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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水市关《于做好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的通知 2!012-07-06!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财政局—、景县?工,业促进局、市—恒通:。热,力公:司 : :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建《[2011]12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关于】下达“十二五—”和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期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的通知?(冀建科[201】1]108号—。)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市本?级及各县、市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进行明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进一:步明确2012年的!目,标任:务增强做好》改造:工作的紧迫性 !  : ,  我?市2012年任【务为101.1万】。平方米?具,体分:。解如下市区44.】86万平方米、安】平县2.《04万?平,方米、故城县2.4!5万平方米》、武强县3.84】万平方米、枣强县1!7.:8万平方米、武【邑县4.96—万平:方米、景县2—5.15万平方米】     以!。上改造任《务项目具《体分解详见衡水【市201《2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备案表(【。附,件1)?相关县、《市及: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性》严格按照下达的【改造项目和改造【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变更要保质保量完成!2012年》度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任务 ! 二、尽快落实【改造项目统筹安排工!程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    相关县【、市及有《关单位应成》立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节能办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改】造任务立《即着手改造》实施方案《的制定等前期工作5!。月底前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节,能办报?送201《2年:。度改造实施方案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力争尽快开工】    【 总的?进,度要求是《5月底前《完成:改造技术方案的论证!和确定?施工队?伍选:定,改造中所用材料、配!件的招标和采购等改!造前期工作》。。;7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30%;8【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6—0%;9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量—的80%;采暖季】前完成所有改—造任:务从:6月份起每》月5日?前相关?县、市及《。有关单位要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节能办报告—。上月改造进》展情况 ! 三、加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质,量管:理和现场管理 【 , :。。    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建》科[2008]1】26号)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技术方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供热计量《。与外:墙保温改造应同【时进行供热计量表采!购应进行公开招【标改造?工程中所使用—的材料必须取得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证书并具—有节:能,。产品登记按照—规定见证取样复检保!证工程材料质量 ! :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各县】、市节能办要加强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建设方在改造—中有关供热计—量及: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落实情况 — 》 四、认《真做好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  】   项目实施单】位要在改造工程完工!后认真?组织:自检确定达》到验收?条件后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按照》相关程序和》步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财政局将对【该县、市改》。造项目逐个》进行验收 — , 五、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    相关县、市!及有关单位作为推进!本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与分》工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全力推【进改造工作确—保下达本地区节【能改造?任务的圆满完—成   》  为?调动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积极性对完成目标!任务好、改造成【效显著的县、—。市我市将争取更多】的专项补助资金【安排到己改造项目】并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备案:;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专项补助》资金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衡水市财政局 】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