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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建设和发展【。创,建和维?。护整洁、优美、文】明的城乡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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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村的建》成区建成区以外【的开发区、园—区、旅游《风景区以及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实行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区负责、专业服【务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市容环卫《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依【据职责负责》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
】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区、—县(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市)】市容环?卫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城市、镇、》村建:成区以外的开发【区、园区、》旅游:风景区的管理机构按!照职责权限负责【本,区域内的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住,宅保障和房产—管理、国土资源【、,水务:、环境保护》、卫生、工商、【交通运输、公安、广!播电:视、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爱国》卫生:运,动,。机构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市、县!(市)市容环卫部】门应当根《。据,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国:家卫生城标准—组织编制本级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经上一级市】容环卫部门审查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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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车!站、码头《、商场、饭店、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开?。展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知识【的宣传活动
第八!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爱国卫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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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组织、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负有维》护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爱护环境卫生—设施:。的义务应当尊重【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的—劳动不得妨碍、阻】挠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作业》人员作业《对破坏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
第十!条市、?区、县(市)、镇(!乡)人民政》府对在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制度
!。 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域的—划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责任区!域,和,责任人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市容环—卫部门确定
【 城市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履?行责任?区容貌?和环境卫生责任可以!委托有关专》业单位或《者个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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