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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漳政【〔200《5〕综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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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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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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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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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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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发挥经济适!用住房?对,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平抑市场价【格、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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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漳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市【直,有关部?。门或芗城《区、龙文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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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
? (一)负》责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政】策; 《
【 (二)会同市】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计划;
】 ,
(三)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建设、销《售和监?督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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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 ,
!第六条 《 :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优!惠政策扶持 【
】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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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减半!征收具体《减半:征收:项目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公布 !
!(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解决;》
】
(《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能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可持【设计单?位出具的论证资料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收费标准—减半缴纳易地建设】费; ?
! (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
《。(六)?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
(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凭房改部门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予】。上,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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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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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以】。。。中小套型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严禁超大型或!复式型 —
,。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在》。广泛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基础上提【出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比例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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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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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成后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竣,工综合验收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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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坚持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执—行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由建设单位依【据八项因素》测,。算后报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须向】买受人出具商品房售!房标价书不》得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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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以下八?。项因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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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
》 ,。
(二)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
《
《 (三《)建安工程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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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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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上四项之和!为基数的2%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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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贷款《利,息,; 《
《
(》七)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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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3%以下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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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项目费用时!必,须填写市物价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市物价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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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五条 — ,申请人购《买控制标准内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销售价格!;因家?庭人口结构》等特殊情《况经批准《购,买大户型的其超标】的部分按同级地段】商品房市场》价购买商品房—市场价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市物价局—、房:管局备?案
【
!第十六?条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缴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代收并代!。缴到市房管局—指定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该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
【。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店面—、,车库(位《)等营业性》用房以市场价—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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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认,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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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
—。 (?。二)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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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鉴定确《认,为危险住房的;【
! (四)》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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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条 —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残】。疾人、教师》、烈军属可以优先】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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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条 — 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产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应合并计《算面积;几户共【有产:权的按其分享—所有权的面积—。确定;对面积有异议!的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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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 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原【住房
【
《 (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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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
《(三)申《购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内已转让》或出租?。的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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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
《
!第二:十,二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作为《分摊家庭住房—使用面积的人口【
》
—(一) 共—同居住的直系—家属到?申购住?房之日已经共同生活!3,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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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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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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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妇家庭】为单位购房面—积控制标《准按省政府闽政【 〔?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军转干】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在役时—的行政职务对应【上列住房面积标准专!业技术干部转—业改行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其现!任行政职务享受相应!住房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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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过一次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的原则】上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如其所—购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且具【备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对象】可酌情允许按一【般,。职工购?房面积控制标准再】次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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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解】除租赁合《。同且退出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与—其职级相对》应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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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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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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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房:。管局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情况包括户型】、套数、位置及供应!计划; 》 ,
【 (: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领:取漳州市城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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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购家庭夫妇【的任何一方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行政职【务任命书、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房改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漳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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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人是在职职工或【离退休?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按隶《属关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区【。房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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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申请!人是城镇纯居民家庭!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经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房改办审《核后报市房改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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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房改办会同》区房改?办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报【公,示公示15日—内有投诉的由市【、,区房改?办会同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建立档!案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并《注明:核准购买住房的【面积; 》
》
: (七)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实》行轮候分《配,供,应制具体《轮候分配方》案由:市房改?办另:行制定报市房管【局核准后公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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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能购》房的应?当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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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并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及市场价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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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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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让方!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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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售房单位在!售,房时应?缴交如下款项全【额纳入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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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中收取的【商品房市场价与经济!适用住房价的差额】部分款项《扣除超标部分应【缴的土?地出让金《后上缴?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存储专项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以】及房改?。部门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公示登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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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店面、!车库:(位:)等营业性用—房以:市,场价出售所》得收入扣除》建设成本和3%的利!润,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外余额上缴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存储专项【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
:。 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座《落,。位置的普《通,商品:房用地的评》估价:格与原划拨土地价格!的差额?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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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一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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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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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内【予,以,记载
【
】 第三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给,予纪:律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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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 政府有关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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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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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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