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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漳政综》〔2:007〕1》35:。。号, 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 漳州市人!民政府 【   ?。        】   ?      —     》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 ?。   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已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专用管(沟》)道、?。电缆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人防工程等各类】地下工程《。。  —  : 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及其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第四条【 市建设局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并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    【。。 (一?)接收、鉴定—、统计、保》管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    (【二)负责《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和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 (?三)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料查询服《务    ! 市规划《、电信、电力—、广:播电视、城市执法、!公安、交通、水利、!人,防等职能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    第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地?下管线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或?其它管理部门—应当:将所形成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测【绘成果?及所建立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地下管线不清或资!料不全的《应组:织开展对该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 《   《 第六条 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办理地下管】线施工?许可证或占》道挖掘许可证—手续:前应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登记告—知,。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占道挖掘!审批的必要材—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内容及!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跟踪【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前应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清该地段》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并将《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区域内没有!。现,况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探《测单位进《行详勘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地下管线—资料时?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及时提供 —    】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可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免费查《询其专?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 :    第八】条 :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时《应向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查阅情】况 【  :  第九》。。条 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未建】档的管线或管线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通过建设单位】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 —。    市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当!调查该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 ?    】 在作业前》,测绘单位须到市测!绘管理?、服务机构查询城市!控制点坐标确保测绘!成果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  》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一):地下管线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批》准文件及其》他前期审《批文件; 【    —(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竣工《验收文件; 】 ,    》(三)竣工测—量原始?记录; 】  : :(四)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应满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的要求》); ?    (!五)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含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局部图等)】; 》    《 (六)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声像)!。    】 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竣工图及竣工测量】资料 !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且《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给予配合 ! :    第十!四条 《多种地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报送;未—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各管线建设》单位各自《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分,。别报送 《 《。 :   《第十五条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或者?维修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报批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    — 地下管线废弃【不使用或改变—业主的原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自废弃不】。使用或改变业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书面报告 【    — 第十?六条 地下—管线业主单位把【管线出租所有—涉及该管线》的,管理均由原管线业主!单位负责地下管【线出售的出售前的】档案管理由管—线开发单位负责;】出售:后由:变更后的《。。业主负责《 : ,    第!十七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应进行即时》查验对报送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给予【出,具,书面收件凭证及认可!文件 》。    【 第十八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根据建【。设单位?报送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将数据录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 :    — 第十九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接收【、收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需要】。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  第二十条 !市建设局以及市【城建档?案馆在有关》军事单位《的配合下《做好军事地下管线】工程的普查建档和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及保密工作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承担《其他责任 !    第【二十二条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承担其他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二【十五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施工中—造成损失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 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