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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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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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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与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 (一)工程估】算指标?和概算指标》;
【(二)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
》 :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 , (四—)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构台班价格;【
, : (五)工程造!价指数;《
(六)!。工程量?清单位计价规范;】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补:充项:目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第九条《 建设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应—当分别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建设工】程需:要招:标投标的还应当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第十条 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主,。要设备造型、建设】工期、估算指标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一条 》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二,条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三条 !招标标底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估?算、招标文》件,、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费用定额、【市场价格等结合【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编制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应《。当竣工?图纸、合同、—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可以采用定额计【价办法或者》工程量清单》位计价?办法
第十七条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照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第十八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计【价办:法
》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编制》
第十九《。。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50》%以上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其工程合同价和】工程结算书应当在发!包,与承:。包双方签章后1个】月内:书面告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发【包与承包双方对建】设工:。程的工程结算有【争议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单位有编制》。能力的可以自行编制!;单位没有》编制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第》二十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出具虚—假的:报告或者数据—。不得:转让中介《业务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 :(一)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中介服务】的;
》 (二)转让】中介业务的;
【 (三【)与有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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