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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执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承市政【字〔20《12〕?70号
!为规范市《、,县(区)级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下简称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的申请、执【。行程序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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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以】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以后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应当!。向被征收人下发【催告履行通知—书,催告履?行通知书可》。。以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等方式—送达;采取在—被征收?房屋处张贴方—式送达的《应当进行公证
】 第二【条 被征收人在【收到催?告履:行通知书10日后】。仍不自动《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作出该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向【房,屋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第三?条 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强制》执行申请《书;
【 ,(二)征收》补偿决定及相关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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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 ? (五)《申请强?制执行的房》屋状况;《
(六】)被征?收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执行相关【的财产状况等具体情!况;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由申:请机关负责人—签名加盖申请—机关:。印,章并注?明,日期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四条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征【。收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或者复议决】定、判决书、裁定书!。生效后三个月内提】出
? 第五条】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材料不全通知申】请机关限期补正【。的申请机关应当在】限定的期限内—补正:
《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机关—。的,强制执行申请—后在审查期间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 , 《第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并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的?申请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第八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法】院执行的地方政【府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并—裁定由?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 第九条 !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执行机关】应当提前召开执行】预备会制定》缜密的执《。。行预案明确参加执】。行现场部门》人员的?职责做?好执行现场的安全保!卫、证据保全、财产!存,放等工作防》止发生?执行意外和财—产,损失
》 第十条【 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组织》强制:执行的?应有公证《。部门全程参与并做】好被执行人物品登】记及现场录像;执行!完毕后应当将被征】收人:的财产存放地—点告知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接收其物品】。之前所有物品—封存并有专人—负责严防丢》失、被盗;被征收】人应当?在,执行完毕《。后,尽快取回暂存—财产
【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承《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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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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