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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绿色建筑的意见【
?长政发[2》。012]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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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我市建】设全国?最宜居、最宜发展城!市的:目标根据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符?合特定?条件和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民用建?筑(居住及公共建筑!。。)实:施绿色建筑技术现】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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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意!见中的?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因地制》宜通过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及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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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依法!组织编制本市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导则和评价准—则并监督《执行
市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规划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做好本意见的】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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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下列!项,。目应当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规【划、土地出让—、立项?、建设和管理
】。 :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占主导?的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含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
】 》(,。二,)上党?新区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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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市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项》。。目应:。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园林绿化【、城市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市政工程》项目应积《极采用低碳、绿色、!。。环保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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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纳入绿色建】筑建设?。范畴的居住建筑和实!行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学校、宾馆!等公共建《筑应当安装》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于根?据实:际,情况确实无法—应用太阳能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遴选专家组】织审议决定是—否选用?其,他可:再,生能源?技术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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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中:设,。绿色建?筑专篇?确定与建设项目相适!宜的绿色建筑级【别标准对拟采用的有!关绿:色,技术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将《实施:绿色建筑成》本费用列《入投资估算;—在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验收及?。备案等环节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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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设工程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测评获【。得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评《价标识?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依,据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报节能专项资】金奖励?。
】八、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及省的?相关规定《对绿色建筑设计【文件审查、实施过程!监管、评价、标识等!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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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意见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者有关法规、政策!依据变化的》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1?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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