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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 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维护城市市容整洁保!障人身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 改?建、扩?。建和房屋拆除—。等施工活动及—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    市和区【县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市对施工!现场实行联合—检查:制度 ?环,保、市?容,环境、卫生、—质监:、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应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企【业负责、 中介评】估、:政府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并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依据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一次》性存入规定的银【行专项账户》在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安全施工—措施资料备案时【一并提供专项—账户存款有效—凭证没有提供专【项账户存款凭证【的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予备案 《     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应当专款专用【其使用、《划,拨接受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 : 第八条 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评》估制度?      施工单!位负:。责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达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达标评—。。估达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标准的开—户银行凭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备案证明【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划】拨给施工《单位   》   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当具有】建,筑业的?。安全评价资质对【作出的达标》评估结果负责并将】管理达标《评估报告《向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 ,第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并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确定》的内容?同步实施 》。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 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未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建设?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 】。     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直接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照明产生的!污染和危害》 第?三章 现场》管理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的施工区、 —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实行区!划管理?生活、办公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及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的场区应干净整【齐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建筑物临边部位!应当:设置整?齐、标准的防护【装,置各类警示标—志设置明显施—工作业?面应当保持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余—料及时?。清理、?清扫禁止随意丢弃 !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 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设置标签禁止!混放或在施工现场】外擅自占道堆放建】筑材料?、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      施!工现场堆《放砂、 石等—散体物料的》 ,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0.—5,米的:堆放池 并对物料裸!。。露部分?实施苫盖土方、工程!渣土:和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出围挡高度并】采取苫?盖、固化《措施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实体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 !     》(一)围《挡材质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有基础和】墙帽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要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围【挡必须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    (》二)城镇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市容【景观道路、交通主干!道及机场、 码【。。头、 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他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三,。)围挡大门应—。当采用封闭门扇设】置应当符合》消防要求《其宽:。度不得小《于6:米;      】(四)市政工程、道!路维:修及:地,。下,管线敷设工程项目】工地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   ? (五)拆除—工程应当在拆除【。前,采用金属板材做临时!围挡拆除完成后设】置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围》挡 第》十六条 在城—市建成区、机场、】车站、广场的施工现!场内地面应当—实行混凝土硬化【。。;,其,他地区的施工现场】从大:门入口处应设置长度!不少:。于,30米的混凝—土路面裸《露地面应当采—取绿:化措:施或采用绿》色防尘网苫》盖在大门入》口,处应当设《置冲车?设备对驶《出,。。场区的?车辆进?行冲洗 第十七!。条 建筑《物外檐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有关部!门要求的全封闭的绿!色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建》筑粉尘飞《扬安全立网应当定期!冲洗保持清洁 【 第十《八条 施《工产生的渣土、【 泥浆及废弃物应当!随产随清《暂存的渣土》应,当集:中堆放?并全部苫盖禁止渣土!。外溢:至围挡以外或者露】天存:放  ?    施》工现场渣土和垃圾清!。。运应当采取》喷淋压尘装载禁止将!建筑物内的垃圾凌空!抛,撒    》 , 施工单位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 第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采用符?合要求的作业方【式,拆除、清运时—要,采取喷淋措施 【  :   拆《除建筑?物和构筑《物后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实施简易绿化【、绿色防尘网—苫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 :第二十条 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和外环线《以外:的区县建成》区、风景旅游区【内施工, 应—当采用商《品混凝土《和成品?灰使用清洁能源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焚烧垃圾等有害】物质在施工》现场不得将煤炭【、,木材及油毡》、油漆等《材料作为燃》烧能源 》 第二十《一条 在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采,用轻钢?。结构标准型拼装【活动板?房搭建高度不—得超过三层并设置符!合安全规定》。的通道和钢制楼梯】搭,。建,的单层?。建筑物?屋,。。顶不得高出施工现场!围挡禁?止搭建木《结构:房屋、帐篷》及利用现场围挡搭】建临时建筑物或设】施 第二十二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职工生活区的 应当!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每!间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 保障职工冬季取】暖和居住安》全禁止?明火取?暖和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施工:现场外设《置,生活区的应当实行】封闭管理《。 第二十三条 !。在施工现场设置【食,堂及就餐场》所的 应当符合卫】生管理规定》制定健全的生—活卫生和预防食【物中毒?管理制度 —坐落在建成区内的施!工现场厕所应当采】。用密:闭水冲式《保持干?净清洁高层建筑施工!应当:隔层设置简》易厕所 —第二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应当—配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废水回收利用设!。施防止污水、污【泥污染周边》。道路堵塞排水管道】或河道采用明沟排】水,的沟顶应《当设置盖板禁止向饮!用水源及各类河【道,、水:域排水 》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对可《能危:。及公共设施的施【工作业 应当—。提前采取《保护措施以保障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 第》七条、第十五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由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前述标准【。予以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施工单位参—加,施工投标活动 【 第三十一条 】接受委托的》安全评价《机,构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三款提供虚》。假安全文明施工达】标评估?报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向颁发安全评价资】质证书的《机关通报并向社会】曝光: 第三十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九:条规定的《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并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违规记分】办法进行处》理,直至停止监【理单位参加》监理投标活动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进!行施工?侵害施工《人员:民事权益的除—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外应依法追究其民】事责任并《给予民事赔》偿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投?诉有关?部门应予受》理,并予以查处 【。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六条 !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法律、 行政【法规对铁路、—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没有!相关规定《的按:照本规?定执行 农村—村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活动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