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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沧政—字〔:2011〕7—3号
运河区、】新,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 :沧州市区保障性【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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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配建保—障性住房是指—从2011年3【月1日起公开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按照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本细则》适用市辖区》范围内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工作《
第二—条 :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保障性【住房配建工作—的主管部门发改、】国,土,、规:划、财政、》住,建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规划审批》、资金保障》、项:。目施工、签订合同】。、,房屋确权、后期管】理等项工作
第!三条 《商品住房《用地新上《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比【例按不低于10%的!标准(5%为—廉租:住房、5%》为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按规划住》宅总建筑面》积扣除回《迁安置?面积后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回迁安置!房面积由辖区政府】确认后提供给市住建!局作为配建保障性住!房数量的依据—由市住?建局商市发改委【根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指标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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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无法配《建的特殊项目—经市政府审批—后报省住建厅—备案
《 ,第四条 商—品,住房新?上项:。目,配,建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项目中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市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支付工程款产】权归市政《府所有
》 建》筑安装成本价以【财,。。政评审中心》的评审价为准
!第五条 配建的廉!租住房基本标准【是,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供气—、消防、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是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室内!水泥地?。面内墙面普》通涂料户内安—装木质门《入户:安装:。普通防?盗门符合节能标【准的普通窗户普【通卫生洁具》水、电、暖、—气实行分户计量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
第六】条 开发建—设,单位:。。在报批规划》方案前要制定—保障性住《房配建方案(—。以下简称“配建方案!”,)“配建方案”【中应提出项目(【小区)名称、建设】地点、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型:建筑:面积、总《套数、在项》目中具体位置—等内容“《配,建方:案”需?经市住建局签—署审批意见后—方可实施
! 开发建设单位【通过施工图联审后】、应:与市:住建局签《定制式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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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规划局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审—查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明确—。标注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对未按规定落实!配建的?项目不得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八条 】市国土局要根据【规划:条件在商品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供地—时将:。按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的约《束性:条,件作为?土地出?让依据?明确:告知竞买《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时依!据配建方案及—。规划条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或!土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套?数建成?后,由市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同!步建设等约束性条件!。
第九条— 市发《改委在项目核准【备案时审核》项目实施方》案是否按要求—和,标准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将相关核定内—容,列入项目批复文【件凡未列入或列【入内:容与要求不》符的不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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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对核准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共【同,配合争取中》央、省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补助资【金
第十一条 ! ,市住建局要》与取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开发建设单位签订】。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明确约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总建?。筑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建设时—限、配?套设:施建设要求》、质量要求、—建设成本、验收标】准、:。交接程序及违约行为!的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市住建—局要加强配建—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管理确保质量—安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载明配建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套数、】套型:等事项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审核项目是】否按要求配建保【障性住房未》按要求配建》的,不予进行《。备案
《 第:十三条 》市住:建局:在核:发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时要严格《审查开发《建设:单位报送预售方案(!附,具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并将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相关内容标注!清楚登记备案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房源数据予以【标注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不得纳《入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范围未按【批准的?方案:配建保障性住—房的:该项目中的商品【。住房也不得》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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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单位依照《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单套—户型面积《、控制标准和建【筑设计标准予以标】注并与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相一致
! ,第十五条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未按照?保障性住房配建合同!。履行:配建义务的由市住建!局责令其限期改正改!正前不予受理该【项目的预(》销)售申请并将开发!。。建,设单:位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六: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依据项目建设!规模按幢《和,单元:设计配?建面积?不足一个单元的【按单元建设配建面】积不足一幢楼—的按一幢楼建设【
第十》七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与小区内其【它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分期?开发建设的新—建住宅小区》可按期进行配建配建!部分不得安置拆迁】户市住建局》会同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对在建配建项目进】行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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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 ,开发建设《单位对?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并向】市住:建局出具住房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保修【责任与商品房—一致
第十九】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所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按相!关,标准的下限收费【或给:予减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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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开发!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及时: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向】市住建局提交房【产确:。权相关资料具—备,办,理房产登记条件【
: 第二十一》条 市住建局会】同市财政局在一个】月内完成确权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配租【负责配租后的管【理
? 第二?十,二条: 开发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市住建局【、接管单位、物【业、住?户等部门做好—。诸如住?宅使用说明、质量】问题登记、保修【维修跟踪服务—等工作?。保证住户及时进驻】正常使用《。
第二十三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预算、】变更及?决算由市财政评审机!构负责认定》
第二》十四条 》配建的保障》性,住房统?一纳:入配建?项目:的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费用由】承租户承担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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