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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同市建筑节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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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9日大同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及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管理等》活动及实施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技术、材】料和产?品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
第四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建筑节!能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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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实施本—市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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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投资总》额在300万元【以下建?设项目的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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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改革、经【济,、规划、国土资源】、房产、市政公用】、环境保《护、:财政、物价、质监】、工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
第六》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培训《工作组织从》事建筑节能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建筑节能专业【知识培训《未经建筑节能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有关建筑—节能技术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 第七条》 :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 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应当在建》筑物:的,。。布局:、形状和朝向等【方面综?合考虑建《筑节能和建筑—能源利用的要求
】
第九》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完善本】市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体系
!第十条 《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健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认定公告制度及!。取样送检制》度及时公布》并更新推《广使用目录》和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目录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项验收
【 第十二条— 实行建》筑节能?项目能效《。评定制?。度
第—十,三条: 对具备可—。再生能源应用—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或者?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优先采用可再生能】。源
》。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同步验收
》
第三章 【 新建建筑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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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新【建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尚未达》。到建筑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在改!建、扩建《时,涉及建筑围护结构】和用能系统的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采取建筑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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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项目应!当按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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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照《明工程应当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并充分《利用自然光选用节】能,型产品降低照明【电耗提?高,照明质量建筑物的】公,。共走廊、楼梯内等】部位应当《安,装使用节能灯—具
》
民?用建:。筑应当配套设—计节水设施居住建筑!用水设?。计采用分户计量【
大型公共建!筑和规划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应当配套设计【雨水回收利》用、中水回用设施】
第十—。。五条 《新,建建筑工程》项目立项报告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无建筑节能【专题论证内容的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不予立—项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在下达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当有建筑节》能方面的明确要【求
第十六】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进】行审查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结论应》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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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条 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市、!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报建、招标备案】手续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办理质量监】督注册? :
对未按节能设计!施工:的工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验收、《备案
第【十,。八条:。。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设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第十】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项目热工》计算书;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当落实】初步设计审》批意见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规定的技【术措施
【第二十条 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相关资料报送【。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凭备案?。。文件向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申领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委托建设《项目的设《计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降》低建筑节能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技术?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和建—筑构配件 —
: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和构配件!。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进行查验对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能耗指标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不得使用对【。国家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部品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观场取样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 第二十三》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实施监—理;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墙体、》屋面等保温》工程隐?蔽前监理工程—师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保温》工程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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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工程【监理完成《后监理单位应当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记录表中明确建筑节!能标准的实施情【况,
: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将建!筑节能纳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在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应?当有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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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以及设!计、施工《。、监理、《产品等资《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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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对资:料齐备的应》当在1?5,日内完成《建筑能效评定工作】经评定达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根:据评定结《果发给相《应的建?筑能效标识》和证书;经测评达】不到建筑节能强制标!。。准要求的应》当出具建《筑能效不合格意见 !
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建筑:能效评定和》建筑能效《标识、证书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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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能效标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二】十七条 建筑围护!结构:保温工程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负有保修义务
! 第二十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基本信息《并,。在房屋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
》 第?四章 既有建筑节!能
第二十九!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
(一)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二)建筑围护【结,构改造应当与用【能,系统改造同步进行】;
(三)】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要求;
》 (?四,)确保?结构:安,全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
【第三十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国家要求—和本市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分!步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 第三十一条— 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安装室!。内温度调控装置、用!电分项计量装置;】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还!应当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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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将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作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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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改造应当尊》。重所有权《人的意愿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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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第】三十三?条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应当—制定节能改造方【案经充分论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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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以节能改造的!名义对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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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前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能》效评定评定合格的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节能—建筑能效标》。识和证书《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既,有公共建筑用能系统!运行的节能实施监督!管理
—(一)建立》和,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监管体系—;
《。 (:。二)制定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以及采?暖、制冷、》热水供应、照明能耗!统计制度;》
(三—),对采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四)?制定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单位》能耗限额;》
: :(五)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
第五章 ! 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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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下?列活动?
《(一)建筑》节能政策、法—规、规划的制定建筑!节能宣传、教育【与,培训;
— (二)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定《和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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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节【能建筑能《效,评估和标识;
!。 (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和能效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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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六)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七)更】低能耗建筑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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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促进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设备和产《品的产业化;
! (九)在建筑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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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金:融机构对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更低能耗建【筑工程以《。及绿色建筑》等项目提供支持
】
第三十—八,条 : 经能效评》定获得证书和标识】的建筑工《程项目、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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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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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一)设计《。。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虚假审查合格!报告的;
【 (三)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 ,(,四):建设单位《采购的相关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
(【五)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材料《、产品、设备—及建筑构配》件的;
【。(六)施工单—位未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的;
(!七)施工单位对国家!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材料、部品未!在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监督下进行现场取】样送:建筑节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
】 ,(八)?施工单位《使用能耗指标不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的》;
》(九)?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未向购买人明—。示所销?售房屋的能效水【平、节能措施—。及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的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处罚?
(》一)建?筑,工程项目《未经建筑能效评【定或者建筑能—。效评定不合格—组织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的处建筑项目施工!合同价款2%以下的!罚款;
【(二:)使用?伪造的节能建筑能】效标识或者冒—用建筑能效标—识的处l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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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将建筑【能,效标识在建筑物显著!位置予?以公示的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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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其他—主管部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鼓?励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自用住宅建筑采!用节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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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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