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2007年1月】9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2】。3日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15】件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施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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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 ,市建设、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和人!员健康?。安全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 第?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组织编《制、实施文》明施工方案建立安】全、防火《。、治安保卫和卫【生等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批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场地范围《内,施工需要扩》大,施工场地或者—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第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施工标志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以及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制】。度牌:
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建设》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佩戴:工作牌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档围?档应当稳固、安【全,、整洁、美》观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用砌:体或:者定型板材砌体【围,档应当?压顶并亮化;
!(二)高度》不得低?于1:.,8米市区主要—道路不低于2.5米!;
(三)大门!应当采?用金属材料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档—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照工程进—度分段设置
【 ?第十条 建筑—物脚:手架应当使用符合】规定:。的全:封闭安全立网防止高!空坠物和扬尘—安全立网《应,当保:持清洁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地面》及道路?。应当硬?化并保持《平整、坚固》
, 施工《单,位应当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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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其中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量在50—0方以上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量!在500方》以下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简易设施!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排水沟及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者河流—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在》建设工程主》体,。二层结构完工前完】成基:坑回填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识牌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不得混放—
: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堆!放砂、?石等散?体物料?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50【。厘米的?堆放池
《 施工现场产生的!余,土应当设置高度不】低于30厘米的【堆放池集中》堆放堆放地点不得】靠近围档堆放高度不!得超:过2米并应当采【取覆盖、固化或者绿!。化措施
《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废弃的?余土和施工、—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清运运】输应:。当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者采取覆盖!措施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施工、—生活垃圾
】第十七条 在城市】噪声敏感《的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噪声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报经《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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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施工—可能造成周边单位、!居民出入障碍或【者道路交通堵塞【的施工单位应—当,事,先采取有《效措:施,并设置文明公益标语!。和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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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设施应当科学!合理布局并符合【城市环境、卫生、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设—置的员工集体—宿,舍应当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宿舍应当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严禁:使用通铺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
(二)具】有卫生许可证;
! (三?)具有符合要—求的制作间、储藏间!;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食堂?的炊事人员应当持身!体健:康证上岗炊具—、,餐具和公共饮—水,器,具应当定期清洗【消毒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墙面应》当粉刷地面》应当硬化门》窗应当齐全蹲位【之间应当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低于0《.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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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符合规定!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或者急性职业中【。毒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围档【并,对施工现场及受【影响的周《。。边,环境进行清洁
】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明确—支付计划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报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费用清单并接!受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七条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 ,第二十八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发现?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 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文,明施工资料》;,
(二》)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违!。反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
监督检查】结束后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并作为评【选,优质样?板,工程的重要条件【
?。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 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建《。立举报处理制度
!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报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或【者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 (二)》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 (三)《。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三十五条【 建设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文明!施工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决定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文明—施,工
第三十】六条 ?各县建制镇范围内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