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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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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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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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 ,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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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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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 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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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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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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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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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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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 ,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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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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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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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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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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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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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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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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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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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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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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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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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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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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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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