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
承市《政字〔20》1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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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程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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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以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向被【征收:人下发催告履行通】知书催告履行通【知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等方式送《达,;采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方式送达的】应当进行公证
】 第—。二条 被征收人在】收,到催告?履行通知书10日后!仍不自动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条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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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 ?(二:)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 (《。三)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 (五)《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六)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第四条】。。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后三—个月内提出
【 : 第五条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不全》通知申请机关限期】补正:的申请机关应当在】限定的期限内补【正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在审】查期间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第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并【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的【申请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法院执行《的地方?政府: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九条 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前召开执行—预备会制定缜密【的执行预案明确【参加执行现》。场部门人《员的职责做好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证据保《。全、财产存放等工作!防止发生执行意外】和财产损失
】 , 第《十条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应有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并做好【被执行人《物品登记及现场【录像;执行完毕【后应当将被征收人的!财产存?放地点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接收其】物品之前所有—。物品封存并有—专人负责严防丢失、!被盗:;被:征收人应当》在执:行,完毕后尽快取回暂】存财产
— ?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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