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市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资》金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采取《贷款:和其他方式筹—措 鼓励国—(境)?内,外投资者《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参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建设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 , 通过国(境)内外!资本:投资建设的大型桥梁!、公共停车》场、隧道等经依【法批准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停车费或《者通:行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获取《投资回报 利用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收取的?费用应当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九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符合》市政工程设》施发展?规划需要批准—的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旧城:改造的市政工程设】施应当分别纳—。入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旧城【改造:的综合开发计划【配套建设
!第十条? ,市政: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应》当按照规定进入有形!市,。场招:标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
第:十一条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市政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 市政工程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
,
第十二条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经》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
— :。 (一)》市政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市—政工程设施维护【定额标准核拨—;
— (二)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承担》
第十三条】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市政工!程设施由投》资,建设的单位负责养护!、,维修住宅小》区,、,开发区的市》政工程设施由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维修
》
, , , : 承担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当【执行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定期对市政工程【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障市?政工程设施完好】
,
市政】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市政工程设—施的养护、维—修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市政工程—设施的变化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市《政,行政管理部门
!
,第十四条 利—用市政工程设—施从事广告》等经营活动》应当经产权单位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其活动】不得影?响市:。政工程设施的—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
?
第十五条 市】政工程设施》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临时停—车的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