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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燃气管理—条例:   (《。2011年6月23!日长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1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 根据2015【年4月2《2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5年【7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017年1—。2月2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20》。18: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燃气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设!施保:护,、燃气使用》、燃气安全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燃,气工作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燃!气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 , 第五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燃气管理工作   !区燃气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燃气管理机构负!责燃气日常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燃气管理的相关】工作: , ,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配合燃?气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 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 第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燃气法《律,、法规和燃气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增强社—会公众燃气安全意识!提高燃气安全—使,用技能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的公益性宣—传   第》二章 燃气》规划与应急保障【   第八条 市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燃气?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市和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协调燃气气【源供应平衡用气【需求:制定中?长期及年《度用气计《划并组?织实施 《 , 第:十条: 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应急储备方案确【。定燃气储备的布局、!总量:、启动要《求等并采取综合【。措施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应急储备方案—的要求建设燃气【。应急储备设施确【保燃气应急储备所】需的:。数量和储存安全【   第十》一条 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燃气应急保障预案燃!气应:急保障预《。案应当明确燃气应】急气源和《种类、应《急供应?方式、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措施等内容   】燃气经营企业—。因不:可抗:力或者发生突发性事!故等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供应燃气的—应当按照燃气供【。应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燃气?主管部门   市和!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监【测,、预测和预警 【  第十二条 【燃气供应严重短缺】、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动用—储备:、紧急调度》等应急措施燃气【经营企业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承担相关】应急任务 》  第十三条 【进行新区建设、【旧区改造应当按照】城乡规划和燃气【专项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或者预—留,燃气设施《建设用地;》预留的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经市或者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其他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应当经所在—地的区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其他部】门审批的还应当【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情况和?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方案报《审查部门备案 【  第十六》条 燃气《专,项规划范围内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其配—套的:燃气设施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 第三章 》燃气经营与服—务  ? 第十七条》 本市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 】  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  ? (:。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本市管道燃【气经营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市和》双阳区、九台—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   《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 , 第十九《条 :申请管道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向市或!者,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其他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区燃气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燃《气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条件的依法》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服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  : (二)《。向燃气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提供】安全、节约用气指导!和咨:询;   》(三)建立燃气【用户档案《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四)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电话等信息; 【  (五)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燃气用户提供服务】;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十一条《 燃气经营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  《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  《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   (七)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志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 !  第二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停,业、歇业的应当事先!对供应范围内的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作出妥】善安排并在》九十个工作日前向原!审批部门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停业】。、歇业?。   第二十三【条 燃气经》营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撤销的应当事先【。妥善处理用户转供等!有关事宜并向原【审批部门上缴—原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分立?或者:合并后的企业应当重!新,申请:燃气经营许可并【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燃【气经营企业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场所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燃气《销售价?格应当根《据,购气成本、经营【。成本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征求管道】燃气用?户、: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确定和调整!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应当》依法召?开听证会   第二!十五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施】工、检修等》原因需要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将作业时间和】影响区?域提前?四十八小时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恢复:正常供气;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的—应当按照应急保障】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通《知用户?   恢复》供气前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提前通知—用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恢《复供气  》 第二十六条 【管,道燃气的用》气量应?当,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燃气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户对】燃,气计量装《置准确度《。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经检定的燃—气计量装《置其误差在法定范围!内的检定费用由用户!支付;误《差超:过法定范围的检【定费用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支付并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免费》更,换合格的燃气计量装!置   《燃气计量装》置超过?法定误差范围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用户申—请日与上次检—定日期间《的,。用气量重《。新核算燃气费用  ! 用户对《检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   【。第,二十七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与燃气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 ?  第二十》八条 使用》液化石油气气—瓶,供应燃气《的经营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用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二)不得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 (三)《不得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相互转充液化【石油气;   【(,四):不得购买或》销售无出厂合格【证,的液:化石油气;   (!五)不得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建筑内集—。中存放装有液—化石油气的气瓶; !。。  (六《)不得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   】(七)不得》。。销,售,未经许可的充装单位!充装的液化石油【气; ?  :(八:)不:得,。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  》。 (九)应当抽【出,残,液后充装液》化石油气; —  (十)按—法定计量单位计量】保证足量并公—开价格?;   (十一【),按照国家规定将液化!石油气?气,瓶定期送检及—时更新   第二】十九条 运输—燃,气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专用运输车辆!并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培训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市或者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燃气用!户,的正常用气》 , , (一)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临时调!。整供气量《或者暂停供气未及时!恢复正常供气的;】   (《二)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因突发事件影!。。响供气未采》取紧急措施的; 】 , (三)燃气经营】企业擅自停业、歇业!的;   (四【),燃气经营许》可证依法被撤回【、,撤销、?注销、吊《销的   第—三十:一,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为用户免《费,提供安全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并遵守下列!规定  《 (一)安全检查】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服务;   (二】)进行安全》用气宣传对用户安】全,用气给?予技术指导》;   (》三)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用户有【。违反安全用》气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书面告知】用户整改并为—用户整改提供—帮助;   (【四)因用户原因【无法进行安全检【查的应当做好—记录留有影》。像资料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用户另行约定安全检!查时间   社区、!物业企业和》燃,气用户?。应当配合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并协助燃气经营企!业对燃气安全隐患实!施,紧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设置并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和抢》险抢修电《话设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  【 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用户的服务请】。求后:应,当按照其承诺的时限!或者与?。用户约定的时间【派人到现场服务;对!燃气泄漏的》报修应当《先行告知用户须采】。取的应急措施并【。。立即派人到现场【抢修  《。 第四章 燃气设】施保护   —第三十三条 —市和双阳区、—九台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并向《。。社会公布 》。  :燃气管道设施保护范!围按照下列》要求划?定   (一)低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零点五!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中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一米范【围内:的区域;《   (《三):次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二米范围内》的区域;   (】四)高?压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五米?。范围内的区域—;   (五—)庭院?架空管道《的管壁外缘两侧不】小于零?点三米范围内—。的区域; 》  (六)阀门井(!室)、凝《水缸(井《。)、调压装置—、计量?装,置等管道《附属设施的》。外壁:(栅栏围护》。)两侧不小于零点】五米:范围内的区域 【  第三十四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五条】 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三十【六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防冻、》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三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八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居民用户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燃气燃烧器具胶】(软)管以外的燃】气设施的维》护,、抢修和更新改【造居民用户负—责燃气燃烧器具【。及与其连接胶(软】)管的维护和更【新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供》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三十九条 燃气用】。户,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管道燃】气设施确需改—。装、迁移、拆—除的应当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确认!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符!合规范要求的—由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依,。照服务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实施作》业所发生的》费用由燃气用户【承担;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四!十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不得影响燃气—设施安全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第四十—一条 需《。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等区:域或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安装燃气设施—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安—装,燃气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第四十二条!。 燃气燃烧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应—当设立或者》委托设立售后服务】站点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负!责售后的安装—、维修服务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第,四十:三条: 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的!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取得所在地的!区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化—服务标准加》强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并对安装、】维,修质量负责 —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在安装、维修】燃气燃烧器具时【不得改动户内燃气设!施   第》五章 燃气使—用   《第四十四条 燃【气用: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   (二【)按照约《定支付燃气费用【;   (三)配合!燃气经营《企业依法进行—安,。全,检查、?维修;   (【四)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入户操作《公用阀门时予以配】合;  《 (五?)发现燃气设施【存在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使用—并,告知燃气经营企【业;   (六)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已超过使用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胶!(软)管等 —  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 第四?。十五条 餐饮场【所的燃气《用户除遵守》。第四十四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室、半地下室、【人员密集场所—的用餐区以及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   (二)燃】气设施设备的放置和!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三)【使用液化石油气【。应当:与燃气经营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并留存记载液—化石油气气瓶注册登!。记代码的购》气,凭证;   (四】),用气场所安装燃气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  (五)》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无充装标识、过期!或者报废的气瓶;】   (六)定【期进行燃气》。安全检查并制定【燃气安?全应急处置方案 】  本条例所—称餐饮场所》。是指从事餐饮服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单位的食堂或者餐!厅   第四十六】条 燃?气用户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当按照液化石】油气使用安全技术】要求操作、使用、监!管不:得利用?气瓶:互相倒灌及自行倾】倒气瓶内残液   !第四十七条 燃气用!户应当对户内燃【气设施及燃》气燃:烧器具等进行—日常检查发现燃气泄!漏、意外停气—等,异常现象时应当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及时向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禁《止在现场动用明火、!开,关电器、拨打电话】等危险行为 —。。。  第四十八—条 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 (五)将管道燃气!。设施砌入《墙体或者采》取可能影响管道【燃气设施安全的其他!方式遮盖、隐蔽管】道,燃气设施;》   ?(六:)在有管道燃气设】施的房间内》住宿:或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八)盗用】燃气; 《。。  (九)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第四:十九条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询燃《。气经营企业应—当自收到查》询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燃气用户有》权就燃气《收费、服务等事项向!价格部门、燃气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发现燃气用户违反】。安全用气规定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提出整改【意见   发—现用户存在下列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按照《要,求时限及时整改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采】取停气措施 —  (一)》燃,。气设施漏气》的;   》(二)燃气管道【末端未设有效封堵】装置的;  — (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未装烟道或者烟道!未出户的;   】(,四)在装有燃气管道!、,设备等设施场—所居住的;  【 (五)其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行为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采取停气措施!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配合或者《阻挠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可以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并报告所在地的区燃!气主:管部门   用户】整改到位后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申请恢复《用气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恢复》供气 ?  :第六:章 燃气安全  】 第五十一》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  ? 市燃气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全市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并对区燃气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考【核;区燃气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具体》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燃气设施【设备:和燃:气使用安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  第五《十,。二条 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下列》燃气安全监管—工作:。:   (一)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监管按照法定职【。责调查处《理相应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 《  :(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燃!。气,运输及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运输燃气—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公安机关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负责对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燃气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燃气经营企业和非居!民燃气用户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  (四)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燃气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和液化石油气充装!环节的安全》监察以及《对气瓶的《充装、?检验环节的监督【管理;  》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和】流通领域燃气燃烧器!。具的质?量违法行为》   ?第五十三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每年组织【安全演练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四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他:与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燃气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十【五条: 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 第五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企业或者向燃】气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  》 第五?十,七条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抢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妨碍《抢险抢修作业  】 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燃气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根据有关】情况启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  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十【八条 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燃气经!营企业需要》实施:入户抢?险,、抢修作业》无法入户的》应当报请公安机关协!。。助并通?知,。物业企业予以配合】   第五》十九条 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燃气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第七章 监【。督检查  》 第六十《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经营《。服务、?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六》十一条 燃气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燃气【安全年度检查计划并!按照规定组织—实,施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其法定《。职责建立燃气—。安全巡查《、抽查制度》向社:。会公布服《务电话受理有关燃】气安全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或者投诉人!   ?第,六十二条 燃—气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在:。履行燃气《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 (二?)询:问相关?人员制作《笔录;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被检【查单位应当配—合监:督,检查并提供工作方便!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 第六十《三条: 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并做好记录!。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查处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前或者消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组织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燃气设施!;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 对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设施】、设备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新:建,、扩建、《。改建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未经燃气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 》  (二)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   》(,三)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 , , (四)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 》 , (六)《。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服务的; 】。  (七)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用不合格—的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者用液化【石油气气瓶》。相互转充《液,化石油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液化石油气槽车】直接向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液化石油】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  ! (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   (三》。)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   (四)未【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依》照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防?冻、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七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从事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业务的《。由燃气主管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燃气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燃气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  :。第七: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等   《(二)燃气设—。施是指人工煤气生】产厂:、燃气储配站、门】。站、:气化站、混气站、加!气站、灌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市,政燃气管网等的总称!包括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以《。及户内燃气设施等】   (三)—燃气燃烧器具是指】以燃气为《燃料的燃烧器具包】。括,居民家庭和商业用】户所使?用燃气灶、热水器】、沸水?。器、采?。暖器、空《调器等器《具   第》七十九条《 ,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燃气管理可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八十条【 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