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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漳政【〔2:005〕《综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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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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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2005年第13】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 漳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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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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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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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发挥》经济适用住房对缓解!住房供求《矛盾、平抑市—场价格、《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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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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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漳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市!人民政府《指定市直有关部【门或芗城区、龙文】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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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职》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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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负责研究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供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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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同市发—展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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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负责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招标、建设】、销售和监督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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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计划、财政、】国土:资,源、建设、规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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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条 》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企业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项目法人招【标,。参与投标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相应资质、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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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政府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优!惠,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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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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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经营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标准减半征》收具体?减半征收项目—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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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解决?。; ?
】。 ,(四:)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能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可持设计!单位出具的论—证资料向市人防【主管部门提》出易地?建设申请《。经,批,准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筑面》积和收费标准减【半缴纳易地建设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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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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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于个人—购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优先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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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可凭房】改部:门出具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不予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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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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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以中?小套型为主》严格:控制大户型严禁【。超大型或复》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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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应在【广泛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的基础《上,。提出户型面积和各】种户:型比例报《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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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建设单位应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并?承担保修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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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成后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进行竣工综合【验收未?经综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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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 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坚持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基准价—格,和浮动幅度执行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具体由建设单位依】据八:项因素?测,算后报?市物价局《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管局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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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须】向,买受人出具商—品房售房标》价书不得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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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由:以下八项因》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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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建?设的征地和拆迁补偿!安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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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 ?
!(三)建安工程费;!
! :(四)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含小【区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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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上四《项之和为基数的2】。。%管理费; 】
(!六)贷款《。利息; —
(!七)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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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3%《以下:的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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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收费卡制度各有【关部门收取项目费】用时必须填写市物】价局核发的》交费登记《卡如:实填写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执收单》位等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拒绝填写或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有权拒交并向】市物价局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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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申请人购买控制!标准内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执】。。行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销售》。价格;?因家庭?人口:结构等特殊情况经批!。准购买大户型的其超!标的部分按同—级地段商《品房市?场价购买商》品房市场价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并报市?物价局、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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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购房者【应按购房款》的2%缴交》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在保修期》满后的专项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代收并代缴到市房】管局指定专户进【行专项管理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该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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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店面、车库(】。。位)等营业性用房】以市场价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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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认购】条件 《
!(一)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 ?
【。 (二)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
— (?三)经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鉴定确认为】危险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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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收入低于【当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区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4倍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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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认《购条件的残疾人、教!师、烈军属可以【优先:认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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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产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应合?并计算?。面积;几户》共有产权的按其分享!所有权的面》积确定;《对面积有《异议的以房地产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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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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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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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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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购家庭成员在申购!前5年内《已转让?或出租?的私有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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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入住?的拆:。迁安置?。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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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作?为分摊家庭住房【使,用面积的人口 【
】 :(一) 共同【居住的直系家属到】申购住房之日已经共!同生活?3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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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服义务《兵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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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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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以一对夫妇【家,庭为单位购房面积】控,制标:准按省政府闽—政, 〔19》95:〕4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军!转干部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在?役时的行政职务对】应上:列住房面积标准专业!技术干部转业—改行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按其现任行政】职务享受相应—住房面积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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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以:。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参加集》资建房或购买—。过一次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安居工【程,住房、解困房—。)的:原则上不得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但!如其所?购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且具备—本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对】象可酌情允许—按一般?职工:购房面积《。控制标准再》次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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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条, 解除租》赁合同?且退出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可申请购买】与其:职级相对应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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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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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程序 【
! ,(一)市房管局【向社会公布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情况包【括户型、套数、【位置及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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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领取漳州市!城填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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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购【。。家庭夫妇《的任何一方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行政职》务任命?书、中?级(含?)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向房改【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漳州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登记表; !。
【 (四)申请人】是在职职工》或离退休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按隶属关系经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报市、?区,房改办; 》 ,。
】 (五)《申,请人是城镇纯居民家!。庭的由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签署意见经街道办事!处会同区房改办审】核后报市房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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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市房改办《会同:区房:改办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报【公示:公示:15日内有投诉【的由市、《区房改?办会同有关》单位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申请登记】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建立档案出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通知】书并注明《核准购买住房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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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在经济适》用住房供应量—少、供需紧张的情况!下,。。实行轮候分配供【应制具体轮候分配方!案由市房改办—另行制定报市房【管局:核准:后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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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八—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能购房的应》。当重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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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中【应当注明划》。拨,土地:、经济适用住房【并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价】格和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及,市场价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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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限以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基准 《
】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出让方!须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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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售房单位】在,售房时应《。。缴交如?下款项?。全,额纳入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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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中《收取的商品房—市场价?与经济适用住房价的!差额部分款》项扣除?超,标部:分应:缴的:土地出?。让金:后上缴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存储专项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以及房改部门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公示】。登报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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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的店:面、车库(位)【等,营业性用房》以市:场价出售所得收入扣!除建设成本和3%的!利润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外余额上缴】。。财政性的“城市【。住房基金《”专户存储专项【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小区外基!础设施建《设和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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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座落位置】的普通商品房用【地的评?估价:格,与原:。划,拨土:地价格的差额—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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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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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用途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
!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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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擅自》向未取得资格的【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收回;不能】收回的由建》设单位补缴同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与商品房价格差并】对建:设单位的不良行【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内予以记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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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已购住房或!者,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可?提,请,。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给予纪律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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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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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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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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