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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承!市政字〔2》012〕70号【
为【规范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程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 第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以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向被《征收人?下发催告履行通知】书催告履行》通知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等方—式,送达;采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方式送达的应当【进行公?证,
第二!条, 被征收人在收【到催告履行通知书1!0日后仍不自动【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条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 (二)【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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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 (五)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 (六)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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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第四条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后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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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不—全通知申请机—关限期补正》的申请机关应—当在限定《的期限内《补正
》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在审查期间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 第《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并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的【申请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法院执】行的地方政》府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九—条 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前召开执行预备【会制定缜《。密的执行预案—。明确参加执行现场】部门人员的职责【。做好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证据保全—、财产存放》等工作防《止发生执行意外和】财产损失
— 第十条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应有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并做?好被:执行:人物品登记及现【场录像;《执行完毕后》应当:将,被征收人的财产存】放地点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接,收其物品之》前所有物《品封存并《有专人负责严防【丢失、被盗;被【征,收,人应当在执行完【。毕后尽快取回暂存】财产
》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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