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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 — ,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沧政《字〔:201?1,〕73号 —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   为加快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配建保障性住】房是指从2011】年,3月1日《起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按照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本细则适用市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工作 !第二条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的主管部门发改】、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资金保障、项目施工!、签订合同、房【屋确权、后期—管理:等项工作 — 第三条 —。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按不低于1—0%的标准》(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面积》由辖区政府确认后提!供,给市住建《。。局作为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的依《。据由:市住建局商市发改】委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指标具体】确定:   《   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项目经【市政府审批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 第四条 商【品住房新《上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支付工程款产权】归市政府所有  !   建筑》安,装,成本价以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价为—准 第五条 !配建的廉租》住房基本标》准是: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供气—、消防、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是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质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实行《分户计量《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 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规划《。方案前要制定—。保障性住《房配建方《案,(以下简称“—配建方案”)“配】。。建方案”中应—提出项目(小—区)名称、》建设地点、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总套》数、在?项目中具体位置等内!容“配建方案—”需经市《住建局?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实施  【   ?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联审后、应与—市住建局签定—制式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 第!七条 市规划【局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标:注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对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八条? 市国土局要【根,据规划?条,件在: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依据配建方案及】规划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市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第九条】 市发改委在项】目核准备案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批复文—件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批复 《 ,第十条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对核准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共同配合】争取中央《、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 第十《。一条 市住建局】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建设时限、配套设】施建设?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 市:住建局要加》强配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载明: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 》 市住建局在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具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数据予以标注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第十四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单!位依照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单:套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和建筑设计标—准予以标注并与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相一!致, 第十五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未—按照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履行!配建义务的由市【住建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前《不予受?理该项目《的预:(,销)售?申请并将开》发建设单位》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依据》。项目建?设规模按幢和单元】设计:。配建面?。积,不足一个单元—的,按,单元建设配建面【积不足一幢楼—的按一?幢楼建设 第】十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与小】区内其它《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分期开发建【。。设的新建住宅小区可!按期进行配建配【建部:分不得?安置拆迁户》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在建配建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 :第十八条 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并【向市住?。建局出具《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责任与商品—。房一致 》 第十九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 《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及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向市》住建:。。局提交房产确—权相关资料具—。备办理房产登记【。条件 》第二十一《条 ?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在《一个月内完》成确权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配租负责配租后!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市住建局—。。、接管?单位、物业、住户等!部门做好诸》如住宅使《用说明、质》量问题登记、保【修维修跟踪》服务等?工作保证住户及【时,进驻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预算、变更】及,决,。算由市财政评审机构!。负责认定 第】二十四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配建】项目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第二【十,五,条 :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