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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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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 ,。 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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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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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指标》
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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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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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
: 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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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 2、设计—要,求
(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 ,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规模较?大的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应配套齐全】包括人员掩》蔽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库、汽车《库、区域备》用电源?、,水源、连接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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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公建等应相应】做,。人防:规,划设:计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位置及防护等级等!需经:市,人防办专项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备案》;经审?查批准?的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b?.人员掩蔽工程应设!在居民居住地点适】中的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
《 c.医疗救—护工程应结合—地面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修建
! d.《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应选择交通】便利:。位置设?置
? (3) —人防室外《。。出口应设管理用【房室外出入口的面积!为应建人防面积的5!%左右;室外出口】应,。与主体?。和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并尽量远离主体【无条件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
(—4) ?小区中?相邻的人《。防工程之《间相互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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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规《。模较大的人防—工程应当与地下铁道!、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以及绿!地、:广场的?建设:整合连通
【 ,(6) 小》区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配套】建设1部防空警报】器50万平方米以上!至1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2?部防空警报器—1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3部防—空警报器200万】平方:米以:上至3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6部防空警》报器
(【7) ?。人,防,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可作为小区】平时:的配套工程》使用:。如社区?活,动站、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库房《等设:计时应满足上—述使用功能的要【求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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