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第三节 【人防工程 —。 7.3.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 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7.3?。.,2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 】1、建?设指标 —。 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 】 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 《 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 —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 2、设计要】求 《。 (: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规模—较,大的:居住小区(总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应》配,套齐:全包括人《员掩:蔽工程、指挥—工程、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医:。疗救护工程、—物,资储备库、》。汽车库、区域备【用电源、水源、【连接通道等 】 a.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公建【等应相应做人防规】划,设计人防工程—建设指标《、位:置及防护等》级等需经市人—防办:专项审查后报市【。规划委员会审查备】案;经审查》批准的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不得擅自改变!确需改变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 b.人员掩】蔽,工程应设《在居民居住地点适中!的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超过2《00m 》 :c,。.医疗救护工—程应结合地》。面医院的新》建和改、《扩建工?程修建? d》.,防空专业队掩—蔽工程应选择交【通便利位置》设置 (【3) 人防》。室外出口应设管理】用房室外出入—口的面积为应—。建人防面积的5【%左右;室外出口应!。与主体和《周,围,景观协调一》致并尽量《远,离主体无条件时【。应按防倒塌棚架【设计 ? (4》),。 小区中《相邻的人防工程【之间相互连通 ! (5) 》规模较大的人—防工程应当与—地,下铁道、地下—商业设施、》地下:车库以?及绿地?、广场的建设整合】连通 (6】。) 小区建筑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下!配,套建设?1,部防空警报器—5,0万平方米以上至1!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2】部防空警报器10】0,万平方米以上至2】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3部?防空警报器200万!平方米以上至—300万平》方米应配套建—设,6部防空警报—器, ?。 (7) 人防【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可作为小区平时的】配套工程使用如社】区活:动站、商业》娱乐设?施、地下停车—场,、库房等设计时【应满:足,。上述使用《功能的?要求充分利用人【防工程为城》市建设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