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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漳!政综〔2《007〕《135号 芗!城区、?龙文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 :。 漳州市人民政府】     !。    《     》。    《。         !    二○【○七年八月》。十,六日:。   !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    ! 第一条 为加】强漳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适应?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 】  ?。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是指》已,建、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专用—。管(沟)道、电缆及!其附属设施以—及,人防工程等》各类地下工》程    ! 本:。办法所称《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指《。在地下?管线工?程规划?、建设及其》。。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 ?   第》四条 ? ,。市建设局《。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 【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具体负责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并:。接受市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    (一!)接收、《鉴定、统《计、保管《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  ?  (二)负责】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和管线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维护和更新—;, ?   《 :(三)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资料查询《服务 ? ,。 ,    》 市规划、电信、】电力、广《播电视、城市执法】、公安、交通、水】利、人防《等职能部《门应当?协助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工—作  !  第五》条, 本?办法实施前地下管线!工程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或其【。它管理部门应—当将所形成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测绘《成果及所《建,立的城市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地下管线不】清或资料不全的【应组织开《展,。对该: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充测绘所【形,成的档案资料—一并移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统一》接收:和,。管理 》    【 第:六条 ?。 建设单位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办】。理地下?管线施?工许:可证或占道挖掘许】可证手续前应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领,。取报送?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登记告知《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占道挖掘审批的】必要材料《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内容及》要求告知建设单位并!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跟!踪指导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 ?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前应【到,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清该地段及毗】邻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资料并】将资:料提供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施工—区域内没有现况资】料的: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探测单位进】行详勘以确保地【。。下,管线的安全 】   《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查询地下管线资!料时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及《时提供 《 :    各【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可从?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免费查询其专业!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 —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时应向市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的查阅》情况 ? ?   》 第九条 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发现未建档的管!线或管线《记录不完《整,、不准确的应当通过!建,设单位?。及时向市《建设局报《告 】   ? 市建设《。局接到报告后应【当,调查该管线的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资料报送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   第十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绘图?  】。  在作业前,测!绘单位须到市测绘】管理、服务机构【查,询城市控制点—坐标确保测绘成果】采用:统一的坐标系—统 : , :   第十—一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 ,   (一)【地下管线工程立【项、规划、》勘察、设计、施工】批准文?件及:其他前期审批文件】;  【  (二》)监理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竣工—验收文件; !    (三)竣!工测量原始记录; ! 《   ? ,(四)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及,技术:报告(含电》子,文,件电子文《件格式应满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地下管线管理】系统的要求); 】    】(五)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含?平面图、《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局部】图,等); 》 :。    《 (六?)其它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声像) 【  《  城市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工业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地下专业!管线:竣工图及竣工—测,量资料 【。    — 第十三条 —。 建设单位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移》交的档案《资料应当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且由编制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确保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实施监理的地下管】线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工程施工中【档案:资料的形成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可【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应给予配!合, —    》第十四?条 多《种地下管线》统一铺设《施,工时可由建设单位】协商确定《。的单位按本》办法规定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报送;》未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由各管线建设—单位各自编制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并分—别报送 【 : ,   第十五条 ! 地下管线投入【。。使用后涉及》管位、管《径、标高《变动的改建》、扩建或者维修【建设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报》批并根据实际变动】情况修改原竣工图】并于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报》送修改部《分的工程竣》工档:。案  !  地下管线废弃!不使用?或改变?业主的原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自废弃不】使用或改变业主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书面【报告    ! 第十六条》 , 地下管线业—主单:位把管线出租所【有涉及该管线的【管理均由原管线业】主单位负责》地下管线《出售的出售前的【档案管理由管线开发!单位负责《。;出售后《由变更后《的,业主负责 】   》 第十七条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应进》行即时查验》对报送的《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规定《要,求的应给《予出具书《面收件凭证》及认可文《件 : ,    】 第十八《条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根据:。建设单位报送或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移交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资料及时《将数据?录入:地下:。。管线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 》   《第十九?条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对—接收、收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应当及时【登记、整理并—编制:检索工具做好—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保,管、保?护工作;对需—要保密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管理并完》善保:密制度 !    《 第二十《条 市建设—局以及市《城建档案馆》在有关军事》单位的?。配合下?做好军事地下—管线工程的普查【。建档和档案》资料:的接收、保管及保密!工作 ?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承,担其他责《任 》    — 第二十二条— , 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未移》交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市建》设局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依法承担《其他责任 — 《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查询《和取得施工地段【管线资?料而擅?自组织施工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第二?十四条 测—绘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第二十五条 ! 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因保管不善致【使档案?丢,。失,或,者因汇总管线信息资!料错误致使施—工中造?成损失?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 , , ,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 1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