季防火期】和重大节假日的【消防工作方案组织】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向社会公《示重大火灾隐患;】 :  :  (六《。)建立本行政—区域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的扑救和善后处】理,。;     【(七)?。依法组织和》协调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工作公正客观!地向社会发布火灾的!有关信息; 【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本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同级》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组成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组织制定本部【门和直?属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落】。实,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 : ,    (二—),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  —   (三》)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火灾?隐患;     !(,。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交流《消防安全《工作:经,验;     】(五)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事故!调查:;     (六!),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第八条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一)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   ! ,。 (二?)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受理群众举报【、投:诉;     (!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责令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  :(四)对专职和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对?消,防岗位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五)严格》执行执?勤备战?制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组织灭火!。排除险情;  】   (六)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在职权范围内!依法查处火灾事故】责任者;《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第!九条公安派出—。所负责居《(村)民区和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的灭火—训练:工作; 《     (二)】建立:消防监督《工作档案督》促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申报备!案;:     (【三)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责令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    (四—)受理火灾报—案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参与组】织火灾扑救维护【火场秩?序;     】(五:)负责辖区内省公安!机关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和《报,告工作?。协助做好其他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和调查处理—工作;   【。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工】作职:责 :   ? , 公安?派出所在当地人民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领导》下实施?。消防监督工作业务】上接受主管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工》作职责 》   ? (:一,)根据所在地消防】规划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地消防规《划或者方案》制,定乡(镇)》人民政府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二)将!消防工作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保障、完—善社会消防防控【体系;  —   (三)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每个乡(镇》)按照县(》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布局和消》防工作?需要:。应当设?置义务消防加水【点并:落实冬季防冻设施;!。 ,  :   (四)—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组织建立专职!或者义务消》防队参与火灾—。扑,救;   —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素质【;    —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 ,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 (三)依法设立专!职、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   (四)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检修保】证完好有《效;  》   (五)—。设置符?合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设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自救能力;  】  : (七)进行经常性!防,火检:查、:巡查做好记录及时】制止、纠正消防违法!行为消?除火灾隐《患;   —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载明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 (九)发生火灾时!立,即报警?组织:处置初?期,火灾疏散人》员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扑灭火灾和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 ,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依照前款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做好】。住宅区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未在合同中!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由承包、—租赁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者承!担    — 二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制—定居(?村)民防火公约【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和家庭【。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二)对?村(屯)、场(所】)、住宅小区、楼(!院):及其有关公共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对拒【不纠正的《及,时报: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     (!三)落实对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登?记、走访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健全监护措施;【  ?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   ? (五)《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疏散《人员组?织群众或《者义务消防》组织扑救火灾— :第十四条下》列,行政机关应》当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   (一)—上级人民政府与【下一级人民政府; ! ,    (二)人民!政,府与所属工作部【门、派出机》构 :  :。   ?。主管:部门:。与直属单位之—。间以及单位内部也】可,以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   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范围、责!任期限、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考核《和奖:惩,办法:等内容具体内容的确!定应当区《分地:域,、经:济、环境等客观实】际情况 —     消—防安全责任书—可以采取被》签订方先行拟定具体!内容报签订方审查】。同意的方《式签订 《 第十五《条消防工作目—标责:任期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 !  :   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监】督考核具体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成绩较差的》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     —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已经依法》投入:使用的?场所(建《筑,。物)达不到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产:权人、使用》人有:义务落实预防措【施逐步达到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已经:依法投入使》用的场?。所(建筑物》)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者变更设计用途时!。应,当按照新的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执?行并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公布【一次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布整改结《果;对整改难度较】大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 —   ? 对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报请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请示《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明确批《复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处理停产停—业、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   ?前款规?定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是指涉及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的,重,要企:业重:点基建工程》交通、通信、广【电枢:纽、:大型商场等》重要场所《以及其他《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条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向市【级人民政《府报告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二《小时内报省人民【政府     】重大火灾《事故由?市,级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组织:调查、?处理;?特大火?灾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成立调查组组织调查!。、处:理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报市级人民政府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应当—报省人?民,政,府未经?批准不得结案—国务院?组,织调查的特大火【灾事故除外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政府【派出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或者导!致火:灾发:生,或者致使火灾发生】后伤:亡、:损失扩大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  :(一)违反第—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  (二)违反【第六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部《门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或者导致火灾发【生或者?致使:火灾发生后伤亡、损!失扩:大的:由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警告或【者记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公安》。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上级机关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记?大过:以上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对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单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以上!重大火灾事故或者】发生特大火灾—事故:且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 对一年内累—计发生二起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或者发生!一次死亡三十人以上!火灾事故且》对,火灾事故的防范【、发生、扑》救、损失扩大、伤亡!扩大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市级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