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 》
市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 交通、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及管理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竣,工交付使用期间所需!。的全部费用主要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预备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四》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 ,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与?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估算指标【和概算指标;
! (二)工【程,。概算:定额、预算》定额与单位估价【表;
— (三《)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 (?四)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构台班价格;
】 》(,五)工程造》价指数;
! (:六)工程量》清单:位计价?规范:;
— (七)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第七》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做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预算定额补充项目】。的,编制工作
》第八条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造价信息数据—库定期发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等市场价《格信息?
,第九条 建》设工程不《同的建设阶》。。段应当?分,别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建【设工:程,需要招标投标的【还应:当,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
第十条— 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主要设《备造型、建》设工期、估》算指标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一条 【设计概算应当—。根据:初步设?计、: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二》条 施工图预—算应当?根据施工设计—图纸、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三:条 招标标底应当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估算、《招标文件《、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市—场价格?编制
第《十四条? 投:标报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费用定额、市!场价格等结》。合企业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建设单位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编制
】第十五条 》工,程结:算应当?竣工图?纸、合同、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编制
第【十六:。条, 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可以采—用定额计价办法或者!工,。程量清单《位,计价:办,。法
第十《七条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照统一基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第十:八条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指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应》当,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有《。关技术资料、计价规!定以及施《。工现场条件、工程具!体情况等编制
【第十九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50%以上或者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金额《虽不足50》%但:国有资金投资—者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其工?程合:同价和工程结算【书应当在发包与承包!双,方签章后1个月【内书面?告,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第二十条 —发包与承《包双方对建设工程的!工程结算《有争议的可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工】程结算单位有—编制能力的可—以自行编制;单【位,没有编制能力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 建:设工程投标报—价由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
第二!十二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得出!具虚假的报告或【者数据?不得转让中介—业务
】禁止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发《、应:用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建?设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的应用应》当符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 (一》。)无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中介服务的】;
(】二)转让中介业【务的;?
(【三)与有关》单位串通、》弄虚作?假、谋取非法—利益:或者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成损失的
】第二:十六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