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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
第 13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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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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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长 胡宪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使—用和监督管理
! 本》办法所称《抗震设防要求是【指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破坏》的准则和在一定【风险水准《。。下抗震设计采用【的地震?烈度或者地震动参】数
第三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确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 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教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抗震设防要求
!。第五:条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范围按照!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的?单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申请等材》料报送市地震工作部!门
? , 市》地,震工作部门收到【有,关材:料,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地震—工作部门并在省地震!工作部?门审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确定抗!震设防要求》后将:抗震设防要求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和有关项!。目审批部门
第】七条 本办》法第五条规定以外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已—经完成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内》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小区?划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学校!、幼儿?园、医院《。、大型商场、体育】馆、: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一般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所在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第八条】 发展?改革行政管理—部,门在对建设工程【。进行初?步,设计审查时应—当通知?地,震,。工作部门由地震工作!部门对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提出意见》
第?。九条 规划、—建设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工程!设,计,。。和施工许可的必备】内,容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不得办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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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地震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下列区域提》出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一):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区和中心【镇;
!(二)位于》复杂工程地质条件区!域内的?大型厂?矿企业、《长距离生《命线工程和新建开发!区;
《 , 《(三)其《他需要?开,展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区域
第十一条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单—位应当?取得国家《或,。者省地震工作部门核!发的: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证书确?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 在本市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地!。震小区划《工作的?单位:应,当在市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区)】地震工作部门—进行业务登记—并接:。受,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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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并对抗震设计的质量!以及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准确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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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施工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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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选用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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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 第十三条 已【经建成的下列建【设工:程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抗震设防措施!未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的建设工程—产权:。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并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 ?。。(一)重大》建设工?程;
】 (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 (三)具有—重大: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建设—工程;
【 (四》)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建设》工程;
! (五)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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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地震】。、规划、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抗震!设防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达到抗震设【防要求、《经济适用《、,具有当地特色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技术培训相】关技术人员建设【示范工?程逐步提高农村村民!住宅:的抗震设防水—平
第十五条 地!震、建设《、交通、水利—、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由地震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取得: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证书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范围?。承揽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的由地】震工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需要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地震工作部门!提请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或者?机构决定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抗震》设计或?者不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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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地震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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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进行监督检》查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 , (二)【对未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办,理有关?手续的;
— 》(三)其他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履行?职责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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