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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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与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估算指标和!概算指?标;
《 (》。二):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
, :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 (四)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构!台班价格《;
《 (五)工【程造价指数;
! ?(六)工《程量清?。单,位计价规范;
】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补充》项目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第—九条 建设》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应,当分别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建设工—程需要招标》投标的还应当—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第十条— 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主要设备】造型、建设》工期、估算指标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一条! 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二条?。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三—条 招标标底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估】算,、招标文件、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费用定额、市!场价格等结合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编制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应当竣》工图纸、合同、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可以采用定额—计价办法或者—工程量清《单位计?价办法
第十七【条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照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第十八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编制
第—十九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50%以上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其工程合同价和工!程结算书应当在【发包与?承,包双方签章》后1个月内》书面告?。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发包?与承包?双方对?建设工程的工程结算!有争议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单位:有编制能力》的可以自《行,编制:;单位?。没有编制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 , ,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第二十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出具虚假!的,。报告或者《数据不?得转让?中介业务
】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 (一)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中介》服务的;
【。 (二)转【让中介?业务的;
【 , (三)与有【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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