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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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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0【月27日太原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9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08年10月3!0日太原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2】。0,09年3《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热管理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推进节能》降耗保障城市供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工业!余热和分散锅炉【等所产生的热水通】过管网供给的生产和!生活用热
—。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身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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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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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供热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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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城市供热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有计划地取】消分散燃煤锅炉【供热
— ,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城市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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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供《热
】 积极推行分户计】量用热
!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供热】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供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的,供热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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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供热《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物价、税【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市!政、房地、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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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
第六》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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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供热】近期建设计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 ?新建、?改建、扩建的供热】工程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及近期】建设计?划,。进行:
】第,七条: 城市建设和改】造应当按《照,城市供?热专项规划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建设?用地
》 《 配套?建设的供热设施【用地或者预留的供】热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八条 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近期建设计划】制,定集中供热扩网【。计划有?关供热单位应—当按照集中》供热扩网计划发展】集中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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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新建建》筑的供?热系统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采用高效、节能【、环保型《设备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
】
? 改》建,、扩建建《筑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对供热系《统进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改造!
》 :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规划【行政部门不》。得进行规划审批建设!。行政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十条 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对既有—建筑供热设施的改】造计划逐《步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
! 第十一》条 : 供热工程建设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质量监督等—部门依?法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从事供热【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 ? 热源、热【网管道等供》热设施的改拆—、移:。动应当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第十二】条 供热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资料以及有【关部门的验》收,。意,见报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供《热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 与供热工程】有关的供《热单位应当参—加供热工程》竣,工验:。收
》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时应!当依据城市供热【专项:规划同时设计—和敷设热网管—道
》 城市热网管!道确需?穿越单位、厂区或】者宅院时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因穿】越施工造成设施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当给予【。赔偿
—
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与热网管道的—间,距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制定的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地—下管线?与热网?管道交叉、相—邻、并?行涉及热网管道【安全的相关管—线单位应当协商解】决
!在热网管道周围种】植树木、堆放—物料等行为》不得:影响热网管道的安】。全
《
第—十,五条 《供热设施维修、养】护责任按下列—规定划分
【 , , : (一)热源单位厂!区内的供热设施【由热源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
》 (二)实行间】接供热的供热设【施从热源厂出墙【一米至?供热:单位所?属热力站《出,墙一米?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养护!;,热力站出墙一米至】热用户室外》即二次?管网、庭院网有单位!的由:单位负?责维:修,、养护无《单位的由供热—单位维修《、养护?或者由政府责成有关!方面:维修:、养护;《
?。 : , (三)》实行:直接供热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养》护;
》 (四【),居民:。。热用户室《内的供热设施—由居民维修》、养:护
—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维修《、养护?。费,用标准?按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并在价格!调整中计入热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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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热用户应【当对其管理》的供热?设施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行《
— 第十七条 政!府应当设立供热【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公共供—热设施的更》新改造?
第三《章, 供热管理
【
,第十:八条 城》市供热推《行,特,许经营制度
【。 : : 供热单位—未经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停业、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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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政府】应当:建立供热应急—保障制度确保城市】供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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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热源单》位应当?与供热单位签—。。定供热合《同热源?单位应?当按设计规模和设计!参数向供热单位提供!确,保供热质《量的: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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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电厂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以满足热负!荷为主要目标—制定热电厂的生产】、供应计《划确:保热电厂供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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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热》源和热网管道应【当安装?监测仪器、仪表【和净化装置燃料【。。的使用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产生的噪音以及】固体废物的处理等】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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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本《市居民生活供—暖,期间为?当年十?一月一日至》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因特【殊情况?政府可以调》整供暖期间
【 居【民热用户室》温应当保持在1【8±2℃非居民【。热用户的室内—温度执?行国:家规范标准或者【由供用热双方—在供热合同》中,。约定
【
第《二,十三条 《 供热单位、热源】单位应?当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因设】。备,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供热的应《当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热用户同》时报告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热【
: 《 , 室外温度低于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标】准或者因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正常供热—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向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
? 第二十四》条 供热》单位应当建》立承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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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用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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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热用户用》热应:当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
—。
第二十】六,条 热用户—。使,用的采暖系统应【。当符:合供:。热技术规范》并做好日常巡查、维!护和检修工作防【止跑、?冒、滴、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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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热用户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改拆、移动】热网管道、标志、井!盖、阀?门,、仪:表等:供热设施不》得擅自安装散热【器和扩大《用热面积不》。得改变?供热:设施使用性质及运】行方式不得在室内】供热设施上》安装取水《装置或?者擅:自放掉和取用热网】管,道软化水
! 热用》户确需改动室内【供热设?施的应当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并按照供热!单位提出的技术【要求改动
】。
第二十【七条 因下列情况!之一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由热用户承担责!。。任
《 (一【)室内供热》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 : (二)《人为造成《门窗等?保温设施不保温【的;
【 : (三)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者室内供热!设施的?;
— (四)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使用热交【换器、散热器—。、取水装置的—;
《 : ?(五)室内装修或】者其他设施严—重遮挡散热器—影,响供热效果》的;
?
: ? (?六)其他《由热:用户自身《。原因造成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 :因上述原因给其他热!用户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第五章 】 收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城市供热实行交费】用热居民热用户【热费按使用面积计】收非居民热用户【。热费按建筑面积计收!。已经安装分》户用热计量装置【的应当?实行计量收费
】 特殊《层高建筑热》费的收费标准由市人!民政府规定
—
《。
, 第二十九—条 政府应当建立!城市供热煤》炭价:格联动机制和供【热,煤炭:价格监?测系统
— 供热?单位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或者?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供热价格的》书面建议
— 因不能》及时调整供》热价格致《使,供热单位亏损—的政府应当对—供热单位进行—成本核算后给予临时!补贴
【
第三十条 】 城市供《热的具体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按照价格法的】规定程序报请批【准后公布实施—
》
第《三十一条 热【费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收取【;空闲房的》热费由供热单位【向产:权人收取
【 ,
第三十二条! 热用户应当在每!年十一月《一日前交纳》热费对已《交纳热?费的供热单位应当及!时供热;对逾期未交!费的由供热》单位向热用户发【出限期缴费》通知:书通知书发出十五】日内仍不缴》费的供热单位有【权限制?或者暂?停供热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第三》。十三条 政—府应当对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其他困难家庭!给予热费补助—
第六章 【。投诉及争议处理【
第三十四条 】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供热单《位应当设立和—公开供热投诉服务电!话实:行二十?四小时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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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在采暖期开始后的】十日:内供热单位接到供】热质量投诉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五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在采暖期的其】他时间?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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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用》。户委:托的供?热单位?对,供热设施漏》。水的投诉应当—在接到?投诉后的《二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
【
,。 第三十六条 】 因供热《纠纷或者其》他原因需对供热【温度进行测量应【当在门窗正常关【闭一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将计量器《具置于被测房间中心!计量器?具的稳?定读数为实际供热】温度供热温度测量】的具体操《作规范由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 供用?热双方均可委托【。法定的计量》技术机构对供—热温度进行测—定质量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计量技术【机构从事《供,热温度测《量的:。活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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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经测定确【认被测房间供热温度!不,达标属于供》热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定标准供热温度不!达标与达标的期【间为室温不合—格,天,数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天数和》计费:。面积退还《热用户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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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条 !。。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内!未供热的应》当在每年《5月31日前按照实!际未供热天数向【热用户退还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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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供用】热双方发生》供热争议的可以按照!供热合同协商解决可!以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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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热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停业、歇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采取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
【 (二)不—。按规定时限供—热的责令限期供热】并可:处以应退还热—用户热费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三)因供!热单位原《因,供,热达不到规定室【温的责令《限,。期恢:复正常供《热;超过《限,期仍然达不到规定】室温的可处》以应:退还热用《户热费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擅自改拆、移】动供热?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所造》成损:失,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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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热源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足够【。的热量?造成热用户室—温不达标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供热》单位应退《还热用户《热费: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给供热》单位:造成:损失的热源》单位应当给予供热】单位赔偿赔偿金额按!计费面积和时间等】实际损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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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热】网管道周围种植树木!、,堆放物料等行为影】响热网管道安—。全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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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建设供热工!程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并处!以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三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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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热用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处罚
— (一)损—坏或者擅自移动、】拆,除供热设施》的责令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二!。)热:用户所?属的供热《设施因设计安—装或者失修影响供热!质,量,或者造成跑、—。冒、滴、漏》事,故未及时排除—的责令限期修复;】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
《 (三)《未经批准擅》自接通供《热管:道的责令限期拆【除;拒不拆》除的对单位可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 (四)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使用?热交:换器、散《热器、取水装—。置的责令限期拆除】;造成损失的—热,用户应当按应—交供热费《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予》以赔偿
】
, 第四十五条【 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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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条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
第八章 附 】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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